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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品:BOSS,别潜我|作者:猫王|分类:精品小说|更新:2025-05-11 00:30:08|下载:BOSS,别潜我TXT下载
  不管是感情还是关於职场的,很多都是竹子亲眼所见滴哈,尤其是还没有上大学的姑娘们,以及快要毕业的姑娘们都可以多看看

  丶002 表哥,你大老婆喊你回家吃饭!

  看见这个熟悉的身影,凌新兰的身子不由得晃悠了一下!

  那个男人是杜仲,是她刚刚打电话说正在加班的男朋友!

  他不是在加班吗?那为什麽没有在几公里以外的办公大楼,而跑到了这个豪华女装大厦?

  再仔细一看,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两个人似乎是刚从商场里边出来。

  女人看起来大概三十多岁,打扮精致丶妩媚,成熟。杜仲则是和她的男朋友一样,帮忙提着东西,并且另外一只手,还和那个女人十指相扣……

  这个画面直接刺痛了凌新兰的心。

  不过她还是安慰着自己:可能是杜仲的在外国留学的姐姐回来了,又或者是他的那个同事,他帮忙提一下,牵手是怕那个女人摔倒了。自己不能小肚鸡肠!

  她急忙推着自己的破自行车来到了对街,想仔细看清楚。

  到了对街的时候,她的眼泪直接就下来了,这下子,她不能骗自己了吧!

  她清楚地看见,杜仲和那个女人似乎情难自已,在街头开始拥吻!

  以前两个人上街的时候,杜仲最多就是牵着她的手,连拥抱都不肯,说是在大街上影响不好,现在居然能在这里跟别的女人吻来吻去,这还不是说明了一切吗,总不能真的要等到捉奸在床?

  忽然之间,她的手一松,自行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那边忘情吻着的两个人也听到了动静,齐齐抬头朝着这边望过来!

  一看见是凌新兰,杜仲有点慌神,急忙推开了身边的女人。

  女人有些奇怪,笑着问道:「杜仲,你怎麽了?这个女孩儿你认识吗?别告诉我她是你女朋友!」

  被女人这麽一叫,杜仲回神了,心虚地解释道:「认识认识,当然认识!她可不是我的女朋友,而是我的表妹!」

  杜仲的声音不大,但是字字却都传到了凌新兰的耳朵里,表妹?好一个表妹!表妹会跟他去见家长?表妹会跟他相恋三年,基本上要定下来婚事?表妹会帮他做饭,洗衣服?

  一听是杜仲的表妹,女人继续笑着说道:「既然是你的表妹,怎麽不给我们引荐一下?」

  看见发愣的凌新兰,杜仲只好叫道:「新兰,过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凌新兰;这个是夏曼曼,我的经理!」

  说完了,他拉着夏曼曼要走:「新兰,我们公司还有点事儿,先走了啊!」

  对於两个女人,他都没有说是自己的女朋友,或许是因为还存着一丝侥幸,希望两个女人都没有看出来对方到底是谁。

  女人在直觉向来就比男人的准,看着凌新兰眼中那快要掉下来的泪水,她总觉得这个事儿不寻常。

  於是,她挣开了林琅的手:「既然是表妹,那急着走干嘛?让我们两个好好聊聊天!」

  说着,她笑着拉起来凌新兰的手,跟她说道:「你看杜仲那个家伙,就会把人往疏远里介绍。我现在是你表哥的女朋友,你可以叫我曼曼姐,也可以叫我表嫂!」

  说这话的时候,夏曼曼都在观察凌新兰的反应,直觉告诉她,这个女孩跟杜仲绝对不简单。

  她好容易找到了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坚决不会这麽轻易让给一个小姑娘!还是个土里土气的小姑娘!看看她,一身的地摊货,还是个平胸;再看看自己,要料有料,要身材有身材,全身上下都是名牌……

  夏曼曼这麽一说,杜仲一下子慌神了!急忙说道:「新兰平时不怎麽太喜欢跟别人说话,咱们就让她回家吧,咱们先走!」

  说着,他急忙拉着夏曼曼要离开。

  凌新兰也不是傻瓜,现在人家都来跟自己宣誓主权了!她能怎麽办?傻乎乎地在这里哭,还是也宣誓回去?男人已经跟着别人走了,她要是赖着,更丢人!

  这麽一想,她擦了擦眼泪,笑着说道:「表哥,你别急着拉着她走啊!这位是表哥新交的女朋友吧!那我就喊你三表嫂了!」

  一听凌新兰这麽说,杜仲却疑惑了,新兰这是要干嘛?

  夏曼曼是高兴了:「是啊,你叫我三表嫂,杜仲在家排老三啊?」

  凌新兰摇摇头:「不是,不是的,我表哥是独生子!我说的,是你排老三!大表嫂是我表哥的老婆,现在孩子都两岁了;二表嫂呢,也已经跟了我表哥一年多了;你现在才和我表哥好,当然是三表嫂了!将来表哥再有了别的女人,就叫四表嫂丶五表嫂……」

  说完,她还甜甜地冲着杜仲一笑:「表哥,忘了跟你说了,大表嫂喊你回家吃饭,她说小外甥女想你了!」

  哼,杜仲,你敢玩弄我的感情,你觉得我真的是那种小绵羊,让你这麽欺负麽?我看你一会儿怎麽收场!

  说完,她从地上扶起自己的自行车,再不看这两个人的反应,直接推着,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她这麽一说不要紧,杜仲这边算是炸锅了!

  丶003 新兰,你一定要等我!

  凌新兰转身的一刹那,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她刚才表现的如此坚强,如此豁达,只是不想要自己失了男人之後还在他们面前出丑!

  杜仲,她从小的青梅竹马,从初中开始,两个人就在一起,一直到现在。经历了开始的家长反对,高中的学业过重,大学的异地考验,两个人都见过了家长,就准备今年年底登记结婚,却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事儿!

  虽然凌新兰的话让杜仲很是生气,可凌新兰转身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地心疼,想要上前拉住她。

  他的手刚伸出去就又缩了回来。他不能那麽做!

  依着凌新兰的脾气,他就算是那麽做,也不可能挽回来这段关系,而且还会彻底让夏曼曼伤心。

  夏曼曼对他的事业至关重要,既然现在事已至此,他只能抓紧夏曼曼!

  当他转身的时候,却发现夏曼曼已经自己拎着衣服走到了停车位。

  他急忙奔过去,给她打开车门:「曼曼,你别生气,听我解释!」

  夏曼曼钻进了车里,冷冷地说道:「叫我夏经理!天很晚了,你赶快回家吧,明天不要迟到!」

  夏曼曼在公司和情场都摸爬滚打了多年,当然能看出来凌新兰和杜仲的异常。对於杜仲,她也只是一时的新鲜感,觉得交上一个90後的小男朋友是一件不错的事儿。既然他还和别的女人暧昧不清,就没有必要继续交往了。

  杜仲一听就着急了,不顾这里是大庭广众,跪了下来:「曼曼,你听我说!我是爱你的,我心里也只有你!她是我的前女友,在大学时候好着的,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可是她还在纠缠我,只要看见我和女生在一起,总是要过来搅合一下……」

  夏曼曼对杜仲的话将信将疑,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我相信你,但我不希望有下次!」

  杜仲上了车,心里却百般不是滋味。他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新兰,我只爱你一个,你要等我,你一定要等我!

  凌新兰就这麽推着车子,一步一步地往家里走,走了一路,泪水流了一路。

  她本来只想要一份差不多的收入,一个爱自己人,和一个稳定的生活。所以才会为了杜仲放弃了很多好的offer,来到北京和他一起打拼。

  现在,她在一天之内,失业丶失恋丶外加撞人,她该怎麽办?是要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就此打道回府呢?

  她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推着车子往家走,脚上也已经被高跟鞋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地方了……

  走着走着,她发现自己忽然被一个醉醺醺的人给抱住了!

  这个男人看起来也就是个二十出头,和自己以及刚才撞了的男人差不多的大,却是一副轻浮的样子,身上的酒气更是惹得自己很难受。

  凌新兰只当他是报错人了,扒开他的手:「先是,你请自重!」

  男人一见,又抱了上来:「自重,自重个屁!他们老的都不自重,我们还自重什麽?只要你能伺候好本少爷,本少爷有的是钱!」

  凌新兰本来就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地方发,听见他的话,终於找到了一个倾泻口。

  想着,她笑颜如花:「你让我伺候你是吧?」

  男人点点头:「是!」

  「好,那我就好好伺候伺候你!」

  说这话的时候,她一拳头朝着男人的左眼打了过去,同时一抬脚,把他踹到了地上!

  凌新兰打人不是和那些女孩子一样挠人或者是扇人,而是习惯於和男人一样用拳头,或者是用脚。

  有一段谁都不知道的历史,那就是,在认识杜仲之前,她做个一阵子的小太妹,在他们那些孩子堆里,算是大姐大,甚至都没有男生能打得过她!

  直到初二的时候,她帮朋友出气,却打了一个大人物的孩子,被迫退学。

  家里动用了很多关系才找到了一个接受她的学校,看着父母为了她那麽操心,她才一夜长大,洗心革面,做了好孩子。

  今天这麽多事儿,加上这个男人的行为,她的恶魔本质终於爆发!

  这麽一顿猛揍,男人被打得直喊:「林琅,救命啊!兄弟,救命啊!」

  释放的差不多了,又听说他还有帮凶,凌新兰也不恋战,从他身上跳下来,推着自己车就跑。这麽多年没有动手了,要是他还有弟兄在,自己也不一定能占优势。

  这会儿,林琅刚从里边出来,看见凌新兰揍自己朋友的一幕,并没有加以阻拦。一是凌新兰这样子太好看了,二是因为,他也觉得穆浩天应该挨打,只是他自己下不了手而已。

  刚才凌新兰打人的样子,让他的思绪飘回到了十年前,她和凌新兰初中的时候。可惜,大学的那次偶遇,以及这次的相遇,凌新兰好像都没有认出自己……

  见好友这样看着那个女孩儿人的背影,穆浩天不干了:「嘿,你是我哥们儿还是她的啊!赶快拉我起来!下次让我碰见那个女孩儿……我非6……非把她弄到床上不可!」

  听见他这麽无耻的话,林琅又给他补了一拳头:「穆浩天,你就不能振作点?你家里的情况是糟,我的情况又好到哪里去了?难道你真要这样花天酒地一辈子?」

  ------题外话------

  噗,女主这个反击怎麽样?其实杜仲还是很爱女主的,为现实所迫吧!

  丶004 出卖男色

  打完了人,凌新兰的心情好多了。走回的家的时候,已经是大概9点钟左右,一进门,她就立刻被李晓梅给抱住了!

  「新兰,你这个丫头,今天晚上去哪里了?我打你电话也打不通,打你男人的电话他也不接,你是要把老娘给吓死啊?你男人怎麽没有跟你回来,他不是总在你这边蹭饭的麽……」

  李晓梅是凌新兰的大学同学,也是她的死党之一,性情豪放。本来李晓梅是要回去继承家里的企业的,可是她一来是野惯了,二来是不放心凌新兰一个人来北京,三来是要等着自己在英国留学的男朋友,就直接跟着过来了,还跟着她一起租了一间不太大的次卧。

  听李晓梅这麽问,凌新兰再也忍不住,趴在她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把今天辞职丶撞人和碰见杜仲出轨的事儿一一跟李晓梅说了一遍。

  李晓梅听了之後,一拍大腿:「丫的,那帮龟孙子,成天就知道欺负你,辞职了也好,咱们再找个好的!那个杜仲也平时看着人模狗样,还挺老实的,怎麽还学着人家搞外遇,还找了棵老掉牙的草!这种男人,甩了得了!就冲着你的这个摸样,要什麽男人没有?咱们这次找个好工作,顺带着一起找个金龟婿!气死他丫的!」

  被李晓梅这麽一说,凌新兰破涕为笑,这个丫头,不管自己情绪多低落,她总能把自己逗乐!

  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