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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作品:BOSS,别潜我|作者:猫王|分类:精品小说|更新:2025-05-11 00:30:08|下载:BOSS,别潜我TXT下载
  林琅点点头,和凌新兰来到了小花园。

  两个人一边吃着自己的东西,一边聊着天。看着这个昏黄的灯光,凌新兰有一种错觉,这彷佛是在大学的情侣长廊上……

  额,说起来,凌新兰还真的就没有这个经历。她和杜仲那是四年坚决的异地恋,除了放假回家,两个人愣是没有见过。所以同在北京的姚远去看小梅的时候,她都是很羡慕的。

  而这所谓的情侣长廊的回忆,都是她下晚自习的时候一个人往宿舍走,看见那一对儿一对儿的情侣坐在那边亲亲我我,或者是互相喂一点吃的……

  那个时候,她就想,如果有机会和杜仲一起这麽在情侣走廊里坐着一起吃饭该有多好。今天她和一个男人这麽坐着了,可惜,那个人不是杜仲。

  看着凌新兰盯着自己的碗发呆,林琅还以为她是看好了自己碗里的鱿鱼,於是,他夹了几块放到了凌新兰的碗里:「想吃就跟我说,用得着这麽客气嘛?」

  看着这块被林琅夹过的鱿鱼,凌新兰不淡定了,这小子是误会了吧?这个筷子似乎沾过他的口水……

  丶036 间接亲吻

  对着林琅夹过来的这个鱿鱼,凌新兰郁闷了。如果没看错,这可是林琅刚刚用他的筷子夹过来的,也就是,那上边沾着林琅的口水……

  她到底吃不吃啊?不吃,这个林琅心里肯定不舒服;但是她要是吃,那不就是跟林琅来了个间接亲吻麽?

  这麽想着,她的眉头皱了起来。

  林琅哪里想到那麽多啊,看着凌新兰不肯吃,他问道:「怎麽了?你不是对鱿鱼过敏吧?」

  啊!这是个好办法!她怎麽就没有想到呢?

  於是,凌新兰急忙点头:「是啊,是啊!我是对鱿鱼过敏。那这个鱿鱼块……」

  说着,她用筷子夹了起来,想要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那就还给我吧!」林琅说着,就用自己的碗给接了过来,然後用筷子夹起来放进了嘴里。

  看着林琅的这个动作,凌新兰的嘴角不禁抽了抽,那个鱿鱼块,她刚刚也用自己的筷子又夹了一次啊!林琅吃到嘴里……

  想着,她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似乎是真的来了一次简介亲吻。

  林琅其实这个人平时洁癖很严重,别说是被人家用筷子夹过的东西,就是用手拿给他的食物,他都不太动。可是刚才跟着凌新兰这个动作就是很自然,很随意的。等看着凌新兰这麽摸嘴,他才想起来。

  不过就算是想起来,他似乎也没有什麽尴尬的感觉,只是觉得凌新兰的嘴,看起来很诱人……

  一时之间,有一种叫做暧昧的气氛在两个人之间流转,这样的景色,这样的静谧,这样的气氛,都让人觉得,他们像是一对儿情侣。当然,除了凌新兰自己。

  虽然凌新兰自己也有些动情,甚至觉得这样子的林琅看着很帅,也很温暖,让人呢不自觉的想要靠近。

  但是,「不行」,她对自己说,「凌新兰,你不能心动!」

  自己才刚跟杜仲分开多久,难道自己刚刚受过的伤还不够?连杜仲那样从小就老实听话的孩子都变成了那样,这个男人又能靠得住麽?再说,林琅那样的人,也不是轻易能喜欢上自己的吧!

  实在是受不了了,凌新兰慌张地说道:「那个,我吃好了……晓梅应该醒了,我去陪她!」

  说着,她急忙起身回了医院。

  看着凌新兰那个慌慌张张的样子,林琅开始很是奇怪,稍微想了一下,他忽然笑了起来,看来,凌新兰对自己也不是全然没有意思的麽!

  李晓梅的问题不大,所以第二天就能回家了,只是医生吩咐要增加营养,合理膳食,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让凌新兰多开导她一下,不能让她再做出来这样的事儿。

  於是,在凌新兰和李晓梅的家里,菜刀丶剪刀丶水果刀,甚至包括挖耳勺在内的所有的利器都被锁了起来……

  李晓梅看着凌新兰的动作苦笑了一下:「新兰,这真的没有必要,我要是想死,没有这些东西也都死了。」

  凌新兰听了,点了点头:「对,所以我要把你的安眠药也拿走,然後时刻坐在你身边,以防你撞墙!」

  「傻丫头,你放心,我不会再自杀了。我最开始只是吓唬吓唬姚远,希望他能继续跟我在一起。可是他跟我说,就算是我死,他也不会在意,我一时激动,所以就……现在我都好了,放心,我不会为了他自杀的。」

  凌新兰听了,这才明白为啥李晓梅的手腕上会有一深一浅的两道口子。

  她摇摇头:「你这个傻瓜,真是的!为啥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你自杀了,他又会回来麽?」

  李晓梅点点头,凌新兰以为她听进去了自己的话,高兴了不少。

  可是,下一秒,李晓梅却说出来了一句让她完全崩溃的话:「没错,我死了他肯定不会再回来,所以我要活着,我要等他回来!」

  「什麽?」凌新兰听了,气得冒烟儿,恨不得能扇她一巴掌,这个女孩儿,前几天杜仲出事儿的时候还撺掇自己离开那个家伙,这会儿怎麽她自己又放不下了?

  李晓梅这会儿明显是没有注意凌新兰的情绪,接着说道:「没错,新兰,我决定了,我要去姚远家里等他!我要等他回国,等他回心转意。」

  凌新兰听了,真是气死了,她使劲儿摇了摇李晓梅:「小梅,你清醒点!姚远可是在外边有人了!」

  李晓梅一笑:「我知道,我看见他们在床上的照片了。可是,这事儿是我先对不起他,是我先跟别的人在一起的,不管因为什麽原因。」

  凌新兰又试图劝李晓梅,可是她还是没有听。最终这个东北的姑娘还是收拾东西,回了姚远的家,一个她完全不熟悉丶不适应的南方小镇。

  李晓梅的离开,凌新兰的生活也面临着变化,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她要住哪里,跟谁住在一起!

  丶037 我们住到一起吧!

  她和李晓梅现在租的房子是两千块钱一个月的,之前她和李晓梅每个人出上来个一千块钱,倒是也可以。现在李晓梅走了,她也失业了,让她一个月拿出来两千块钱租房,她可是拿不起的。

  所以,这段时间她连工作都不找了,先紧着找房子。

  其实凌新兰的要求并不高,差不多能住就可以,可惜,她找过的地方,不是房租太贵,就是条件特别差……

  也因为这个事儿,她这几天的心情也特别不好,给林琅做饭的时候,也都是随便糊弄一下。

  本来凌新兰做饭就不好吃,这一糊弄,味道就可想而知了。林琅问过她几次,但是她都没有说。找人调查了一下,才知道是这麽回事。

  於是,在凌新兰再一次将菜花做成了猪食味道之後,林琅主动说道:「听说你最近在找房子?」

  凌新兰点点头:「是啊,你怎麽知道?」

  林琅自然不会告诉她自己调查过她,而是取笑道:「你满脑袋上都写着『我要找房子,房子怎麽这麽难找啊!』」

  凌新兰有点囧,不过还是倒开了苦水:「哎,可不。这几天我都跟狗一样苦逼,找了个好几个中介,自己也在贴条儿,到处去找房子。是个住的地方就是上千的,最可气的是,我前天看的个房间,总共还不到十平米,就一个硬板床,一个桌子,连个电风扇都没有,居然开口问我要一千五!」

  似乎是感觉自己有点太怨妇的感觉了,她又打趣道:「我原来还想着为啥北京的情侣们在大学的时候都同居,结果到了毕业之後就都住一块儿了,原来这是为了省下租房子的钱啊!」

  凌新兰侃侃而谈,林琅听了,心里却忍不住心疼:「那你搬过来跟我住吧!」

  凌新兰本来还想高谈阔论一番,听了林琅的话,声音却戛然而止。什麽?他让自己搬过来跟他同居?不知道怎麽回事,她的脑袋里就想起来当时和他度过的那一夜,以及早起来……

  想着,她的脸不自觉就红了:「额,不用,我可不打算跟男人同居……」

  看见凌新兰的样子,再听见她的话,林琅知道她是误会了。便也想着逗逗她:「你不是说同居省房租钱麽?」

  「大色狼!人家同居的是情侣啊,咱们孤男寡女的,哪里能住在一起?我告诉你,我是撞了你,我欠了你的,但是不代表能让你为所欲为!看你这样子,想上你床的也不少,犯不上招惹我吧!」

  看见凌新兰要发火,林琅知道自己玩儿地也差不多了,笑着解释:「我想你是想多了吧!我只是说让你来跟我住,我住主卧,你住次卧,你想多了吧!」

  其实他倒是想让两个人睡在一起呢,可是据他对这个小丫头的了解,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那就退而求其次吧!

  「额?」听了林琅的话,凌新兰有点尴尬,这思想不健康的是自己啊!人家只是要她过来跟他一起住这个楼,她却……

  「不对,既然有次卧,你上次为啥不把我送到次卧,而要跟我躺在一起?」

  林琅还真没想到凌新兰的联想能力这麽好。看着这个小母老虎又发飙了,他赶忙扯谎:「我说过,这个房子是我朋友的,他只睡了主卧,次卧里边没有床。你跟我过来住的话,我要现准备一张床……」

  听了林琅的解释,凌新兰这会儿是彻底囧了,为啥她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

  带着一脸的尴尬和窘迫,她问道:「那不是很给你添麻烦?我要不要给你付点房租?」

  林琅摇头:「不用了,反正这个房子我住着也没有花钱。你过来也不是对我没好处的,至少你照顾我也方便,早饭啊,洗衣服啊,收拾家的,你正好可以全包了!省着钱好给我交医药费啊!」

  凌新兰本来还想要有点气节,可是听说那三十万的医药费,她犹豫了一下,从了。

  在钱面前,气节算个屁?节操算个屁?尤其是还在一个根本就对自己的这些没兴趣的人前……

  於是,凌新兰立刻回去打包东西,准备跟林琅开始「同居」。

  其实,凌新兰的东西真不多,也就是两箱子书,一箱子衣服和一些小东西。不到两个小时就打包好了,正式入驻林宅。当然,她如果知道自己这麽一住进来就出不去了,肯定就不会答应他的。

  一男一女的同居的生活是省钱的,是美妙的,是尴尬的,而这个尴尬,从她住进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开始了!

  故事产生於凌新兰多喝了一点菜汤,急着要去上厕所……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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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丶038 你,你耍流氓!

  这天,凌新兰正式开始了和林琅的同居生活。

  上午的时候,林琅帮凌新兰搬了家,下午的时候,两个人去给凌新兰挑了一张床。虽然凌新兰是一个人住,但是林琅还是让她买一张比较大的双人床,说是那样睡着舒服。

  虽然有些奇怪他的热情,凌新兰还是按照他的建议,买了个大床,因为她睡觉也是总不老实,床大点不容易掉下去。

  当天晚上,为了庆祝自己的入驻,凌新兰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当中有自己最拿手的西红柿鸡蛋汤。

  不知道是因为解决了住处高兴,还是因为这天晚上的汤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