阅读历史
换源:

第34章

作品:放弃你下辈子吧|作者:使劲儿|分类:精品小说|更新:2025-05-20 17:24:59|下载:放弃你下辈子吧TXT下载
  老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们喜欢夏长宁,是因为看得出来他对你很好。他本人虽然没读过书,却很上进。在我教过的学生中,好多都是成年人了,来混文凭的不少,借着读书培养关系的也不少,夏长宁是最好学的一个。福生,你也大了。做父母的不外是想着子女好,我们也不干涉你的决定。只要你过得幸福,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一席话让我泪如泉涌。

  我收拾行李准备离开的时候,夏长宁回来了。

  他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衫,西装裤,小平头整整齐齐。整个人像夏天的冰激凌,清爽可口。

  这时候看夏长宁,我怎么看都觉得他很帅。

  单是他坐在车里往小区方向看的时候,那神情分外让我着迷。我敲了敲头,心就喜悦起来,所有的猜测与不安,这时候都烟消云散。看到他,我只有高兴。

  “你回来了?”

  夏长宁微微一笑,把车门推开。我上了车,系好安全带笑着问他:“去哪儿?”

  “打靶场!”

  他说完地方,我的心就往下沉。

  别人定情的地方,不是咖啡馆、电影院就是河边公园或风景名胜,我和夏长宁却似乎都对打靶场情有独钟。

  第一次,我让他意外地打赌输了喝醉酒。

  第二次,夏长宁送逸尘回来,竟趴在我腿上显得格外安静。而且,他说第一次他就想要我。

  这一次,他不说,我已经了然。

  见到他时的惊喜、上车时的快乐怎么也不能继续。

  他默不作声地开车,我默不作声地看车窗外闪过的风景。

  夏季的中午,打靶场异常安静。

  我心无旁骛地抬枪稳定瞄准射击。不时响起的枪声不是在打向靶心,而像是在粉碎着什么,像是跌落地面的瓷器,清脆地崩碎。

  “福生,你想打得更准,手就不能抖动一点儿。”他走过来扶住了我的手,却迟迟不帮我扣响扳/机。

  我无力地松开手,手已经发颤了。

  “我帮你。来,一起瞄准!”他的手还是这样稳,听到砰的一声,我几乎同时扔下枪回身抱住了他。

  他的手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叹了口气,“我不过走了两个月而已。福生,你抬起头来。”

  我不肯。

  “陈夏不是我的儿子。”

  我一震,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我惊喜地抬头,却看到夏长宁眼中闪动着深邃的光芒。

  他的手指滑过我的脸。八月,竟没有汗,手指干爽冰凉,“我也希望他不是我的儿子。”

  我的脑子有瞬间空白,意思是逸尘的儿子是他的?“你会怎样处理?”

  “福生,你去读书,我好好想想怎么处理这事。毕竟对我来说是件大事。”夏长宁看着我,犹豫了下问我,“福生,如果逸尘愿意把陈夏给我带,你可以接受他吗?”

  这就是困扰着我的问题。我喜欢上了夏长宁,可我对要当他和逸尘儿子的后妈直觉地抵制。我只是个普通人哪!我才二十三岁,陈夏都四岁了,我要当他的后妈?谁来给我一个好答案?

  夏长宁笑起来,这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福生,我以为你什么都不在乎,只要和我在一起,别的都不在乎!”

  为了爱情,什么都不顾?我这才明白过来,苦笑着对他说:“对不起,夏长宁,我不知道。”

  “我知道。”他淡淡地笑,“你爱我还没到那个程度嘛,福生!”

  是他要求太高,还是我真的不够爱他?

  夏长宁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说:“福生,我们分手吧。”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就大了,下意识地扯住了他的衣襟,嘴紧闭着死也不肯开口说话。

  “我等着你想明白来追我。哪怕我娶了逸尘,你也会来追我!”

  我,我靠!还有鼓励别人当第三者的?!

  气急败坏时,我脱口说了句:“做梦!”

  夏长宁什么话也没说,送我回了家。

  我站在家门口还在想,我是不是在做梦?

  逸尘,她的儿子,夏长宁的神情,他要分手……种种复杂的情绪从胸口一掠而过,结果就是我关在房间里大哭一场。

  我一直等夏长宁打电话来解释。但他没有来,直到我拎起行李要去学校报到他还是没有来。上飞机的时候,天空阴沉,隐约飘着雨。我走进机舱前最后一次回头,决定这辈子都不要再回去。

  男伴

  是这样吗?原来男女之间不需要感情也能叫做男女朋友?是我太孤陋寡闻还是我太保守?

  “宁福生,加油!”

  “加油!”

  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这个词,估计是那会儿汽车还新鲜,人们看着往一个机器里加点儿油,跑得就比马车还快而引申出来的。

  可是,我现在急需加水!

  不敢张大嘴呼吸,每一口空气进来,都搅得我嗓子干得难受。周围人的脸我都看不清楚,模模糊糊的一大片,眼睛里只有脚下的路,还有就是一圈跑过,脚下醒目的白色终点线。天知道每次跑过的时候,我都想一屁股坐下去。

  鬼知道我怎么参加的女子三千米赛跑!

  进学校之后,新鲜感一没,迅速淹没上来的就是无数的问号与思念。夏长宁是不是决定和逸尘在一起了?夏长宁是不是已经娶了她了?

  我问过梅子,她说她不知道。但她打探来的消息让我沮丧极了:夏长宁跑深圳开分公司去了。

  “福生,我听说好像是夏长宁的那个……逸尘和她儿子不习惯我们这里,水土不服。而且她儿子和外公外婆相处习惯了……哎,福生,你别哭,别哭啊!”

  听到这个消息,我仿佛才意识到是真的,夏长宁不是我的了,他不再是黏在宁福生身后生拉活扯要她做女朋友的那个人了。他说三年后让我给他一个答案,可是等不到三年,他的答案已经出来了。

  那天晚上我打完电话走到操场,就跑了起来。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总之累了回宿舍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跑步,我想有个好睡眠。几天下来,肌肉的酸疼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锻炼后的舒服。

  夏长宁说我身体太差,说以后跟着他去跑步。可是,他一次也没带过我去跑步!我跑得很矫健,呼啸的风,夜晚宁静的操场很适合我独处的心境。

  没想到,有一天有个男生追上我和我搭讪:“你哪个院的?”

  我瞟他一眼,一个朝气蓬勃的孩子!“人文学院!”

  “我是学生会体育部的马腾越,我看你跑了很久了。对了,今年校运动会你报个名吧?”

  新鲜!我从小到大也参加运动会,不过永远是场外拉拉队的一员,从没上过场。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时特别想热闹,想参加活动,想打发空闲的时间。我竟然答应了。

  研究生对运动会向来参与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人文学院在女子田径上更是弱项。我是唯一一个人文学院的女研究生报田径的,还是三千米,整个学院的学姐、学妹、师兄、师弟们全跑来给我加油。

  特别引人瞩目的人不是我,是人文学院的女生。学校里常传人文学院的女生最矜持、最骄傲,几时见过她们集中在一起发疯?其他学院的人可能觉得我的名字好玩吧,也就跟着喊。一时之间,铺天盖地的“宁福生”三个字响彻校园。

  恍惚中,我听到夏长宁喊我:“福生!”

  他喊我的声音与众不同,可能他在北方待了八年,那个“生”字带着浓重的北方腔,像喊条小狗的名字。我望着终点跑得精神恍惚。

  “啊!啊!福生!你太棒啦!”室友橙多跑过来,细心地扶着我慢走,忍不住眉飞色舞,“创纪录了,福生!人文学院有史以来从来没拿过田径三千米奖牌,你居然跑了第二名!你真是太棒了!”

  慢走一会儿,我才缓过劲来,小口喝着水。马腾越笑眯眯地跑过来直夸我:“哎,福生,刚才你们院领导还夸你来着。你真行啊!没看出来,你这么瘦小的个子,居然扛得下三千米!”

  我还在喘粗气,要是有人背我回宿舍就好了。

  马腾越走在我身边笑着说:“我说,我观察宁福生很久了。三个月,风雨无阻,一个人在操场跑。我算了下,三千米肯定能挺下来。”

  我马上想起晚上在操场上跑着时不时会蹲下来哭,哭完再慢慢走回去的情景。而这个人则告诉我,他居然观察了我三个月!我白了他一眼,说:“马部长怎么不报男子五千米呢?三个月,风雨无阻,五千米肯定能扛下来。”

  马腾越嘿嘿直笑,“篮球、足球还成,五千米我不行。我都是和女朋友在操场聊天呢!”

  我假笑一声说:“失陪!”

  无语至极。

  后悔至极!

  我怎么就答应跑三千米了呢?

  校运动会后,我的知名度大大提高,以至于让程子恒都认得我了。

  程子恒攻读法律博士,据说是本科直接保送硕博连读的高才生。

  一个人从七岁起到二十八岁都在学校里度过,不用大脑也能想象出,这是多么书生气的一个人。

  偏偏他不仅是法律系的一辩,还是学校的最佳辩手。据说他参加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用才思敏捷形容他一点儿也不为过。

  而这个人就和我在离操扬不远的小卖部认识了。

  起因是一根奶油煮玉米。

  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对老板说:“一个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当然就该退让。我是女士,这个道理很明显。

  而程子恒却说的是:“我每天这个时候都来,老板是给我留的。”

  我看向老板,他嘿嘿笑着不回答。看样子是给他留的,但又顾及我的一个女孩子,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道哪来的火气,大概是长期郁结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根玉米对程子恒说:“你付了钱吗?”

  他一怔,“我每天都来。我只是告诉你这件事,我没说……一定要。”

  最后三个字化成很低沉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叹息我在他话没说完时咬了一口玉米。

  “多谢了!”我笑呵呵地道谢,把钱递给老板说,“麻烦明天这个时候多留一个。”

  “宁福生,你一点儿也不像读研的人,倒像是才进大学校门的新生。”

  我啃着玉米仔细打量他。程子恒没有戴眼镜,白净的皮肤,瘦高个子,还有清爽的小平头。看在小平头的分上,我和他说话:“你是谁?你认识我?”

  “认识,学校运动会看到你们院的老师欢欣鼓舞,说人文学院破纪录拿了女子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里的吗?”

  他笑笑说:“我叫程子恒,法学院的。”

  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我不关心谁是大名鼎鼎的程子恒,虽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老板的煮玉米一般在晚上八点就卖完了,那天我是晚上十点半跑完步经过的时候被香气所吸引,那根玉米让我认识了程子恒。接着一连两天我跑完步去买玉米时都遇到了程子恒,然后各持一根玉米边啃边聊边走回去。

  我告诉了室友橙多——她是以酷爱喝鲜橙多而得名。她便决定明晚的玉米由她去买了。

  橙多是攻读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她拿着根啃光了的玉米芯子做游离梦幻状飘回来,满嘴淫诗:“我想我是醉了,醉倒在与你唇齿相依的芬芳中……”

  “那根竹竿子有这么大魔力?”我不以为然。

  在经历了俊眉星目的丁越、气宇轩昂的夏长宁之后,程子恒只能算是白马蹄下的狗尾巴草。

  橙多和我同岁,是本校本科考上来的。她对程子恒的仰慕据说能追溯到大一时期。

  她兴奋地对我说:“福生,程子恒钱途无量,就算他留校任教也会是个有钱人!他本人又不木讷,是上上结婚人选!”

  我不为所动,继续写我的博客玩。

  橙多幽幽地叹了口气,“我是不当灭绝师太的,等我研究生毕业就二十七了,我得趁着这三年找个好男人!最佳恋爱地点就是学校,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