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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个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打扮,这没什么奇怪的,我对自己说。
“你是林岚吗?”我冷静一下试探着问。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请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不习惯这样和陌生人说话。”
我心有不甘地放开手,真的,我还不习惯林岚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呢,虽然她的嗓音还是那么具有磁性。
“我叫于静,不叫林岚。”她说。
“你今年多大,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又问。
“我们有必要说这些吗?”于静说,然后绕开我往前走去。
“你在哪儿工作?”我连忙跟过去,又接着问。
“有必要告诉你吗?”于静侧过头,依然不温不火地说。
我跟在她旁边,于静以陌生人的态度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可林岚怎么会把我当作陌生人呢?我怎么也无法把这熟悉的面容和动作与现在陌生的情景联系起来。
“要不,小姐,咱俩认识认识吧——”我黔驴技穷地请求道。
于静停下脚步,她转过头,嘴角挑起一丝微笑,有些冷漠地对我说,“你不怕认识我会让你倒霉吗?”
“我当然不怕。”我说。
于静奇怪地看我一眼,又瞟了瞟不远处,一个藏在树丛后面等着逮违章的交通警察正望向这边。我马上说,“别看了,他只抓交通,不管治安。”
于静只好独自走开,我厚颜无耻地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走进路边一个四星级饭店,我也跟进去。刚一进门,就看到她朝着电梯快步走去,不好,要跑,我立马撒腿追过去,还好,临时有一拔人插在我和她之间要上电梯。于是我和她一同站在电梯里。
那拔人刚喝过酒,一身难闻的酒气。于静不看我,她在人群的那头,靠着电梯,侧对着我,她的手臂显得细腻而光滑,身材绝佳。我再一次仔仔细细打量她,没错,她就是林岚,天底下没有两片。过去这一天干了些什么?我回想着,包被抢走,证件、手机全都丢失,兜里只剩三五百块钱,公司找不着我,恐怕都快急疯了。主要是碰上了林岚,可那真是林岚吗?我会不会认错?我仔仔细细想着见面的前前后后,要是在晚上光线不好时,碰上一陌生女人,说不定会因为兴奋看走了眼;可是大白天的,看那么熟悉的她却断然没有错误的理由。我心里叹息连连,真是世事难料,原来那么熟悉的妻子忽然一下子变成陌生人,就好像我动脉里的血一下子成为大海里的一滴水一样,这让我觉得真有天壤之别的难过。
一切静悄悄的,似乎什么都特别安详。
下了出租车,我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这个地方我再熟悉不过。来之前,我在家好好洗了一个澡,然后去楼下的美发店理了发,接着上街买了一大把玫瑰,是鲜艳欲滴的红色,总共一百朵,让我整整抱满一怀。
我心情抑郁地抬起头,果然看到了那座熟悉而凝重的大理石门矗立在那儿,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万山公墓。
由于是上午,公墓中的人很少,进门之后,我抱着玫瑰,徒步穿过低矮而挺拔的松柏,又穿过窄长的草坪,慢慢来到一个墓碑之前。
墓碑不高,也就是一米左右,它也是由大理石砌成的。这里躺着我生命里最宝贵的一个女人,我的妻子林岚。她在碑上的照片里像生前一样看着我,好像我仍然和她在一起一样。
我把玫瑰放在她的照片面前。风吹过来,我看着她,她无言地看着面前的鲜花,我在墓碑前蹲下身,伸出手指放在墓碑上,慢慢沿着拓出来的字轻轻划着。安息吧,碑上这三个简单却痛切的字是我写的。我的手指一笔一划地重复着,认认真真把它们写完,我的表情似乎没有变化,但实际上,当我的手指触到那冰凉的大理石时,我的内心备感伤痛。
我走出公墓时,已浑然忘掉时间。但在我步行的某个时刻,在我某次抬起右脚还没有放下的时刻,确实听到了“叮”的一声响,那是一只汤匙碰到一只碗时的声音。我立刻停下来,仔细回味这种声音,它太意味深长了,简直令人百感交集。它清清楚楚的告诉我:林岚回来了,她马上就要回到我的身边。
这就是我那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不能摔跟头,就是说不能从高处往低处飞速地与物体碰撞。当这种碰撞足够剧烈时,我有可能使我某个亲近的人复活。这种能力,并不是每次碰撞后都有,它的到来连我都不知道,它能使谁复活我也不清楚。
二十年前,我年少时的一个朋友得以重生。
这一回,据我的观察,是轮到了我的妻子林岚。
中午,我去找了冯关,他是我的发小,现任人民警察,当了个小官。他刚刚从现场回来,吃了午饭,正准备小憩一会儿,看见我来,就陪我到外面转转。我把事情向他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他双手插兜,低头看着路,默默无语。
“怎么样?你相信吗?”我实在忍不住问。
冯关咧开嘴笑笑,他踢了脚下的一个石子说,“这让我怎么说呢,你说我能相信吗?”
“为什么不相信?”我反问。
“你瞧,我这个工作啊,就是讲证据,”冯关慢条斯理地说,“你说的这些全都云山雾罩,一点也不合逻辑,更甭提证据了。”
我连连摇头说,“我觉得你干这个工作,让你变得疑心病特重,你现在连我都不相信了。”
“不是不相信你,”冯关拍拍我的肩膀说,“跟那些人打交道多了,我确实是凡事留个心眼,可我怎么能怀疑你呢?咱俩是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鸟变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觉得此事蹊跷。”冯关说着挠挠头。
我点点头,心里似乎轻松了一下。其实我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挺想找个人倾诉倾诉,可是总得让人首先相信我吧,但我自己都觉得这事让人相信怪难的。
我们的汤匙(5)
“你还记得咱们中学时物理老师说的那句话吗?”冯关这时问。
“哪句?”我说。
“他说,你们千万别掉以轻心,这个世界有时和你们日常理解的根本不一样。”冯关说。
我想起来了,老师确实说过,这话现在想想颇觉得意味深长。冯关大概是在安慰我吧,也许从某个角度上看,我说的东西说不定确有其事呢。沉思间,冯关摘下帽子,放在手里,转过头对我说,“晓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从三年前的那场车祸中缓过劲来。其实,斯人已去,我们留下的人应该好好活下去,有时想多了,反而徒增烦恼,你说呢?”
我听了这话一愣,眼眶又迅速一湿,但马上忍住,并暗骂自己没出息。看来冯关还是不相信我,他恐怕觉得我是思虑过度所至。
我沉默一会儿,问冯关,“二十年前,有一件类似的事你还还记得吗?”
“记得,你今天一提我就想起来你向我提过。”冯关想想说。
二十年前,我们年少时一个共同的朋友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我父母带着我去医院看他,出来时,我一不小心,从四楼沿着楼梯摔到三楼,我的父母急忙奔过去看看我有没有事,可我好好的,父母问了半天才放心,可没走两步,我又从父母手中摔下楼梯,直到楼底。就在这时,四楼的病房里,那个朋友的母亲尖叫一声,我们的朋友就此醒了。
“你做何评论?”我问。
冯关无言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兜,那身兰色的警服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思考着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说,“恕我直言,那根本就是巧合,或者说你记错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冯关就是这样,任何虚无缥缈的事在他的逻辑里恐怕永远找不到答案。
独自盘桓两天,忧伤渐渐隐藏起来。我又去置办了新手机,该挂失的挂失,然后就去上班。公司的同事们见到我就像看到丑鸟回巢一样,一个个非常高兴。老板甚至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还以为你出嫁了呢。
坐到办公桌前,桌面上有一层不易察觉的灰,我找了一块抹布一边擦一边想,其实一个人是很容易消失的,也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不论什么原因,只要它离开一个月,他就可以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划掉。所以,我回来受到公司同事的欢迎还是很幸运的,这种消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足以引起人们的惊奇而且还不至于被老板开除。
一上班,时间就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一上午,午休时,我一边吃饭一边办了一件事,我把电脑主页的背景换成了林岚的照片。这三年,我一直不敢动她的像册,可现在她既然回来了,那么她就有理由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下午我去跟客户谈业务,谈完我假公济私又办了一件私事。我去了一家报社,到广告部,要求登寻人启事。一个大姐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我拿出林岚的照片,她仔细看看,和我一起商量词儿该怎么写。我问她,这种启示找到的成功率高吗?
大姐笑笑,斟酌地说,有成功的例子,不过,这种事不能单靠一种方法,你还得去别的地方找找。我想想也是,大部分来的人恐怕都是抱着尽人事知天命的意思。大姐又问,她走之前穿的什么。我大略描述了一下林岚的打扮,米色的长裙,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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