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潮》
第一章 乐队
我叫千叶文,还有一个名字是叶月文。是东京来中国的留学生。也是一个地下乐队的吉他手。
我们是一个重金属乐队,名字。就是改变的意思,我们要改变流行圈,改变人们固定模式的思维观念。
在中国不流行这样的音乐风格。不过没关系,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中国,我们的目标是全球!是格莱美!是red!red是当今最红的欧美重金属乐队,他们已经红了有1o年,仍然经久不衰!我们要做一个世界顶尖的长寿重金属乐队!这是我们的理想。
理想和现实差距到底有多远?答案是:你永远不知道多远?只有当你实现目标的时候,你才知道它有多近!
目前我们在武汉的一家酒吧里驻唱,酒吧的名字叫x。我们在这里驻唱已经有半年了。
唐哲是我们的贝斯手,我们都叫他阿哲。中国人,武音的大三学生,他染着一头红色的短发,耳朵上钉满了耳钉,一米七五,黄皮肤,一字眉,小眼睛,鼻子不高,身上很瘦,咋看有点营养。
田浩是我们的主唱,他是武音二年级学生,北京人。他从5岁开始都练声了。他父亲是国家一级京剧演员,国家有名的老旦。母亲是中音的戏曲音乐老师。他们家是典型的戏曲之家。
田浩之所以那么早练声,是因为中国不是有句话叫做‘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吗?他父母始终贯彻这这个信念,所以想让他早点成才!田浩很小的时候,就在一些少儿戏曲节目中有过表演。
田浩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很大。他从小就开始练唱、武打、翻跌。他父亲并没有因为他是自己的孩子,就对他宠爱有佳。相反的,他父亲对他十分严格。只要有练的不对的地方,他父亲总是会拿个尺子打他的手板。这是不是听起来相当恐怖?我想都没想过那样的生活。
如你所见,田浩并没从事戏曲行业,也没有入党籍,更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国家级的剧团。
17岁那年的变声,给他的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不想再学戏曲了。想想一个人听惯了十来年的嗓音突然变得另外一幅自己不认识的嗓音,怎么也会有不小的打击。所以他破罐子破摔,直到嗓子坏了也还继续练习。也就成了现在这副沙哑的嗓音。当然正是这副沙哑的嗓音,才让我和斯密斯在酒吧发掘了他。
我们遇到他的时候是因为他用一副沙哑的嗓音吼了一首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当时我跟斯密斯被她浑厚沙哑的嗓音所震慑,不敢相信这个仅仅一米八不到的瘦弱中国人,竟然能有一副这么浑厚沙哑的嗓音!而这副嗓音是正是我们一直以来要找的好嗓音。
田浩的才华不仅仅是他有一副好嗓音,最重要的是,他具备绝对音感,他虽然作为主唱,但是他能听出我们其他三个人弹奏过程中任何一个出错的音节。这点是我们三个人怎么也办不到的。他很讲究细节,有时候对这种细节讲究已经达到吹毛求疵的程度。我想这一点可能是受到他父亲严格教育的影响。
我们的鼓手是帅气的英国留学生杰森。斯密斯。对于他,我可能花的笔墨有点多,因为他是我的挚友!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
第二章 鼓手
杰森。斯密史是我们的鼓手,英国人,j大的大四留学生,j大也是中国的一类大学,而且他在理工方面是全国有名的。
他可是身高有一米八五的蓝眼睛帅哥,头发是天生的金黄|色。斯密斯如果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话,你肯定以为他是一位绅士。但是如果斯密斯脱掉上衣的话,你会发现他背后纹了一整副巨大的西方教堂作为背景死神拿着镰刀的纹身。如果你仔细看那副纹身,你会发现有它有些唯美、悲凉,但是你再仔细多看几分钟,你会觉得那副纹身很恐怖。
斯密史是属于那种走在路上回头率1oo的类型。当然他的男女朋友也是我们认识的两年多的时间就换了有七八个就是了。斯密斯是走的感觉路线,他是双性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对他喜欢的sty1e,他就会很快跟她们融合在一起。
他喜欢脸蛋漂亮的,身材娇小的类型,用他的一句话来说就是这种类型很容易整个身体都揽入怀中。
斯密斯没什么朋友,我也没什么朋友,所以我们对彼此两年多的友谊,都非常的珍惜。
因为是帅哥,所以这里笔墨花多一点,大家不要介意!这是帅哥的特权嘛!呵呵!偷笑!骗你的!其实我们乐队几个人中,我跟斯密斯玩的最好!我对他最了解而已!
想起我跟斯密斯的相遇,那纯属于偶然,当然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都是由偶然开始的。那是我刚来中国留学的时候,我并没有选择住大宿舍,因为我不是一个喜欢跟人亲近的人,加上我有变装癖,性格也比较阴暗。我想没有人愿意跟一个阴暗的变装癖者做朋友,他们可能会觉得恶心。与其让曾经的好友最后恶言相向来结束友谊,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有交集的好,免得彼此受伤。
在日本的时候我只是偶偶去一家的酒吧坐坐,当初只是出于对家庭的反抗。来到中国不再有人管的时候,我的反抗仍然在继续,这是一种习惯。
当初来中国的理由是:“我已经如你们所愿考上了东大,但是下面我接下来我要以我自己的方式活下去!”
母亲对于当初只要我考上东大,不管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再过问的这个约定,同意了我到国外留学,但是条件是如果要留学,必须选择中国,城市也必须选择她所出生的城市武汉。于是我就不情不愿的来到了中国的武汉留学。
这完全是欺诈,不能算是完全的自由!我还得每天去姨妈家报道!就算是晃一下,也让我讨厌!算了,相比之前也自由多了!也许我应该懂得见好就收,别太得寸进尺!
某天在百无聊赖之下,我来到了离大比较远的x酒吧。这样就不会被老师和同班同学撞见。当时我一个人在吧台喝酒。我想以我的这种打扮不会有女人来搭讪,因为被女人盯上很麻烦。
可能是因为我从小都跟男孩子混在一起,穿着又比较中性,雌性荷尔蒙又比较失调一点,从小就被人误以为是男孩子。每年的情人节,都有一大批女粉丝给我送情人节巧克力!哎,为什么就没有男神给我送一盒巧克力啊!虽然我胸部是飞机场,好歹人家从心里到身体确确是个女孩子嘛!
我记得当时我上身穿一件长款印花t恤,外面套一件机车的皮外套,下身穿一条黑色的紧身小皮裙,搭配黑色长筒丝袜,下面是双有着十公分的高跟鞋。
正在我一个人喝闷酒的时候,来了一个大概有一米九的强壮黑人。他像一堵黑墙一样冒了出来,吓了我一跳!我皱了皱眉眉头。
他估计没看到我的表情,不然不会厚颜无耻的邀请我:“小姐,一个人吗?”我没搭理他,正准备起身离开。遇到这种人我还是有经验的,惹不起,当然就只能选择躲啦!谁知道,那黑人竟然用力拽我的衣服,大声嚷嚷:“混蛋!你是瞧不起我嘛?”
这个时候有不少人来朝我们这边看过来,我觉得甚是丢脸,脸红到耳根,丢了他一句英文:“我跟你一样,都是带把的!”
那黑人知道我在嘲弄他,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珠,显得更加生气,用英文说:“那也要验了才知道!”
正在我不知所措,为逃跑发愁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帅气外国人。他就是斯密斯,他用力扯开我们,把我揽入怀中,微笑着用英文说:“不好意思,她是我的女朋友!刚才是一场误会,我现在要带她离开!可以吗?”
那黑人看见斯密斯彬彬有礼,也不好再追究,只是用英文说了句:“早说嘛!看好你的女人!”
黑人离开后,我生气的说:“喂!可以了,请放手!你准备搂到什么时候?”
斯密斯警觉的放开手,微笑着说:“真是带刺的玫瑰啊!连谢谢都不会说嘛?”
我这才意思到自己的失礼,赶紧脸红着补了一句:“谢谢!”
斯密斯“噗嗤”的笑了一声,说:“你真有趣,我们做个朋友吧!我叫杰森。斯密斯,你可以叫我杰森,也可以叫我斯密斯!”
“叶月文!”
“文,你是男生吗?”斯密斯把嘴凑到我耳边小声问。
他的呼吸扑进我的耳朵里,很痒,把我的耳朵吓得都红了。我推开他,嘟着嘴用英文说:“真是失礼!我是男是女关你什么事?难道你还要来验吗?”
“好啊!”斯密斯眉毛一挑。邪恶的笑着。“不过如果你是女生的话,以你的胸部,也有点太。。。。。。”斯密斯后面的话没说完,但是我已经清楚明白的通过他的眼神接收到了他话中鄙视的信号。
我狠狠的白了他一眼,起身想要离开。
斯密斯拉着我的胳膊说:“好啦,别生气了!我跟你开玩笑的!”
我当时想,这个家伙绝对只是一时的恶趣味,绝对只是一时的好奇心作祟,他压根不是真心想跟我做朋友。同样的我也只是抱着玩的心态打发下无聊的时光。
没想到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就有两年多的时间了。我们依然保持着亲密朋友的关系。我们虽然没有做出任何约定,但是我们绝对不会破坏这种来之不易的友谊。所以我们不会相爱。因为爱情实在太多变化,而友谊却可以长久一辈子。
好了,这就是我们的乐队,你会喜欢吗?它的名字!
第三章 练习
“停!停!停!文,你今天怎么回事?这个地方你已经错了两次啦!你平时不是这样的啊?到底怎么啦?”田浩气呼呼的质问。也难怪他会生气,他是那种非常讨厌会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犯错的人!
其实我最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感觉自己好像身体不舒服,具体是哪个地方不舒服我也说不上来,做事总不能专心。
“对不起!我现在就改过来!”我诚恳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好了,好了!田浩,你也别发火了,不就犯了两次错误吗?文改过来就是了!”斯密斯劝导田浩。
“两次错误还不算多啊?告诉你们你们就这态度,还想成为世界级的乐队吗?”
田浩的这句反问,我们都沉默不语。
“你们的私事我不过问,但是再过两个小时就要上台表演了,我不希望你们在舞台上出现任何一个错误!虽然我们现在还没出演唱会,还没成名,但是我希望我们做好完美的准备,来迎接随时有可能来的任何一个机会。”田浩一向对细节要求很高,可能是因为他自己想走出一条比父母更杰出的路来。
田浩跟我和斯密斯不同,他是专业的。而我跟斯密斯起初仅仅是因为喜欢音乐。特别是我最初玩音乐,仅仅是青春期的反抗,想做一些让母亲和老头子不高兴的事情。老头子越是不同意的,我越是要做,老头子越是不喜欢的,我做起来越是起劲,当然这仅仅是对他的一种另类反抗和报复。因为我恨他!
最初我们拉田浩入伙的时候,很花了一番功夫,用了将近半年才攻克了田浩。田浩加入前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需要一个业余的团队,我需要的是一个顶尖的世界级的乐队!如果你们没做好这份决心的话,就不用找我!我可不希望有个扯后腿的团队!”
阿哲是武汉本地人,是个跟外表不符的热血好相处的人,发现他是在发现田浩之后,但是他很快便加入了我们的团队。用斯密斯的一句话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很强!”
我们三个为了跟上田浩的进度,一改往日的吊儿郎当的作风,努力的练习。但是这在田浩的眼中,这样根本不够,因为他要的是一个以一生的生命为赌注的乐队,而不仅仅是一句“我已经尽力了!”这样的乐队,他觉得那种乐队不够认真,至少不够热爱和执着。所以有时候也会无形中感觉弦蹦紧的压力。但是出于对田浩的佩服和尊敬,我们都尽量做到最好。
“我知道,我不会再出错的!”田浩不喜欢别人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的犯错误。所以对于他的生气,我是十分的理解,虽然理解,但是心里还是觉得有点难过。
“浩,我想跟文谈谈!可以休息十分钟吗?”斯密斯征求田浩的意见。
“好吧!”田浩点头同意。
阿哲大大的舒了一口气。可能是刚才的剑拔弩张,让他感到压抑。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烟,从中抽出一支,钓在嘴上。又从六个口袋里摸索着打火机。终于从牛仔裤口袋里摸了一个从小店里买来的一块钱的打火机,用拇指滑动着打火机上的滚轮。火苗“刷”的跑了出来。他正准备点上,瞟了一眼田浩,走出训练室外,悠闲的吐着烟圈。
斯密斯和我也走出练习室,来到地下车库的角落。
“文,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斯密斯关切的问。
“不知道,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我跟斯密斯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通常用英文交谈。斯密斯的中文只是勉强听的懂而已,而我则是精通日文、中文、英文三国语言。
因为我是中日混血儿。我母亲还要求我会第三方语言-英文。为此母亲专门为了请了一个英国人作为我的英文老师。而那个英文家教也正是我的初恋。我记得他叫nissn。knutrex,翻译成中文是:尼桑克努雷克斯。
“不会是月经来了吧?”斯密斯嬉皮的开着玩笑。
“才不是呢!混蛋!”我皱着眉头,打了一下斯密斯。
“哎呦!好疼啊!”斯密斯故意扭曲自己的那张漂亮的脸,假装疼痛。
“好啦!别装啦!我都还没用力呢!”
“那你明天得抽时间去医院检查检查!别想多了,说不准是最近空气污染加重的原因哦!最近天气总是阴霾,连qq上显示的空气质量指数不是中度污染就是重度污染。哎!人类生活的环境越来越不安全了哦!别想多了!”
“嗯!或许是吧!谢谢你斯密斯!有你在身边真好!”我点点头。
“是吧?快爱上我了吧?”斯密斯j笑着说。
“哈哈哈!你别逗了!”
“太好了!你能这样开朗的笑出来,证明我这玩笑就没白开!”斯密斯用他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比他刚好矮半个头。他从以前刚认识我的时候好像就有这种习惯,一开始我很不喜欢他的这种习惯,可能摸多了,有了免疫力,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了。
很庆幸,当晚的表演很成功,我们配合的很好,而我也没有再犯任何一个错误。不然又被田浩骂得口血淋头,我实在有点怕他说什么拖后退之类的话。因为我感觉我没有那么的差!而且我发现田浩每次说拖后腿的时候,阿哲都会脸红。
第四章 一瓢
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那可能只是土匪。衣衫破烂的不一定是乞丐,那可能是富翁。所以我从不幻想童话。我只希望有个心地善良,能钟情于我一人的就够了!落水三千,只取一瓢。
今天,我到十一二点钟才起床。哎,又睡过头了!今天还得去姨妈的珠宝店去报道。母亲当初答应我出国留学的条件就是在她的故乡留学。我现在可以说只能算个半自由之身。
天气不错,是个大好晴天。我的身体好多了,伸伸懒腰。今天运气应该也会不错!
我像往常一样在1公交车站旁等车。当时我把前额的头发全部梳在后脑勺,并绑了一个小小的髻,上身敞开着修身帅气的皮衣,里面白色的长款宽松印花t恤,下身穿着破洞的牛仔裤,后面背着我心爱的电吉他——一把金属银色的denrzorbckrzrexp1。
每次我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总是有不少人回头,并且窃窃私语。在他们眼里我肯定是那种另类、吊丝、不学好的代表。而实际上我是大学外语系的学生。大学是中国的一类大学中的重点学校。只有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能考得上的学校。
这些都还好,最难让我无奈的是,为什么回头都是美女,能不能有几个帅哥王子为我神魂颠倒啊?明明我的打扮是相当帅气有型的说。难道所有的男人都喜欢胸大屁股大腰细的那种么?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情愿一辈子单身!不是真的爱我的人,我不要!我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当时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衣衫破烂的老妇人,过来乞讨。这种人在武汉每天都能碰到一大堆,我早就麻木了。而且那个老妇人我明明就见过几次了。想骗我?当我是傻子吗?等会有你好看!我想故意捉弄下那个老妇人!对,我就是这种恶魔式的人物!才不会随便同情可怜跟我不相干的人呢!况且我最讨厌骗子!
我敢打赌,她等会肯定要说:“钱被偷,给点车费回家!”你等着瞧吧!
你看那老妇人走到一个上身穿运动服的年轻男人身边,假装可怜兮兮的说:“好心人,可怜可怜我吧,我刚被骗,无法回家,给点车费回家吧!”
看吧!看吧!每天都是这种台词!不是我说,这种骗人的伎俩实在太拙劣,到处都是故意假装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躺在地上的乞讨。我真怀疑以她这种四肢健全理由漏洞百出的骗法,是否真的能骗过人们锐利的眼睛,乞讨到钱哦?
“不好意思,我身上也没什么钱,只能给你1o块钱哦!”那年轻人竟然从口袋里掏出1o元钱爽快的递给了那老妇人。
天啦!怎么又这么笨的人?这么拙劣的骗子也能骗住他!
那老妇人连声道谢,估计是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冤大头,心里激动坏了吧。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一米八身高男子的背影。我倒要看看这个脑袋秀逗了的男子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为此我刻意从他面前绕过,回头瞧了他一眼。只见他对着那个老妇人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还边安慰道:“不客气,应该的!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他居然能对一个陌生的乞丐露出这种笑容!啧啧!他真是个奇葩!
不知道是他的笑容太过耀眼,还是因为他本身长的比较帅气,反正我是一眼就记住了他。他可能本身就属于那种会吸引人,会让人情不自禁在意的类型吧!他高挺的鼻梁,消瘦的脸庞,清爽干净的黑色短斜刘海随风稍微摆动。青春阳光的男性费洛蒙随着他灿烂的微笑散发出来。这种不可抗拒的费洛蒙,让我的视线无法从他的身上移开半步。
“喂!看什么看啊?磨磨蹭蹭,你到底上不上车啊?”站在我身后的一个胖子催促道。
完了,我有病!得了另外一种病,我竟然看一个陌生的男生看得出神!忘记!忘记!赶紧忘记!我使劲的摇摇头。旁边的人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他们一定觉得我是傻蛋!
清醒下来后,我的眼睛还是忍不住的往窗户后面看。
好呢?我的奇葩男神呢?
第五章 再会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尝试着各种时间在1车站经过,可惜再也没见到他了。也许我们真的没缘分吧!
在我早已放弃的时候,三个月之后的再次相遇,又让我重新意识到,也许我们就是所谓的必然。
那天我穿着一件毛呢短大衣,下身穿着一件破洞牛仔裤,前额的头发依然是用皮筋扎在后面,身后背着我心爱的吉他。我像往常一样把耳机塞在耳朵里,一副不关心任何人和任何事的样子。
轻轨上的人很多,在我后面的老太婆没站稳撞了一下我的吉他,我回过头皱着眉瞟了她一眼。她嘴里说了什么,我没在意,因为我习惯性的把音乐调的很大。
我快速的扫描四周,想找个比较好点的位置站着,因为我将要站一个小时才能达到阿哲的家里。阿哲的父母出国旅游了,他邀我到他家别墅玩。
正在我寻视座位的时候,一位抱着兰花的青年吸引了我。他依然是高高的鼻子,干爽的斜刘海,只是这次上身穿着一件黑色保暖棉衣,下身穿着一件蓝色宽松牛仔裤。正在我盯着他的那一刻,他竟然向我走来了。
怎么办?他是要来跟我打招呼吗?他是记起我了吗?一米,半米,o。2米,o。1米,他的呼吸就在我的面前。我摘下耳麦,屏住呼吸,心脏快要停止了,怎么办?我还没做好心里准备,这事来的太突然了!
咦?他走到了我的后面。吓死我了!我额头上捏了一把汗,这种事情如果多经历几次,我的心脏肯定受不了!太好了!原来是我的自我意识过剩啊!我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我回过头,想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只见他用手拉了一下老妇人的胳膊,说:“老奶奶,那边是我的座位,你去坐吧!”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座位上已经被一个短头发的年轻人坐了上去。你怎么还是那么笨啊?你给别人让座,结果没让成,座位还被抢去了!这下看你怎么办哦!好心没好报!你也该吸取一下教训了吧?
只见他朝着那青年走过去,礼貌的说:“你好,这个座位是我的,我是准备让给那位老奶奶的!请你起来!”
那青年完全没有起身的意识,大声吼道:“谁能证明这座位是你的?这座位明明是我坐着的,当然是我的啦!”
他环顾四周,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说话。怎么回事?他明明是那么引人注目,而且手里还抱着一盆兰花,难道都没人注意到他吗?不!那些人可能并不是没注意到他,只是他们不想惹事生非,他们只想对麻烦避而远之,想息事宁人而已!可恶!
“我可以证明!那个座位就是他的,我可以证明,我刚才看到了!他就是想给那位老人让座!”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竟然站在他的身边,瞪大了眼睛对那位青年大吼。此时那位青年也瞪着我。好啊,想比谁的眼睛大是吧?我把眉头锁在一块,试图让眼球凸起来,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凶恶一些。“请你起来!”
“那座位是人家的,年轻人给老人让座是礼貌!你还是起来吧!”坐在那位青年身边的男人说。
“是啊!那座位是他的!你还是起来吧!”对面的啊姨也说。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大家都有注意到他!只是缺乏站出来的勇气而已。只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作为导火线,大家都会前赴后继。
青年终于抵抗不住群众的压力,红着气呼呼的脸,站起来大声说:“你早说嘛!给别人让座之前至少要跟其他的人叮嘱一下啊!”
老人终于如他所愿的坐上了座位。我想如果我是那位老人的话,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一定让我如坐针毡!那么你愚蠢的正义感,到底是帮了人还是害了人呢?我朝他的脸看去,四目相接,原来他也正在看我!我心里咯踭了一下,脸一下子红了。
“谢谢你啊!”他傻乎乎的笑着对我说。
“不客气,应该的!”我憋开他的视线看着他手里的兰花。“那个是兰花吗?”找不到语言的我,愚蠢的问了一句废话中的废话。“啊!我的意思是……”
“五星黄蝶兰!”他像是已经知道了我的问题一般回答。
“你怎么知道我的意思?”
“别介意!”他不以为然的笑着说。
什么嘛!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真让人火大!“其实以前我们家也有几盆兰花!”
“是吗?是哪种兰花?”
“蝴蝶兰!”
“啊!那确实是很美的花呢!看来你是个很高雅的人呢!”他像找到了知音般激动的说。
可是我一点都不想跟他继续这个话题,我对兰花没兴趣,也不了解,养兰花只是我那懦弱的父亲在日本的爱好。可是如果这个契机能让我认识他或许也不错。
“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留个电话,我们以后可以像你多学习学习!”
“不敢当!我叫夏木林,你呢?”
“叶月文!”
我拿出我的iphone按照他报的号码打过去。“铃铃铃”铃声响起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部老旧的诺基亚,灿烂的笑着说:“响了!”,完全没有一丝不好意思,接着“啪啪啪”把我的号码保存了。他可能完全没注意到我那像看怪物一般注视着他的惊讶的目光。
我敢打赌,他那部手机送给小偷,小偷都不愿意拿。现在的年轻人,很难见到还在用这种手机的。他是家里很穷吗?我用激光般的速度,把他的全身扫视了一遍,袖口的橡皮筋已经起球了,蓝色的牛仔裤有少许久远洗不掉的污渍,裤脚还被踩出了一些猫须。
他应该真的很穷吧?那他为什么还那么慷慨大方的给乞丐钱?他明明穷得能让乞丐倒过来可怜他!你没听过吧?武汉的乞丐表面上邋遢肮脏,实际上人家买车买房的多的要死!就你这个笨蛋才会可怜他们!我心里有一种想狠狠把他揉捏一顿的冲动。
“我到了!先下了!”他跟我打一声招呼后,用一只手挡着叶片,另外一只手抱着兰花盆。是我的错觉吗?那动作简直像护驾心爱的女王陛下。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的影子,那个爱兰花胜过爱老婆的人,是我最讨厌的类型。兰花,我最讨厌了!
我对着手机上面的联系人,选择夏木林,选择删除一栏,犹豫了片刻,选择确定删除。如果这是一段孽缘,就让它葬送在还没有萌芽之前吧。
明明之前那么的想要遇到他,那么的想要知道他的名字,想要知道他的号码。现在什么都知道了,却因为他像父亲,就亲手斩断了它。看来我真的不适合谈恋爱!
再见了,我的奇葩男神!
第六章 藏钞
阿哲的家确实是相当远。坐了大半个小时的轻轨下车后,我给他打电话。他让我在车站等他。不一会儿,阿哲便开着黑色进口宝马x5过来了。我第一次看阿哲开车,而且竟然是进口宝马x5!我很惊奇。心里揣测着难道阿哲是有钱人家温室中长大的小少爷?真心看不出来!
如果你不看他那把红色的德产rick五弦电贝司,只看他黄瘦的脸,你很有可能以为他是从贫民窟里跑出来的。更不像是开宝马x5的人!当然我并没有歧视他的意思,他是我的朋友,我非常的喜欢他,我仅仅说出我心里的感受而已。
阿哲像是看出了我的心事一般笑着说:“这是我父母的!反正他们出国了也用不上,我只是借来用用而已!再说能享受的时候不享受,不是对不起赚钱的人本身么?”
“呵呵呵!”我被阿哲后面一句话逗乐了,“斯密斯他们到了么?”
“早就到了,就差你了!”
中国的别墅和日本的别墅有很大的区别,日本的豪华别墅多半在山林,有很大一片地,还有停车场,像是资本家地主之类的。中国没有那么多的山,别墅大多集中在一块,连前花园后花园都没有,更别说有一大片地。众多的别墅都集中在一个小区里,有专门的物业公司来打理。阿哲家的别墅就属于这些别墅中的一栋。
不论在哪个国家的贫富分化都好大啊!我不经感慨!阿哲家里的别墅装修的意想不到豪华。一进门,便看见客厅中间的硕大奢华的水晶吊灯。吊灯下面放着英伦式样的皮沙发,正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套精美的中国式茶具,桌子下面摊着一条两米来长的手工纯羊毛地毯。沙发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巨大的中国式金色荷花九鱼图黑底满锈十字绣。另一面墙上挂着84寸1g液晶电视。
“到我的房间吧!他们都在我的房间呢!”说着阿哲带我沿着弯曲的木质复试楼梯上了二楼。二楼有四个门,门与门之间隔着走廊对立着。阿哲的房间是最后一个门。
一进门,便看见斯密斯三人坐在地毯上,拿着高脚杯自饮红酒。阿哲的卧室大约有4o平米,一张两米大的实木床,床头放着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电脑里放着柔和的爵士音乐。床的周围摊着棕色纯羊毛手工地毯。地毯上放着木质矮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些点心,几个高脚杯,一瓶chteu 1fite1988。室内开了空调,温度打着26度,大家都脱了外套打着赤脚。
“来!你也喝一杯!”阿哲拿着高脚杯递给我。
“没关系吗?阿哲!”我担心阿哲为了招待我们,私自把他父母私藏的红酒拿出来,万一挨骂怎么办?
“没关系,我老爸的储藏室还有好多瓶呢!”阿哲拿着那瓶1fite 88往高脚杯里倒,只倒出一个杯底。阿哲摇了摇酒瓶,“酒空了,我去拿酒,你等一下哈!”
“嗯!”我点点头,我接过酒杯,轻轻往嘴边一泯。这可是一口价值上百元的酒啊,我怎么舍得一饮而尽呢?
“阿哲,我要hisky!我要hisky!”斯密斯像小孩子般撒娇。
“好好!hisky就hisky!那有什么难的?”阿哲挑了挑眉,笑着拉开门。
阿哲下楼后,我关上门。因为阿哲的房间内开着空调,不能浪费电嘛!虽然阿哲应该不会在乎这么点钱。但是这不是钱的问题,资源这个东西是越用越少的,不是吗?
“斯密斯,你能收敛一点吗?好歹这是阿哲的家吧!”我假装生气的责备斯密斯,希望他有那么一点点客人的样子。
“有什么关系嘛!阿哲才不会介意这种小问题呢!”斯密斯嘟着嘴一副委屈的样子。看着他的样子,我就想笑。真很难相信,这是出自于一个二十多岁迷倒众多女生的英国帅哥的脸。这分明就是一副还没长大的孩子样嘛!那些女生完全被他英俊成熟的外表骗了嘛!
不一会儿,阿哲抱着一个蓝色的盒子上来了。盒子还没拆开。阿哲蹲在小桌子前,打开盒子。盒子静静的躺着一瓶chivs reg1 18,还有一沓红色的人民币?现在芝华士里面抽奖送礼么?我真的没听过呢!怎么可能嘛!
第七章 馅饼
你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吗?如果你是小孩子的话,相信,那是你的权利!如果你老大不小了,还相信这种谎言,那就是愚蠢了!馅饼与陷阱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少,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见到那沓人民币,我们几个人的都张着嘴瞪大着眼睛看着他。我们都很好奇面对这样的情形,阿哲到底会怎么做?只见阿哲很平静的拿起那沓人民币,往口袋里一塞,强作镇定的说:“别介意!别介意!这不算什么!你们也知道大人的世界都是很复杂的拉!”
阿哲明明已经成年了,但是在他的眼里没有毕业的,都不算真正的成年,这个跟年纪无关。我之所以说他强作镇定是因为他额头上都冒汗了! 虽然他的手只有轻微的抖动。不盯着看是看不出来的。阿哲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般,继续拆开瓶盖外的锡纸,拧开瓶盖。“来斯密斯,给你倒一杯吧!”
斯密斯把杯中最后一点红酒一饮而尽。随后他把酒杯递给阿哲。阿哲接过酒杯,为他倒上酒杯的三分之一。斯密斯喝了一口,张开嘴大叫:“啊! 阿哲!心里很不爽呢!这么好的气氛,怎么能没有妹纸呢?”斯密斯红着脸,看来他已经有点微醉。我猜测那瓶拉菲88多半都是他喝的。这家伙把别人家完全当作自己家了。
“可以啊!只要你们需要,立马就能把她们叫过来!”阿哲瞟了一眼田浩,贼笑。
“不要开玩笑了!”田浩生气的说。
看,还是田浩名事理,我可不想让阿哲的家变得像风月场所一样。
“我是开玩笑的啦!哈哈哈!”阿哲突然大笑,像是早已预料结局一般。“你果真好猜啊!”
田浩脸红着拿着酒杯走向窗前,决定不理他们的胡闹。
我在斯密斯身边的地毯上坐下,关心的问:“你要不要紧?要不要先休息下!”
“我不要紧,我要把这一瓶喝完再睡!”然后他把桌子上的chivs reg1 18拿过去,抱在自己的怀里,像小孩一样开心的笑着:“还是hisky好喝啊!真怀念啊!”
“还是少喝一点吧!晚上还有表演呢!我看你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我嘴里安慰着斯密斯,眼睛却不经意的瞟向阿哲。我有点担心阿哲,我不知道阿哲会把那一沓钱怎么办?我看见阿哲走出房间。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我想如果那沓钱是别人送的礼,那这瓶酒已经开封了,想退也没法退了。
最重要的是他父母出国旅游了,钱在酒盒里,可能他父母并不知道这种事情。当然别人的事情,我也不好过问太多。我就算再想下去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那你在我身边守着我,我就睡!”斯密斯脸红着借着酒劲撒娇。我发现他每次喝酒都上脸,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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