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走,却是向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他却是不知道,宋婉儿参加这场比赛,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和马迪见一面,再争取一下成为他的学生,此刻目的还没有达到,哪里会离开?
“马老师,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您吹的笛子,《华西抒怀》、《塞上风情》、《赶牲灵》,都特别特别喜欢!”宋婉儿带着崇拜的语气说道。
“呵呵,那我可真是太荣幸了。你叫宋婉儿对吧,刚才的《牧民新歌》吹得挺有灵性!”马迪点头赞许道。
“马老师,我也特别喜欢您,我叫马燕,咱们还是本家呢。”不知什么时候,马燕也走了过来。刚刚她看到宋婉儿和马迪套近乎的时候,心里有气,就跟了过来。在她看来,这个叫宋婉儿的小丫头,完全就是凭着那一副狐狸精的长像,才迷住了马迪老师,让他打了高分。要论演奏水平,自己吹得也不比她差多少。就是她那支笛子,音色比自己的那支强点罢了。
真没想到,自己还真的看走眼了,一只那么不起眼的笛子,居然能发出那么漂亮的声音,看着宋婉儿手里的笛子,马燕有种想要抢过来据为已有的冲动。
“哦,你叫马燕啊,恩,吹得也不错。”马迪点头冲她笑了笑,也夸了她一句,不过语气里的敷衍之色很明显。
“马老师,我家也在秦海市,如果您方便的话,我能不能找您去上课?”宋婉儿见马迪对自己印象不错,大着胆子说道。
其实以她家里的条件,只要她父亲出面说句话,像是找马迪当老师这种小事,是很简单的。但偏偏宋家治家很严,宋婉儿的父亲更是一个对亲人都不讲情面的人,虽然手里握着极大的权力,却极少直接用权力帮助家里人。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宋婉儿才决定靠自己努力,争取这样一个机会。她知道成为马迪的学生很不容易,但她还是决定要试一试。
“你也是秦海市人?你要跟我学笛子?”马迪听到宋婉儿的要求,笑着问道。
要求和他学笛子的人不在少数,马迪自然不可能一一答应,不然,他就算有八只手也教不过来。不过,刚刚这个小女孩儿的表现倒是很有灵气,再加上那支笛子给他的印象,马迪突然决定给她一个机会。
“是啊,马老师,我特别喜欢您的演奏!”宋婉儿有些期待地问道。
“我现在基本已经不带学生了,都是我的学生在带,不过你刚刚的演奏很有灵气,这样吧,下周六你到西音民乐系来找我,准备一首曲子,如果行的话,我就收下你。”马迪笑着说道。
“真的?太好了,谢谢您马老师!”听到马迪真的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宋婉儿顿时高兴万分。
一旁的马燕看着宋婉儿真的争取到了一个和马迪学习的机会,眼里充满了羡慕,她刚想上前也让马迪给自己一个机会,马迪却突然望着宋婉儿开了口。
“宋婉儿,你手里的笛子可以让我看看吗?”马迪笑着说道,眼里居然有了一丝期待。
“好啊马老师。”宋婉儿笑着把手里的笛子递了过去。
正文 第十二章 宝笛!
从宋婉儿手中接过这支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紫竹笛,马迪的眼里闪过一抹讶异。
接到笛子后,他第一个动作就是将笛子倒过来,看了看笛尾的出音孔,因为在那里,往往会留下制笛人的印章。
但马迪一眼之下,却有些失望,因为那里除了一个草草的字母e之外,再也没有半个字。
“怎么可能?如果这真是一支万金难求的宝笛,制作它的人肯定是极有名气的大师,像这样的人制作的笛子,又怎么会不在笛子上留下自己的印章?”马迪心里有些奇怪。
“宋婉儿同学,我可以试吹下你的笛子吗?”马迪笑着问道,心里却微微有些不好意思。他堂堂一代笛子大师,居然看上了一个学生手里的笛子,说出来实在有些丢人啊。
可是,刚刚这支笛子发出的音色却实在是太过甜美诱人,如果不亲自试一下,验证一下心中的猜想,恐怕自己回去连觉也睡不着了。
宋婉儿倒是没想那么多,她人小,心思也单纯,只是觉得这支笛子既然这么好,像马迪这样的大师都能看得上,她的心里反倒是有几分小自豪。
“当然可以啊,马老师,这支笛子是我今天刚刚买的,我觉得特别好吹,又省力声音又好听。”宋婉儿笑吟吟地说道。
“呵呵。”马迪笑了两声,不说什么,却拿起笛子吹了起来。
眼见得马迪要现场演奏笛子,早有一些还没有离开的演员围拢了过来,等着欣赏他的演奏。
马迪是笛子名家,平日里像这种看他现场演奏的机会,可是不多见的。
马迪横起笛子,用脸轻轻贴了一会儿笛膜,这是他习惯的“醒膜”方式,皮肤的温度适合,正好用来调整笛膜的状态。他刚刚接过笛子的时候已经发现,这支笛子上的膜已经有些发松了,这是因为礼堂里的温度有些高造成的。虽然不是很严重,但却会让笛子的音色过亮。
经过一番调整之后,笛膜的张力已经让马迪十分满意了,拿起笛子,轻轻吹了起来。
一阵空灵、苍凉的笛声响起,自然不着痕迹的滑音,如同一位历遍沧桑的老者深沉的叹息。
笛声在空旷的礼堂内回旋,虽然没有任何音响设备的放大,但却柔和地洒遍了每个角落。
偏这笛声又无比的柔和,就算是挤在马迪身边倾听的人们,也没有听出一丝吵、躁的感觉来,那笛声,仿佛是从极远的地方飘过来的一般。
几乎是刹那间,围观的人就被这笛声吸引住了!虽然没有伴奏,但这单纯的笛声,却更透露出一股寂寞难明的魅力!
《塞上风情》,马迪代表作之一!
此刻由它的作曲者亲自演奏,那些精妙之处,全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众人面前。听着这笛声,人们的思绪都被带到了辽远的边塞,脑子里、心里,满满的都是那种苍凉、寂寞之美。
宋婉儿呆立原地,她的整个心神,已经彻底被这笛声迷住了!
这时,她才真正发现,自己和马迪之间的巨大差距。同样一支笛子,到了马迪的手里,立刻就像换了一支笛子般。虽然原来她已经觉得这支笛子的音色很美了,可是此刻经过马迪的演奏,她才发现这支笛子的音色之美,远不止她原来认为的那样。可以说,这支笛子在马迪的手里,发出的音色比起她演奏《牧民新歌》来,又美了数倍之多!
这笛声是那么迷人,它就像一个看不见的精灵般,悄然无声地侵入人的心灵,让人无法自拔!
一曲终了,马迪意犹未尽地放下手中的笛子,他的眼里满满的全是震惊与欢喜!
他想的果然没错,这是一支货真价实的“宝笛”,而且其极高的品质,为他二十余年之仅见!若非是亲自试吹,任别人怎么说,马迪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完美的竹笛!
要知道,笛子是手工制作的乐器,而且制作的材料是天然的,所以任何一支笛子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要么是声音单薄,要么是沉闷,要么发音不灵敏,要么音准不佳……可是,可是,在刚刚吹奏这支笛子的时候,马迪甚至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哦,如果硬要说毛病的话,那就是这支笛子的外观实在有些随意了。制作者似乎根本不注重笛子本身的美观,两头的笛塞不用牛角也就算了,塑料塞子居然也是那种最廉价的,而且这么好的一支笛子,居然没有刻上一首应景的诗,而且连个落款都没有。就像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地摊货一般。
马迪突然有些愤怒,这么轻慢地对待如此珍贵的一支宝笛,制笛的人实在是太可恨了!
但即便如此,马迪依然对手里这根笛子爱不释手。一支好的笛子对于一个笛子大师来说,就像是绝世好剑之于剑客,若是见了,便再也无法从眼里、从心里拔出来。
可是,就算是再舍不得,笛子终归是别人的。他马迪一代名家,脸皮还没有厚到从一个小姑娘手里抢笛子的地步。
看着马迪吹完了笛子,却站在那里不说话,眼里只是看着手里的笛子,宋婉儿暗暗好笑,她实在是没想到,笛子大师居然也有这么人性化的一面。此刻的马迪,哪里还有一点笛子大师的样子,完全是小孩儿看见了心爱的东西,舍不得还给别人的纠结表情啊!
“马老师,马老师?”眼看着陷入呆滞状态的马迪,还不知道多久才能醒过来,宋婉儿忍不住伸出白生生的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哦?哦哦~~咳,你看看我,呵呵,走神儿了。”回过神来的马迪,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看着宋婉儿说道。
“没事儿,马老师,这支笛子真的很不错吧。”宋婉儿笑着看着马迪问道,眼神里有些小得意。自己的笛子,连马迪这样的大师都喜欢上了,可见自己的眼光真的很不一般。
此刻的她,早就把自己花了一万块“冤枉钱”的事忘记了,就算是想起来,恐怕现在剩下的也只是得意了。能让马迪大师都看上的笛子,一万块钱就能买下来,实在是太值了!
“不错?何止是不错!这支笛子,这支笛子简直是……”马迪看着手里的笛子,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了。
似乎突然想了起来,马迪猛地扭头看着宋婉儿说道:“你说这支笛子是你今天刚买的?在哪儿买的?”
“哦,就在离这儿不远的一个小乐器店。”宋婉儿回答着,心里却突然想起了那个漫不经心的少年,心里没来由一阵生气!
“哼,那个家伙,想起那副漫不经心的可恶样子就生气!不过,看在笛子的份上,姑奶奶我就暂时原谅他这一次!”
“离这儿不远?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马迪听到宋婉儿的话,眼里的神色更加疑惑了,昌乐不过是个小县城,就算是这里的文化氛围浓厚点,可也没听说有哪个制笛大师在这里啊?
“啊?您要去那里看看?”宋婉儿听了马迪的话,吃了一惊。
“是啊,怎么了?”马迪看着宋婉儿的反应,似乎有些意外。
“哦,没事没事,就是那个地方有点儿,有点儿……”宋婉儿一想到那个破破烂烂的小地方,心里就涌上一股古怪的感觉。
“怎么?不方便吗?”马迪看着宋婉儿欲言又止,奇怪地问道。
“没有没有,没有不方便,那个,马老师,你现在就要去吗?”宋婉儿看着马迪问道。
“恩,正好没事,你带我去那里看看吧,我要问问那个店主,他这种笛子是在哪里进的。”
“马老师,我是县委办的小刘,外面车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一会儿去昌乐酒店用餐。”旁边走过来一位身穿灰色西装的年轻小伙子,礼貌地提醒道。
“哦,那个,小刘啊,你去和你们领导说一声,我现在有事,中午就不去吃饭了。”马迪说完,不顾那个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小刘,转身跟着宋婉儿走出了礼堂。
“哎?马老师,马老师?”小刘愣了一会儿,眼看着马迪已经走出了礼堂,连忙追了出去。
马燕站在原地,望着马迪消失在门口的背影,眼里闪过一抹不甘的神色,突然她咬了咬牙,转身也追了出去。
打发走了执着的小刘,马迪跟着宋婉儿上了她那辆小巧的红色高尔夫gti,宋婉儿发动了车子,灵活的小车很快滑入了车流之中。
几分钟后,车子驶过了几条街,再一次停在那间小小的乐器店门前。
“就是这里?”下了车的马迪,有些疑惑地问道。他放眼望去,并没有发现琴行的踪迹。
“恩,马老师,就是那家,咦?”宋婉儿见马迪还在四下张望,忍不住伸手指给他看,只是这一指之下,她也发出了“咦”的一声。
只见上午还开着的店门,此刻却是铁将军把门——上锁了。
在宋婉儿的指示下,马迪终于也发现了那间破旧的乐器店,看到那块破牌子的时候,他显然也被雷得不轻。他怎么也想不到,那支他生平仅见的宝笛,居然是在这里卖出来的。
“门怎么锁着?”回过神来的马迪,几步走到店门口,疑惑地问道。现在还不到下午四点,太阳还高高在天上挂着,这个时候就关起店门,实在是有些奇怪。
“上午的时候还开着的。”宋婉儿嘀咕道。
“你们两个要买东西啊,不着急的话明天再来吧,老楚头家里有事,今天开不了门了。”旁边一个卖五金的年轻店主看到两个人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忍不住过来提醒道。
正文 第十三章 亲戚
昌乐东郊,通往秦海市的国道两旁,林立着许多低矮的彩钢瓦房,这些临建看上去破破烂烂,与昌乐城区繁华的景象显得很不和谐。
这里是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商铺,大多是经营建材、水泥等建筑用料的。虽然外观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可这里的小老板们,一个个却都小有身家。就算是最差的,也能混个本田开开。
“国立建材”的红色牌子挤在众多的建材商店里,显得很不起眼,不过门前一辆乌黑发亮的本田雅阁,却似乎给店面涨了些身价。
车子旁边,一个黑瘦的中年男人,正手拿一块毛巾,仔细地擦着车,虽然车身已经黑亮得快要照得见人的影子了,但他擦得依然很专注很专注,就像是抚摸着情人的皮肤。
在他身后,店门前的红色塑料椅子上,一个穿着大红色半长身羽绒服,烫着一头暗黄|色卷发的胖女人,正一边悠闲地嗑着瓜子,一边逗着脚下的一条金毛犬。一张圆胖如同饼子般的脸上,鼓着一对金鱼眼,偏偏又画着很浓的眼影,厚嘟嘟的嘴唇也涂得像是喝了鲜血一般。整张脸看上去如同抽象派油画,让人印象深刻。
她的手上套着两个明晃晃的金镯子,短粗的、如同胡萝卜一般的手指上,还套着一个大大的金戒指。象征着财富的黄|色没有给她带来贵气,反倒将那仿佛天生带在身上的俗气烘托得愈发明显了。
一辆三轮车停在了“国立建材”门前的空地上,车门打开,从里面走下来一老一少两个男人。
“老三!”老男人下了车,喊了一声,正在擦车的黑瘦男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了一眼,从鼻子里发出“嗯”的一声之后,就没了下文,继续开始擦着他的车。
至于那个胖胖的卷发女人,甚至连头都没抬起来过,就像是两个人根本不存在。
楚扬跟在父亲楚国昌身后,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从他刚刚的神情和动作上,楚扬感到了一种冷漠的情绪。这种情绪,他在华音门也经常感受到。他的那些同门师兄弟们,平时也是这么对他的。
只是他不知道,父亲楚国昌带他来这里做什么。
“老三,你这车啥时候买的。”楚国昌见三弟楚国立不怎么搭理他,只好装做随意地走到他身边,找着聊天的话题。
“半个多月吧。”楚国立头也不抬地继续擦着车道。对于他这个二哥,楚国立从心里缺少尊重的感觉,兄弟三人中,楚国立只服自己的大哥楚国平,刚过四十,现在已经是老家辛山镇的副镇长了,自己的小生意,也多亏得大哥照顾,这两年赚了不少钱。至于二哥?一家人开家破乐器店,多少年了还是那样不死不活的,在县城开店十多年了,现在还在郊区租房子住,楚国立打心眼里看不起他。
“多少钱啊。”楚国昌打量着车子问道,只是他目光的焦点,却没有停留在车子上。
老婆杨茹的心脏病又犯了,在县医院住院才一天,连带着开的药钱,已经好几千块钱进去了。今天早上大夫又来催交住院费,楚国昌实在没办法了,才带上儿子来老三这里想想办法。
“全办下来二十万出点头吧,24自动档的。”楚国立拍了拍车子,随意地说道,只是口气里的得意却出卖了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在昌乐这个小县城,能够开得上二十多万的车子,也算得上是体面人了。以前他只见大哥总坐着一辆黑色的本田雅阁,感觉要多威风有多威风,这两年生意好了,楚国立的腰板也硬了,今年,他总算也买了辆雅阁,狠狠地风光了一把。
俗话说,富贵而不还乡,就如同锦衣而夜行,索然无味。这日子过得好了,炫耀是必须的,否则哪里来找优越感呢?楚国立在大哥面前找不到优越感,就只能在二哥这里找了。
“呵呵,不错,不错,和老大的差不多吧。”楚国昌看着车子说道。
“大哥那是老款的,我这是今年的新款。”楚国立有些得意地说道。
“哦,新款好啊,新款好看。”楚国昌点头赞许着,又向那个胖胖的女人走去。
“弟妹呆着呐?怎么没看到小梅啊。”楚国昌问道。
小梅是老三家的闺女,比楚扬小一岁,在昌乐一中读初二,从父亲的口中,楚扬得知小梅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好学生,也是爷爷奶奶的心头肉。
“和她同学去市里玩儿去了,说是去电影院看什么大片儿去了。”李美华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道。比起老公来,她更是打心眼儿里看不起老二这一家人,没本事赚钱不说,连说个话都闷了吧几的,看着就没劲。
让李美华更烦的是,老二家里人来自己这儿,就没什么好事,除了借钱,还是借钱。虽然每次借得都不多,但李美华依然很烦。自己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凭什么要借给他花?再说,就他们家那个穷样,借出去的钱,还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眼看着这爷儿俩又来了,李美华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然,这个二哥几句话后,终于露出了目的。
“那个~~老三啊,你嫂子心脏病又犯了,这回挺重,在县医院住着呢。”楚国昌眼看着这个兄弟媳妇不太爱接自己的话,只好又走回车子前,和三弟楚国立说话。
“是吗?又病了?二哥不是我说你,她这病就得动手术,你总这么拖着哪儿行。”听到二哥的话,楚国立接过话头说道。
“咳咳~~”楚国立身后突然传来媳妇李美华的咳嗽声。他心里一紧,接下来的话又咽了回去。
“哎,咱们这县里也没那条件动手术啊,去燕京太远,不方便。”楚国昌叹着气说道。
他没有说出没有钱动手术的话,对于男人来说,那是他最后的尊严。
“哎,那也是。”楚国立叹了口气,又开始擦起了车。
“老三,跟你说个事。你嫂子这回住院,又花了三千多块钱住院费,今天早上大夫说还要补交点药费,可是我手头有点紧,要不先从你这里拿点,等过段时间……”
“滚!你个狗东西,早上刚喂你吃的骨头,现在又跑这儿要吃的,看见你就烦,死远点!”身后的李美华,突然破口大骂起来,同时用她那尖尖的皮鞋,狠狠踢了身边的金毛犬一脚,金毛发出一声哀嚎,立刻夹着尾巴跑开了。
听到这几乎是明着指桑骂槐的话,楚国昌的脸色变了变,终究还是忍住没说什么。
为了妻子,这点委屈算不了什么。而且,老三家的媳妇向来就是那个德性,又不是第一次了,他都习惯了。
楚国立听到老婆在身后那顿骂,顿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连带着擦车的手也哆嗦了两下。
他直起腰不再擦车,用一只手扶着车门,叹了口气说道:“唉,二哥,不是我不帮你,你也看到了,我这一大摊子在这儿支着,钱都扔那里面去了,前两天刚进了批货,又花了五、六万,现在店里是一分钱都没有了,外面还欠着人家十多万贷款呢。唉,我这日子也不好过啊。”
听到老三的话,楚国昌心里哆嗦了一下,望着那辆崭新的轿车,他的眼里充满了愤怒和失望。
楚扬站在楚国昌身后,一直静静地看着这幕闹剧。刚刚这对夫妻一唱一和,让楚扬从心底发出了阵阵冷笑。
“走吧,人家都把你当狗赶了,再赖在这儿也没什么意思了。”楚扬站在原地,双手抱胸,冷冷地淡笑道。
楚扬这句话,让嗑瓜子的李美华和扶着车门的楚国立顿时齐齐转过了目光。
楚国立看着这个一向没什么存在感的侄子,眼里满是疑惑,似乎奇怪他怎么可以说出那样一句话来。
李美华的脸上却是挂不住了,站起身看着楚扬说道:“哟,大侄儿你这话我听着怎么这么不爱听呢?你们大老远地跑这儿来借钱,我们还没说什么,你们倒先硬气起来了,有本事别来这儿啊?人都说穷横穷横,这话真是一点儿不假!”
“楚扬,大人说话别瞎插嘴!”楚国昌听到儿子的话,虽然心里也是生气,但面子上却总还要说儿子两句。
“得了吧,你愿意在这里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我可没那爱好。你要用钱怎么不早说,回店里拿就好了,犯得着跟这种人借吗?”楚扬有些不屑地说道。他这两天没事就学中文,这句“热脸贴冷屁股”,倒是用得恰到好处。
“哟,还在这儿打肿脸充胖子呐,以前还真没看出来我大侄子这么有志气!本来我还想让老三给你们拿个百应应急,毕竟都是自家兄弟嘛,怎么着也不能让你们没钱看病让外人笑话不是?不过既然你们不领这个情,硬要充好汉,那就当我没说,要借钱呐,不好意思,我还就不借了!!”李美华冷嘲热讽地说完这番话后,转身走进屋里,“砰”地一声甩上了房门。
“二哥,小华她这人就这样,你别往心里去。”楚国立眼看着媳妇甩了脸子,脸色有些难看,连忙低声解释道。
“算了,你也别为难,我再去想想别的办法。”楚国昌有些心灰意懒地挥了挥手,转身带着儿子离开了。
他没有责怪儿子刚刚那番话,其实,那也是他想要说的。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居然没有能力给自己的妻子治病,还要四处借钱看人家的脸色,这种屈辱,让他恨不得狠狠打自己一顿!
老三媳妇的话虽然难听,但他却生不出任何话反驳。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一文钱憋倒英雄汉。他不是英雄,但此刻,真的被一文钱逼倒了。
楚扬坐在三轮车里,看着对面的父亲,这个他现在还感到有些陌生的男人,心底突然涌起一股同情。在他的身上,楚扬像是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自小,楚扬就被同门的师兄弟们看不起,大家都嘲笑自己是“野种”,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在门派的日子里,楚扬经常被他们合起伙来各种欺负。不过,楚扬却不像楚国昌这样逆来顺受。不管谁欺负了他,他都要加倍的欺负回去,哪怕因为这个招来更大的报复,他也不在乎。
每当他和那些师兄弟们打完了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地回到住处,师傅洛晴总是柔柔地替他抹药、推拿,从来也不会责怪他一句。
想到师傅,楚扬的心里又是一痛。
眼前这个男人,比自己还要可怜。自己好歹还有个师傅心疼,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遇到这种极难的境地,他只能选择一个人默默地抗着。
回到店里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楚扬打开了店门,看着父亲楚国昌依然站在门外,有些奇怪地问道:“爸,你怎么不进来。”
“我~~我再去你大伯家看看。”楚国昌叹了口气,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没有信心。
“算了,去什么,看别人的眼色陪笑脸很有瘾吗?”楚扬说着,转身走到柜台前,拉开抽屉,拿出了早上那个小丫头丢给他的一叠钱。
早知道老爸带着自己是去借钱,还要听那两个势利亲戚的冷嘲热讽,楚扬说死也不会去的。楚扬不知道这些钱是多还是少,他来这个世界时间不长,对这里的货币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不过听到这个老爸只是差几千块钱的住院费,想必这一万块钱,应该够解燃眉之急了吧。
“给你,去给妈治病吧。”楚扬来到楚国昌面前,将那叠钱递了过去。
“你~~你哪儿来这么多钱?”看着楚扬手里的钱,楚国昌顿时吓了一跳,看着楚扬的眼神,也充满了担心,这个孩子,该不会是趁着自己不在,又去干什么犯法的事了吧。
“放心用吧,卖笛子的钱,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楚扬轻描淡写的说道。
“就是卖得贵了点。”他心里小心地补充道。
“卖笛子的钱?这才几天功夫?你卖了多少笛子?”楚国昌看着屋里的笛子,满脸不相信地问道。
“你别管了,这钱你要不要,不要给我。”楚扬有些烦了。
“你敢!小兔崽子!”楚国昌见儿子似乎要把钱收回去,顿时急了,一把把钱抢了过去。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婆的病要紧。
“这钱我先用着,你妈的病要紧,你在这儿好好看着店,别给我惹事!”楚国昌一边说着,人已经匆匆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小兔崽子?听上去像句骂人的话,可是为什么却觉得心里有些~~暖暖的?”楚扬看着夜色中楚国昌的背影,有些怔然。
正文 第十四章 三根竹材
第二天一大早,楚扬便关上了店门,骑着老爸楚国昌留给他那辆破旧的电动车,向县郊驶去。
昨天整整一晚,他都无法静下心来,躺在床上,母亲杨茹眼里那一如师傅洛晴般爱怜的眼神,父亲楚国昌无奈颓然的神色,陌生的三叔和三婶的冷淡和嘲讽,不断交替在他脑海里闪现。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十多天了。楚扬发现自己,已经渐渐融入到了这个世界,而楚国昌和杨茹的存在,也第一次带给了他“家”的感觉。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甚至说是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感觉。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慈母爱的楚扬,每当看到那些师兄弟们能够在父母面前承欢、撒娇的时候,虽然脸上写满了不在乎,可心里却羡慕得很。
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父母要抛弃他,他的心里充满了怨恨。不管是什么原因,抛下自己的亲生孩子,这是要多狠的心才能做到!
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无法体会到这种被父母疼爱的感觉,却没想到,在这个叫做“地球”的陌生世界,遇到了楚国昌和杨茹。
虽然相处的时日不长,但从平日里的点滴,楚扬都可以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母亲杨茹就不用说了,自己在医院里的时候,她那种恨不得代自己受苦的心意,楚扬完全感受得到。至于父亲楚国昌,虽然表面上对自己严厉,动不动就呵骂几句,但心里却是全心全意地在维护着自己。那日在店里听到父亲和母亲说的那些话,楚扬第一次被这个看上去有些软弱的父亲感动了。他不知道教育局的一个副局长是怎样厉害的一个人物,但却能感觉到是自己的父母远远惹不起的存在。而父亲,居然可以为了自己,要去和这样的一个人对抗,若非是从心里关心自己,护着自己,哪会有这样的举动?以前,只有师傅洛晴肯为自己这样做,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
对于师傅洛晴,楚扬是敬到了骨子里,也爱到了骨子里。那种爱不是男女间的爱,纯粹只是对于自己最珍惜的人的爱。而在这个叫做“地球”的陌生地方,楚扬第一次,对杨茹和楚国昌,生出了类似这样的感觉。虽然还远没有对洛晴那般强烈,但在楚扬的心里,却默默地把他们加入到了自己至亲之人的行列之中。
从小就是孤儿的经历,让楚扬形成了极端的性格,认准的东西,就一定会坚持到底。爱一个人如此,恨一个人更是如此。别人对他好一分,他一定会铭心刻骨,百倍回报,别人若伤害他和他的亲人,他也一定百倍报复!
楚国昌和杨茹,此刻楚扬的心里,已经真正认可了他们是自己父母的这个事实。同时,他也暗下决心,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既然遇到了他们,自己就要努力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不光是为了他们,更为了守护自己心中这份难得的温暖!
母亲的病,家里的窘迫,父亲在外所受的屈辱,这一切,都让楚扬有了一种迫切的渴望,他需要变得更加强大,他要保护这个家,保护这份珍贵的亲情!
虽然经过这些天的尝试,他发现在这个叫做“地球”的地方,灵气稀薄得令人发指,他之前在华音门修习的入门功法“华音决”几乎无法寸进,但他却并不灰心。就算无法修炼,以他一个曾经金丹修士的眼界见识,在这个满是凡人的世界里,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当务之急,是母亲的病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治疗。若是换作从前的楚扬,对于这种凡人使用的、只是在纸张上简单画些图案的“钱”,肯定会嗤之以鼻,不过现在,他却必须想办法多弄些这样的“纸”,这些东西虽然对他修炼没什么用,却是母亲杨茹急需的。
若是楚扬修为在身,哪怕只是恢复一部分,在这个世界里想要弄到钱,也是很简单的事情。不过他现在除了心境修为和眼界见识外,其他方面和凡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想要赚钱,楚扬也只得规规矩矩的来。
想来想去,楚扬还是决定继续从他最熟悉的地方开始。昨天一支笛子就卖了一万块钱,楚扬决定还是从制作乐器上入手。虽然那支笛子的出售有些戏剧性,有些曲折,但楚扬却并不认为自己占了便宜。那根笛子是他以一个金丹级音修者的炼器手法,重新加工过的,虽然没有用到真元修为,更没有器火淬炼提纯,但只是那些手法,就足以让那支笛子值回那个价格了。楚阳甚至觉得,自己卖得还便宜了一些,毕竟那支笛子,怎么也算得上是半件法器了。
所以今天一早,楚扬就决定,去父亲说的那个郊区竹林看看,再找一些合适的竹料,多制作几支笛子。之前那支笛子楚扬做得有些随意了,以他一个金丹音修的手法,完全可以做得更好些。
骑着电动车的楚扬,渐渐远离了县城。父亲楚国昌告诉他,家里包下的那片竹林就在西郊不远的一座小山上,楚扬过了西郊的一座立交桥,远远地便看到了那片林子。
拐上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土路,两旁的建筑也渐渐少了起来,入目的景色多了几分荒凉。
但楚扬却感到比起之前在国道上,要舒服了许多。国道上不时飞驰而过的车辆带起的烟尖,还有浓浓的尾气,都让楚扬很不适应。他很奇怪这个世界上的人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生存。将好好的山林挖得面目全非,烧那种黑黑的会冒出很多毒烟的叫“煤”的东西来取暖,还有这种叫做“汽车”的东西,虽然能够自行极是方便,但从后面排出的气体,却污浊不堪。好好的河流,却被一根根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大管子里面排出的毒水弄成了毒水。楚扬这几天喝着那种水管子里流出来的味道怪怪的水,呼吸着污浊的空气,感到极度的不适应。他感到,这具身体里的杂质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不及时排出,恐怕过不了几年就会出问题。
只可惜,他现在还没有能力炼制出那种最简单的洗髓丹。这种在原来世界里几乎没有修炼者愿意花时间炼制,只用来给凡人提升体质的药,此刻却成了楚扬最需要的东西。
车子拐上一条上山的小路,这里的空气比起刚才来,要强上不少。楚扬有些贪婪地呼吸了一口,虽然依然不怎么样,可他已经很满意了。
又向前走了一段路,楚扬发现了路边一个用石头砌起来的仓库。
说是仓库,是因为这房子除了一个门之外,连个窗户都没有。正对着路口的大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锁在那里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当然,这把锁也不过是个摆设罢了,就算是普通人,也可以轻易靠一把斧子把它弄开。只不过这里面只是一些竹料,根本就不值钱,所以也不会有什么人来打它的主意。
楚扬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上的锁头,推开门走了进去。
里面的光线有些暗,楚扬适应了片刻才看清里面的样子。
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屋子,大约有十多米长,四、五米宽的样子,紧靠着墙壁四周,堆积着成捆的毛竹,最中央是一个长条木头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一堆刻刀、锯子、钻子等工具,还有几根铅笔,一把已经看不清刻度的铁尺子。
桌子下面,放着一捆捆已经加工成半成品的竹料,有的已经开了孔,有的还刚刚截好。
楚扬没有浪费时间,直接从下面搬起一捆还没有打孔的竹料,放到桌面上,解开上面的绳子,“哗啦”一声,百多根竹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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