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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食相报告|作者:kyzym18|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0 22:50:35|下载:食相报告TXT下载
  二零零一年,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宗“鱼刺索偿案”。案情透露:南京某报一位张姓记者因被鱼刺卡喉而到南京市第一医院就诊,并于两天后到该院复诊。但此后张的病情不仅未见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当原告再次到同一家医院就诊时,医生诊断为“食道损伤,食道炎,食道镜术后胸骨区疼痛十天,咽痛、声嘶二天”。次日,张在该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张在接受雾化吸入治疗时,突然口吐鲜血倒地,经抢救无效,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死亡。张的家属先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事故鉴定申请,接着便将第一医院告上法庭,向院方索赔五十四万余元。

  至于粤语和沪语里所谓的“鱼骨”,其实指的是贯穿鱼之全身的脊骨,夸张地说,就是被《老人与海》里的老渔夫桑地亚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墨西哥湾流拖到岸边的那一副长达十八英尺的鱼骨,也就是被广东人称为“鱼骨天线”的那种东西的原型。要是有人蠢到会被这样庞大的“刺客”刺中喉咙,即使被侥幸救活,我看他大概也不会有什么脸面在这个凶险的世界上苟活下去了。

  就像“鱼刺”和“鱼翅”那样,“鱼骨”和“鱼刺”之间的差异也是不容混淆的。至于鱼会不会像人一样长骨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吃河豚

  饮食是为了求存,不过有一种美味,吃下去却大有送命的可能,谁都知道,这种食物就是河豚。

  河豚毒之可怕,在于它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剧毒,或者说,一条圆鼓鼓的河豚,就是一整瓶高度浓缩的山埃(氢化钠)。河豚的毒性,主要是河豚毒素trodo toxin)引起的,它比氰化物还要毒上二百七十五倍。而且,这是一种热稳定的毒素,即使一再煮沸,都无法将其破坏。河豚毒素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神经细胞的钠离子传递,进而使神经细胞产生麻痹,致人于非命。

  在台湾,吃河豚中毒病例之平均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九。

  河豚的全身除了部分肌肉,它的皮层、卵巢、肝脏、肠子都含有剧毒,尤以卵巢和肝脏为甚。据日本文献记载,这种强力神经麻痹毒素对人的最小致死量为10;000mu/g。曾有台中市一位市民买了河豚干当零嘴吃,食用后感觉舌头麻痹,家里的猫狗吃了之后,猫咪当场呕吐,狗儿也死跷跷。事后经检验发现,这包未处理干净的河豚干含有河豚毒525mu/g。

  三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坐在靖江市(以出产河豚著称)的一家餐馆里等待河豚上桌,餐厅的经理告诉我说,即使是最有经验的河豚料理师,也有失手的时候。当地曾有一位资深厨师,一日处理过河豚之后,像往常一样对自己做了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吃过饭,以自己的小拇指剔牙,竟当场死于非命。原来是有一粒河豚鱼子藏在了指甲缝里。

  《x档案》之《巫毒的复仇》,出现过一种海地河豚毒。海地巫师先将原条河豚晒干,然后碾成粉,再与滑石、七彩砂以及染料等混合起来制作成一种看似涂料的东西。这一集《x档案》里的士兵麦亚平开车撞树之后暴毙,不是树杀了士兵,而是海地巫师用“河豚毒颜料”划在树干上的死亡图案。

  关于河豚之毒的种种说法和记载,往往令人毛骨悚然,事实上,河豚的毒素天生并不是为了用来害人的。

  河豚毒无疑是致命的,但也并非是河豚的自卫武器,甚至也不是它经常会用到的常规武器。河豚的肚子里有一个膨胀囊,像胶皮一样能松能紧,吸入空气或水就会长大,故又名“吹气鱼”。粤人俗称“鸡泡鱼”,亦此意也。河豚在水中遇到敌人来犯,就往肚子里吸进大量的空气或水,使身体立刻胀大一倍,像个大球,使敌人不敢贸然进犯。除了自卫之外,这种“把自己的肚子搞大”的本事,还可以帮它觅食。河豚要在沙中寻找食物前,先吸足了水使肚子胀大,然后将肚子里的水一下子喷出来,藏在沙下的贝类就露出来了。此外,刺河豚身上那密密麻麻的刺,也不是用来行刺的,而是一种具有“假眼”功能的保护色,作用是为了吓退敌人。

  因此,河豚虽毒,但是他自己不吸毒也不贩毒,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藏毒者或带毒者,求生的本事,更多的还是靠“吓”。

  河豚剧毒,却毒不死自己,这件事怪得有点像鼾声如雷者能震醒方圆十米以内的酣睡者却从不吵醒自己一样。日本东北大学农学系的专家,曾经从分子角度揭示了河豚毒对其自身无害的原因,研究人员对河豚肌肉表面收容体的遗传基因进行了分析,发现河豚肌肉细胞的构造与人类不同,其中氨基酸的种类和形状与人类也不一样,河豚的这些氨基酸并不与河豚素结合。

  这项研究成果除了有助于河豚毒素的解毒药品的研发之外,似乎还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百“有”一用河豚毒,只是在它们的身后为了人类而准备的。如果你实在不能理解造物主何以赐予河豚如此凶猛的毒素,不妨想一想,造物主又为什么要造出如此馋嘴的人类。

  欧阳文忠公记梅圣俞《河豚诗》云:“春州生荻芽,春岸飞杨花”,谓河豚出于暮春,至于河豚的中国的最佳产区,则非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江苏莫属。《明嘉靖江阴县志》对河豚有专门的记录,汪曾祺先生在小说《金冬心》里写过一桌好菜,其中就有“新从江阴运到的河豚鱼”——三月初的一个夜晚,距离吃河豚最佳的时间、即当地人所说的“黄明节”——清明节后的数日还稍早了一点,不过,毕竟我还是坐在了靖江的一家灯火通明的酒楼之上。

  河豚先被呈上堂来验明正身,这鱼,肚子圆滚滚的,嘴却小而尖,无鳞,皮肤上有各种花纹,很卡哇伊的样子,丝毫也不觉其毒。红烧是当地厨师最拿手的烹法,河豚肉,吃起来果然与一般鱼肉不同,鲜嫩而且很有蟹肉的质感。此外,由于河豚没有肋骨阻挡,腹部的皮在生前经常作充气训练,因而十分松弛,也就很好吃。不过,河豚的鱼皮上有一层密密的小刺,不可细嚼,只能吞食,吞咽之前,还得将鱼皮有刺的一面向内卷起,有点像反胶粒的乒乓球球拍。

  至于被称为“西施乳”的河豚胰脏,据说是全身最精彩的部分,不过我无法肯定当晚是否曾经尝到过:一来是因为人多,二来是越吃越被那些垫底的青菜所吸引,河豚的油脂十分丰富肥美,新鲜蔬菜垫在鱼肉下面红烧,鲜美不可方物。

  尽管厨师和经理先后进来当着众人的面亲口试尝,不过河豚肉入口仍有一点麻酥酥的,让人提心吊胆——说老实话,若是缺了这一点提心吊胆,河豚的美味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了。

  石湖居士范成大有《河豚叹》一诗传世:“彭亨强名鱼,杀气孕惨黩。既非养生具,宜将砧几酷。吴侬真差事,纲索不遗盲。捐生决下箸,缩手汗童仆。朝来里中子,馋吻不得熟。浓睡唤不应,已落新鬼录。百年三寸咽,水陆富肴蔌。一物不登俎,未负将军腹。为口忘计身,饕死何足哭。”

  范成大是苏州人,在河豚的问题上最有资格警世,梅尧臣也写过题为《戒食河豚》的五言,事实上,历代写诗劝人勿食河豚者,皆正人君子也,而对河豚之美大唱赞歌的,乃苏东坡之流的半吊子正人君子也。据说苏东坡有一个很懂烹饪却不会煮河豚的朋友,为了让苏一尝河豚美味,临时抱佛脚地向人请教了一番,便在家里摆上一顿河豚大餐,然后还和家人一起躲在屏风后观察东坡吃相。只见苏轼尝后叹曰:“也值一死了!”

  虽然我也经常乘坐由刚刚领到驾照的朋友亲自驾驶的汽车,而且生生地把自己绑在前座之上,不过苏东坡的这种勇敢到底是出于饕餮还是讲义气,仍是有商榷余地的。事实上,在一丝不苟的严格处理之下,河豚毒也并没有说的那么可怕,而且中国人吃的江河豚的毒性也不像日本人吃得海河豚那么高。在古代,如果真想用河豚来毒死一个人,就会给他吃“河豚{鱼会}”,就是日本人吃的生鱼片,因为这样最毒。不过,据说“河豚{鱼会}”乃河豚之最佳食法,有“红肌白里,轻可吹起,薄如蝉翼,入口冰融”之誉。

  江苏的河豚烹法,第一是红烧,第二是烧汤,第三是包饺子。几年前,胶东某市的一家酒楼在获得卫生部的准许下,曾经推出“河豚全席”,有清炖、清蒸、红烧、椒盐、生食等等。事实上,中国古代、最起码在宋代以前,河豚鱼还是以生食为上的。

  日本人从绳文时代便好吃河豚,不过他们吃的是栖生于海的河豚。明知河豚有毒而拼死食之,已属不易,除此之外,嗜食河豚的日本人的胸口上还别一个“勇”字——即非但不忌讳,而且对河豚之毒及其所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大作渲染。例如,日本餐馆里的河豚刺身,大都在盘子里被组合成菊花图案,而菊花正是日本的葬礼之花。

  虽然日本当局对河豚厨师有严格的规定,凡加工河豚鱼者必须持有资格证书,不过据《感官的自然史》作者艾柯曼说,在日本,“最受推崇的烹调河豚的厨师会给用餐者留下直接接触毒素的感觉……只让用餐者的嘴唇有麻刺的感觉,但不足以真正杀死他。”

  艾克曼在她的书中写到:“指甲缝大的丁点儿河豚毒素就足以杀死一家人,轻度的河豚毒素过量会引起受害者神经上的瘫痪,像僵尸一样。受害者有意识,但动弹不得。偶尔,由于吃河豚中毒几乎被活埋的人,在最后一刻发现是自己的葬礼而且马上就要被埋葬。尽管他们拼命想要叫出来,表示自己还活着,但他们就是动不了。”是故,如果死者是在品尝有河豚做成的一道菜之后死去的,其葬礼通常会推迟几天举行——以防死者会醒活过来。在盛产极品虎河豚的大阪,河豚还有一个别称“北枕”,这是因为按照当地的风俗,人死后尸骸必头朝北安放。

  据悉从二零零零年开始,江浙、上海一带已开始人工试养一种微毒甚至是无毒的河豚,我不知道对于河豚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在短暂的窒息状态下达到性高潮。

  不过,在江苏的水产批发市场上,半公斤野生河豚已叫价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而在大阪,下关批发价二万八千日元的虎河豚辗转流落到东京,每公斤便会上涨五千日元。这种情形,正如台湾女作家刘黎儿所说:怕吃河豚“与其说是惜命,不如说是惜金”。

  鸡鸡复鸡鸡

  鸡是人类最常见的肉食以及食物的生产者,人类里面又以中国人最爱吃鸡,最善吃鸡。

  因此袁枚说:“鸡功臣最,诸菜赖之。”算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对鸡做出的高度评价。李笠翁的评价稍逊,但也主张对鸡予以特别的临终关怀,“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

  据美国鸡肉协会(national chicken council)最近发布的消息,二零零零年平均每个美国人所吃的鸡肉量已经达到三十六点七公斤,远远超过美国人年食用牛肉及猪肉的数量。另据一项针对一千零九位受访者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有89%的美国消费者至少每个星期吃一次鸡肉;一个星期至少吃三次以上鸡肉的人数,也占了三分之一强。

  ncc说,鸡肉销量的上升,是因为它料理起来十分方便,因此深受欢迎。

  原来如此,不是“诸菜赖之”,而是“效率赖之”。美国的鸡——严格地说应该是“鸡肉”,全部是经过处理的冻鸡,密封在真空的包装里,巨大,要用双手才能从超市的冷柜里捧起来抱在怀里,一旦脱手,绝对是掷地有声。回家解冻之后,四肢瘫将开来的白鸡,体积又能暴涨一倍,虽然一律被斩了首。

  我曾见过电视名厨甄文达(martin yan,广州出生,以在美国主持名为yan can cook的“烹饪+脱口秀”之电视节目煮成)在节目现场为美国家庭主妇摆弄过这样一只解冻完毕的鸡,我记得“easy!”和“cheap!”是那场烹饪表演中出现最多的两大关键词,除此之外,还记得嬉皮笑脸的阿yan把那只玉体横陈的鸡叫作sleeping beauty(睡美人)。

  虽然便宜,虽然方便,虽然也不乏营养,但很少有中国人爱吃美国鸡。

  “人人都说美国好,只有吃鸡忘不了”,一直是旅美华人对于美国鸡的难以下咽的记忆。网人图雅曾经煽情地写出了这种他乡吃鸡的心情:“圣诞之夜,无亲无朋,一人独坐,两眼苍茫,鸡肉入口,如嚼木屑。几大口伏特加之后,只觉家国万里,鸡翅,鸡腿,恍如机器零件,难以下咽。”

  孤独无朋以及家国万里之悲情,恐怕一般是由鸡肉的“如嚼木屑”所煽动的。换言之,但凡那鸡肉好吃一点,哪怕只是略得了白切鸡或德州扒鸡(此德州不是得克萨斯州的简写)的大致,这个圣诞夜也许就不会如此难过了。

  顺便一提:图雅在上文中说到圣诞夜担挑的那只“如嚼木屑”的美国鸡,极有可能是阉鸡。按照美国农业部对加工鸡肉的分类,这种去势公鸡,约十五周大,去毛后重量为二点七二至四点零八公斤。在美国,阉鸡也被称作“圣诞鸡”,常用于节日大餐。

  啊,阉鸡!说到阉鸡,这正是华佗大师在研制药引时无意发明的一道人间美味,今天的广州人对它尤为垂涎三尺。粤垦路那一带的湛江大阉鸡(又名骟鸡),白生生,油光光,用加了蒜和香油的酱油蘸着……可怜的图雅。

  中国鸡馔的令中国人怀念,除了鸡种的不同,更在于它的繁琐——正是美式“效率”的反面。只有异常复杂的鸡才能唤起如此复杂的情感。复杂和繁琐不仅包括了鸡的种类,料理的方式,鸡馔的滋味,甚至还涉及到吃鸡的形态——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王景愚当年表演的“吃鸡”?天才的王景愚几乎调动了身上的每一条肌肉,才把一个人吃一只鸡的场面演绎到接近于惟妙惟肖,淋漓尽致。至于那次经典的“吃鸡”何以竟开了“小品”的风气,就是后话了。

  虽然繁琐并不是通向美味的唯一途径,不过,就鸡的个案而言,美国鸡之所以不如大部分的中式鸡馔好吃,换句话说,就是明快输给了繁琐。

  德州扒鸡(又名德州烧鸡),可能是中国北派鸡馔的代表作。配料的繁杂是怕级成功的关键:花椒、口蘑、丁香、砂仁、桂皮、豆蔻、草果、白芷、大茴香、饴糖,还包括十多种中草药。用两斤左右的生鸡,从脖子下开口取出内脏洗净,把两只翅膀编插进去,稍稍脱水便下油锅炸一炸,取出后再加配料进行深度的熏制,最后以大锅蒸透。

  上等的德州扒鸡,据说用手提起来略一抖,但见鸡骨徐徐脱落,皮肉却依然保持完整,端的是神乎其技。

  除了制作方法之外,北派名鸡还有一个极为相似之处,就是美味皆经由铁路传播。事实上,德州扒鸡一开始并非德州特产,而是德州以南一百里开外的山东禹城县老字号“德顺斋”的出品。禹城扒鸡后来之所以改做“德州”,盖因后者地处津浦路枢纽,客流量极大,经营者因而迁往该地。与德州扒鸡相比,同样是色重味浓,但味道逊一筹,制作上也略嫌粗糙的河南道口烧鸡,也是因京汉铁路而得以将美名远播四方。

  这样一种诞生于多重复杂工序之下的美味,最后却以近似于快餐的方式卖给了火车上那些南来北往的旅客,在快餐时代的铁路旅行者看来,这是多么奢侈的旅行,何等奢侈的年代!

  发源于长江下游地区的叫化鸡,相传最初系乞丐所为,本来应该算是中国鸡馔里最仓皇、最苟且的一种烹法,但是,在饭店里所能吃到的叫化鸡,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鸡要嫩鸡,泥需“药泥”,腹中酿入多种佐料,体面裹上荷叶一张,别说是叫化子,美国人见了大概也会落泪。

  在“生猛”之前的粤菜,并不是以海鲜立足,而是得力于对材料的高度精致化处理,“金华玉树鸡”就是这个方面的杰作。

  与北方的那些吃起来不脱豪爽之气的“啃的鸡”相比,南粤诸鸡在餐桌之上皆显得意态安详,雍容华贵。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始创于广州酒家厨房的“金华玉树鸡”,不仅有美名,而且卖相极好。制法是:先用上汤将海南文昌鸡浸至仅熟取起,冷后起肉去骨,切成方长形片,然后再把鸡肝浸熟,连金华火腿一并切成鸡片大小,与鸡片相间排置于碟中,放入蒸笼回热,再将芡料淋上。

  上桌时,有碧绿的油菜竖直置于正中,“玉树”即得名于此。吃法也很有讲究:鸡肉、鸡肝、火腿,此三片须同时夹而食之。

  这道广州酒家传菜,又名“广州文昌鸡”,半个世纪以来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至今仍见于台、港以及京、沪等地的传统粤菜馆。不过,在广州酒家、即使是在文昌路的广州酒家总店,出品却令我失望,虽然把鸡肉、鸡肝和火腿一并送进嘴里,倒也真能吃出一番陌生感来,但是,我肯定没有得到文昌鸡应有的味道,因为我曾在海南的文昌县吃过真正的文昌鸡,因此,我很怀疑这里的“文昌鸡”是不是因酒家所在的文昌路而得名。

  我发现,大部分以繁复取胜的菜式其实都在悄悄地淡出主流,不仅是“金华玉树鸡”。一方面,高成本的劳动导致了昂贵的售价(金华玉树鸡在广州酒家售价每只一百四十元),另一方面,盘子里的那一派“洛可可”风格亦不合于现今的审美风尚。

  好在,我们还有清平鸡、市师鸡、盐焗鸡以及新近加盟的粤西大骟鸡等二十多种技术难度中至偏高的粤式名鸡,使鸡的传统和美味得以“鸡啄唔断”地永延。否则,可真是“玉树凋零,鸡何以堪”了。

  在会吃鸡的人看来,洋鸡的不好吃,除了烹饪方式上的简单直白,还包括了鸡种以及高度机械化的饲养过程,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是一种宿命性的失败。

  虽然中国市场上绝大部分的鸡的生活环境都与美国鸡无异,不过良种的土鸡依然受到某种程度上的个性化保护。广州参观标榜的所谓“走地鸡”,并不表示其它的鸡都是终日翱翔在天空或游弋于水面,指的是在半集约化饲养方式下成长的鸡,生前过着一种半个人主义半集体主义的生活。

  以文昌鸡为例,其祖先据说居住在海南岛文昌县的谭牛镇天赐村。村里有几棵大榕树,树籽满洒在地上,成为鸡只最爱的食物。从光绪年间开始,在一代代的生化作用之下,就逐渐养成了今天这身材娇小,毛色光泽,皮薄肉嫩,骨酥皮脆的优质鸡种。现代化的养殖,虽然没有那么多的榕树籽可喂,却也令其时时置身于山场树林之中,给它一个空间,让它自由活动,采食到充足的野果以及螺、虫等动物蛋白和青绿饲料,一早一晚,还得补喂小量大米、糠和番薯之类的农作物。放养约八个月后,就开始将鸡只集中起来置于安静避光处,不使其随意走动,强行连续育肥三十天以上。这个过程,类似于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反观美国的肉鸡,从出生到上市一般只要六至八周。

  这是一种从生前就开始酿造的美味。北京“谭家菜”的白切鸡,也是自己养鸡,从娃娃抓起,并且喂以酒精、虫草等营养饲料,使八个月后方能宰杀。上桌前,还要用老鸡煲成的上汤淋熟。

  中国的养鸡、烹鸡乃至食鸡,大多是复杂而“慢”的。上海“荣华鸡”挑战“肯德鸡”的失利,实在是犯了知彼而不知几的错误。

  拉灯谈吃

  聊天一般被认为是一种轻松但是缺乏建设性的休闲活动,因此往往又被称之为“闲聊”,因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闲聊的结果往往就是无聊。

  然而,在如恒河沙数、漫无边际的聊天主题当中,我认为唯一可以称之为比较“有聊”并且具有建设性的主题,恐怕就是谈论吃喝,因为这是一个聊着聊着容易把人聊馋甚至聊饿的危险的主题,每到这个临界点上,聊天者通常都会忍不住将该话题自动中止,转而采取若干解馋疗饥的实际行动。

  上学的时候,学生宿舍晚上十一点准时熄灯,不过熄灯只造成上床,并不能导致睡觉。一房六七个“早上八九点钟的”男生,就这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黑暗中有一搭没一搭的瞎聊着。聊得最多的,是吃。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各自家乡的吃食都有各自的美味。要知道,在黑暗中谈吃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聊天,当然聊女生也很刺激,不过在夜里十一点以后聊女生这个话题通常都不会有即时的结果,最快也得等到天亮。谈吃就不同了,这个话题之所以不仅刺激而且危险,是因为他比女生更具有操作性,因为聊着聊着,各人的肚子就开始感觉到饿了,黑暗中甚至听得到从空洞的腹中传出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正如作家老鬼在小说《血与铁》里写到的那样:“六零年大饥荒饿伤了我,太怕饿了,一饿就完全垮掉,毫无意志力。我是这么的矛盾,一方面热衷于看英雄的书,贪婪地读有关反修的文章,满脑袋革命,一方面又偷别人的水果吃。因为饿,就骗家里的钱,就偷吃偷拿……”

  “有时真想大哭一场。我要能在母亲肚里该多好呀,永远不用发愁挨饿,干鸡鸣狗盗的事。初一初二年级,就是在这样的日子下度过的。吃是脑子里最经常盘旋的念头。当然也关心着中苏关系,关心着反修大业,关心着革命和进步。但一天到晚最主要琢磨的是吃。对女生的兴趣大弱,流氓思想几乎没有。吃饱饭比想女生更重要。”

  虽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馋痨之夜于四十年前的饥荒岁月在起因上绝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结果却高度的一致。女生就在楼上,家里的美味则在千山万水之外,只有饥饿在自己心中蠢动。

  钱钟书先生尝言:“大抵学问,乃荒江野老屋中,两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作为学生,我们只是在日间被培养,并且在吃饱之后也研究研究学问,到了熄灯之后的黑夜,这些饥馁的“两三素心人”于远离市区的荒江野老屋中所能商量的,似乎也就剩下吃喝之事了。

  躺在床上谈吃的结局往往是这样的:黑暗中终于有一个人忍不住从床上坐了起来,接着,就有更多的人也从床上相继坐了起来。正所谓坐言起行,坐起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偷电,这时,有人负责点亮蜡烛,有人从床底下抽出校方严格禁用的电炉,也就是说,形而上正在转化成形而下,虚拟即将演变为实干,一顿扣人心弦的子夜大餐就要开始制作。

  所谓大餐,通常也就是偷偷摸摸地煮上一锅面条(那年头,快食面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奢侈品,经常需要泊来),豪华一点,也无非是煎上几个鸡蛋(那些鸡蛋都是白天在校门口用粮票跟乡下人换来的)。当煎鸡蛋的香味在潮湿的空气中从二楼的阳台袅袅飘升到学生宿舍的三楼和四楼,除了平底锅里的那一阵阵愉快的“滋滋”声,还能听到从楼上陆续传出的一些动静——很显然,煎鸡蛋的香味正在像传染病一样发生着连锁反应。

  接下来,就开始听到四下里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一些锅碗瓢盆间的互相碰撞,如果是白天的话,定会见到一派“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喜人景象。

  事实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大学生的一日三餐,基本上是以不同地区的标准按照定量供应的。吃饱喝足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这种吃饱喝足想来也只是负责至晚上十一点之前。从这个钟点之后到第二天早上六点之前,按校方的规定是集体上床的时段,若是天黑了你还不想睡,甚至胆敢躺在床上聚众谈吃谈喝,那么,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校方自然就概不负责了。我们那一届的学生后来有出息的实在不多,我估计与我们当年集体热衷于在熄灯之后从事吃吃喝喝的活动有一定的关联。

  关于卫慧的小说,我的吃喝朋友小宝在他的新书《爱国者游戏》里引用我的另一位不太一道吃喝的朋友“搏老”的话说:八十年代的女大学生也和外国人睡觉,但是从来不写。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作家和九十年代作家的区别。

  借着上面这个药引子,我想说的是,两千年代的大学和八十年代的大学也在晚上十一点统一熄灯,但是两千年代的大学生上床以后肯定不会像八十年代的(某些)大学生那样谈吃谈喝了。

  之所以会作出这样一个看上去不无武断的判断,乃基于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大都没有经历过饥饿年代;第二,今天之食品供应和大学生口袋里的现钞已不可与八十年代同日而语;第三,包括谈吃谈喝在内的聊天活动,今天已有了网络这样一个全新的媒介,从此已无需在黑暗中摸索。事实上,吃吃喝喝这种话题,谈得愉不愉快,写得好不好看——也就是说,这项通常被视为“无聊”的活动能否被赋予某种“有聊”的建设性,首先取决于谈话者和写作者在当时所采取的姿态。

  在这一点上,躺在黑暗中的谈话者与挂在网络上的络上的谈吃(当然后者在花色品种上要丰富得多)。而这种共同的姿态又决定了以下的三点:

  他们都非常的松弛;

  无论是倒卧还是隐身于光学或cyber的黑暗当中,他们之间谁也见不到谁;

  他们都开始不经意却又难以控制的让自己和他人感觉到有一种难以克制的馋。

  因此,在网络上的谈吃或者说在某种bbs状态下所发表的言论,有机会成为饮食文字中写得最为令人垂涎欲滴的一路。而网络上的那些跟帖,难道不就是二十年前从学生宿舍的“四下里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一些锅碗瓢盆间的互相碰撞”吗?

  要把吃喝谈好谈透,不管是网上还是床上,欲达至化境,姿态之外,还必须保持一个饥饿或馋痨的状态。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闲聊的功能本来就不是也不能“致知”(京派的除外),因而,“致好”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闲聊的最佳化结果。而在所有可以成为聊天的主题当中,又以吃喝的谈论最能“致好”。然而,只有一个“好”字还是远远不够的,按照“不如偷不到”的模式,我们不妨这么说:“能吃不如好吃,好吃不如馋吃,馋吃不如偷吃,偷吃不如谈吃,谈吃不如吃它不到。”

  谈吃、想吃,但是吃不到,此乃床上的聊天者和网上的发言人之间的另一个共同之处,也是促成大部分上乘的以吃喝为主题的言谈和文字的基本诱因。传统的饮食写作亦莫不如此,远的有张岱,近者如梁实秋,无不是在落魄和贫乏之中通过花团锦簇般的食事的追忆而完成了汉字所能重现并创造的最美味的文字。

  张岱,山阴人,其先世为蜀之剑州人,都是中国的美味之乡。除了美味的籍贯之外,张岱还有显贵的家世,故具备了美食家的两大基本条件。青年时代的生活,照其《自为墓志铭》所云:“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总而言之,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之者”。然而,“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正值在这种“想吃而吃它不到”的状态下,张岱所有谈论(梦忆)饮食的文字,皆因这种张力而美好得不可方物:“一到十月,余与友人兄弟立蟹会,期于午后至,煮蟹食之,人六只,恐冷腥,迭番煮之,从以肥腊鸭、牛乳酷、醉蚶如琥珀,以鸭汁煮白菜,如玉版;果瓜以谢橘、以风栗、以风菱,饮以‘玉壶冰’,蔬以兵坑笋,饭以新余杭白,漱以兰雪茶。繇今思之,真如天厨仙供,酒醉饭饱,惭愧惭愧。”

  陶庵之后,汉语世界里公认的纸上料理大厨,非雅舍莫属。除了相同的籍贯和共同的“逸民”身份之外,两者之间最大的共同之处,就是“吃不到”也。

  关于经典的《雅舍谈吃》,作者在自序中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心迹:“偶因怀乡,谈美味以寄兴;聊为快意,过屠门而大嚼。”所谓“怀乡”者,乃自一九四九年去台之后,一水之隔,“大陆不可望兮”,故乡的美食更不得尝矣,从此凡四十年,“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就《雅舍谈吃》而论,与其说“往事如烟如柳絮”,不如说“美食如烟如柳絮”,满怀的乡愁化为满嘴的馋痨,本书所提及的食物凡五十八种,绝大多数皆为“吃不到”的东西。至于作者心头挥之不去的那一番“画饼充饥”的遗恨,更是渗透于字里行间。于是,火腿自然是以故乡的金华火腿为最好,“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造,但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而“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唯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于无”。“到处都有”的鳝鱼丝,不消说也是以河南馆子和淮扬馆子的出品最为地道,台北的“北方馆子”之所以做不好,是因“此地没有又粗又壮的巨鳝,切不出丝”。甚至连闽南和台湾的特产青蚵(即牡蛎),也不如从“东单牌楼菜市采购”回来的青蚵那样鲜美,更何况“此地其他贝类,如哈蚂、蚋、海瓜子,大部分都是酱油汤子里泡着,咸滋滋的,失去鲜味不少”。即使是美味无比的血蚶……却也只能令雅舍先生心里很不舒服地“想到上海弄堂每天清早刷马桶的人,用竹帚蚶子壳哗啦哗啦搅得震天响,看着蚶子就更不自在了。至于淡菜,一名壳菜,也是浙闽名产,晒干了之后可用以煨红烧肉,其形状很丑,像是晒干了的蝉,又有人想入非非就是像另外一种东西”。

  因此,《雅舍谈吃》既可以当成一场虚拟的美味盛宴来读,同时也不访视它为一场一个人的既悲愤又无奈但是又十分有节制地调控着欲滴口水之分寸的“忆甜思苦”会。

  小心肝

  在身体内部,肝是一件重要的脏器,并且与饮食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它就像一座肉感的化学工厂,不停地分解及排除人体内的毒素,分泌胆汁以帮助消化,调节体内糖分之新陈代谢,同时制造着蛋白质。

  在维系生命的意义上,尽管五脏六腑的排名不分先后,然而我还是相信,肝的江湖地位应该仅次于心脏。不然的话,男人女人一旦肉麻起来,就不会“心肝宝贝”地叫个不停了,只有在骂人的时候才会用到“狼心狗肺”。与此同时,按照中医的理论,内脏的排名还是很有先后的,它们分别是——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肝脏与饮食之间的关系当然远不止对吸收与排泄的调节,事实上,肝本身就是一种好吃到令人神魂颠倒的食物。除了最常见的猪肝之外,鸡肝、鸭肝以及鹅肝的美味,更是没齿难忘。至于有毒的马肝,在今天已基本属于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绝版珍馐了。据《燕丹子卷下》:“荆轲之燕……(燕丹)后日与轲之东宫,临池而观。轲拾瓦投龟,太子令人奉盘金。轲用抵,抵尽复进。轲曰:‘非为太子爱金也,但臂痛耳。’后复共乘千里马。轲曰:‘闻千里马肝美。’太子即杀马进肝。”吃过千里马肝后,“太子为置酒华阳之台。酒中,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子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由此可见,即使在杀人比较家常便饭的古代,买凶杀人的花费也绝不比今天更为经济。

  马肝、人手之外,作为雇主,燕丹还得与荆轲“同案而食,同床而寝”以示其“肝胆相照”之诚意。

  当然啦,毕竟是古人嘛,荆轲终究不会像他后来在电影里的同行那样表现得俗不可耐,这个杀手有点爱吃,有点浪漫,有点爱乐,行动之前还要站在船头高歌一曲,当然,他的上述各种小资,也多少都“资”得有点变态。

  在所谓“五脏六腑”的体系之中,脏为实,腑为空,也就是说,前者在质地上是实的,后者则留有一定的空间。加深对这一区别的认识,不仅是医生的基本责任,也是一个厨师在“诗外”所应有的功夫和素养。

  正是因为实,肝脏在烹饪的过程中并不像肉或者属“腑属”的胆、胃以及大小肠那么容易入味。非但如此,它本身就有一种十分特殊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味道。这味道甘美丰腴之极,又略带几分风骚,几分腥邪。而在质地方面,肝不仅具有密度上的“实”,口感上也带有一种十分微妙的硬中带软,软中带硬,于爽利中渐觉黏稠,于黏稠里终见浓情,口腔里面,直是一番抵死缠绵。

  我认为,如果用“性感”来形容上述感觉,最起码在修辞上会是十分妥当并且一时也找不出第二个词来的。当然,这样的说法丝毫也没有考虑到肝与性能力之间的关系之医学理论,无非是一种私人的主观感觉而已。其实,真正“性感”到有名给你叫的,应该是属于南京城南门外始创于明洪武年间的老店“马祥兴菜馆”的一道名叫“美人肝”的名馔。此馔之艳名,据说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浪得于一个医生,因为它有粉红娇嫩的卖相以及琼瑶香润的口感。可惜的是,此“性感”非彼“性感”,无论是“美人”还是“美人的肝”,几乎百分百都是修辞意义上的,因为此肝非肝,这道菜是用鸭胰白为主料、配上鸡丝和冬菇、冬笋爆炒而成的一种“假肝”,尽管鸭胰白又名“胗肝”。

  按照当代的饮食健康标准,肝脏属于高度危险食品。但是对于我个人来说,这一警告反而以其危险性平添了食肝的性感。如果桌上现在就摆着一碟刚刚煎好的鹅肝,在采用“肝肝肝肝”的命运敲门声为背景音乐,如此这般地慢慢咀嚼,就一定能吃出一个紧接着一个的高潮来。

  论心,尘世间以人心最为叵测,因为隔着肚皮;论肝,万物中则以鹅肝至为好吃,因为鹅肝裹着脂肪。

  事实上,我一直相信以三种可供食用的肉禽类(鸡、鸭、鹅)肝脏而论,味道上委实相差不大,最起码,它们在价格上巨大的差异是不应该与其在味道上的些微差异形成正比。至于上述的些微差异,主要还是在于质地。例如,鸡肝的个头较小,质感也较硬,而鸭肝吃起来也不够鹅肝滑润,有一点涩滞的感觉。

  然而,鹅肝的丰腴及其无与伦比的绸缎般的嫩滑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技术上,专门用来取肝的鹅是用“填鸭”方式强制性育肥(force…fed)出来的。不过与填鸭不同的是,对鹅施以force…fed之目的不是为了吃到异常肥美的烤鹅,向鹅索要的只是一个超级的大脂肪肝。

  暂且忘了医生对于脂肪肝的种种意见吧,无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