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中国?中国的失业率很高,娱乐这一行更是难混呢!你没看到每天的报纸不是写的明星潜规则就是送礼贿赂吗?你知道吗?就凭着你的长相,就算你不想被潜规则,也能轻易的被潜规则!说不准还能很红、爆红!所以你根本不在乎机遇啊!什么的!可是我在乎耶!我很在乎耶!你既然组织还能算真正吗?中国的失业率很高耶!你还故作清高的让我们失业!你对得起我们吗?”阿哲的话一语中的。的确因为我的反对要解散了!大家都很心痛!心里都憋得发慌!恨不得想打人!
“对不起!”我低着头诚恳的道歉。
“别跟我说对不起!如果你真有半点觉得对不起我们的话,那就跟着我们走吧!”阿哲伸出右手。
我心动了,我很想抓住那双手。很想我们四个人能继续在一起,永远不分开!可是难道都没有别的出路吗?只要我们愿意找,我们有足够的实力,一定会有更好的出路,不是吗?跟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公司,就相当于饮鸩止渴,不是吗?暂时解决了某些问题,可是后面的问题会更多!
我抬起头,眼睛中闪烁着泪花,两行泪掠过脸颊。
“哎!早就知道这样结局了!”阿哲叹了口气,“那就让我揍你一拳当作纪念吧!”说着阿哲露出坏坏的笑容,跟着就是重重的一拳,落在了我的右脸上。我踉跄的倒地。
“文,你没事吧?”夏木林见我倒地,走过来扶起我。
我站稳后,对着林一扬手。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退后几步。我嘴角扬起一丝轻松的笑容。混蛋!这家伙竟然敢打我脸?竟敢打一个如花似玉的女生的脸?看我怎么收拾你!“正合我意!那也让我给你留个纪念吧!”我用拇指抹了一下嘴边渗出的血丝,狠狠的朝阿哲肚子上就是一拳。因为他要做艺人,艺人的脸是很重要的。我绝对不能打他的脸!
阿哲捂着肚子,脸有些扭曲,嘴角仍然露出坏坏的笑容。
“很好!就让我好好教训你这个欠扁的家伙吧!”阿哲再次握起拳头往我腹部就是一拳。他这次没打脸,可能他自己已经意识到了,脸对于一个做音乐的人,是多么的重要。我捂着肚子,强忍着疼痛,用脚往他的腹部狠狠的一踹!混蛋!下手这么重!我也不会心软。
“行啦!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很能打!让我们也加入其中吧!”史密斯脱到羽绒服,露出结实的臂膀,他活动活动筋骨,两只手扳弄着骨骼“咯吱咯吱”响。只见,他对准田浩的胸部就是狠狠一拳。
田浩虽然没练过格斗,但是从小也在京剧团里面杂耍,反应相当敏捷。借助斯密斯的力打力,直接来了个翻转。
“好样的!有你的!”斯密斯笑着赞扬。两脚不停的小步跳跃,开始严肃的对待对手。
“那当然!中国功夫可不仅仅是花拳绣腿!”说着,两人又展开了格斗状态,开始互殴!
夏木林看着我们几个好朋友之间的互殴场景,吓傻了。“天啦!这都是些什么人啊?疯子!傻子!”
第三十三章 口渴
我站在你旁边,你永远看不见我!我那么爱你,你永远不懂得我!我对你全心全意,你却把你的真心对着他人!你让我发狂,让我变得不像我自己,让我变成了一个坏心眼的人,你让我如何是好?
想到几个小时之前发生的事情,我就气得要发疯了!
文醉得一塌糊涂,要去卫生间。夏木林不放心就搀扶着她,走到厕所门口。
如果不是因为我尿急,我不会过去。但是当我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最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我看见夏木林正搂着文,两人正在接吻。
这是什么情况?他们应该没进展的那么快吧?
上次夏木林在文的家里过夜,也是我和文一起抬过去的啊?当时的夏木林昏迷的像死人一样,我是认定了他们不会发生什么事情,才离开的。
要是早知道,他们会发展到这么一出,我压根不想给他们一刻单独相处的机会。白天,他们一起在珠宝店上班。那是文的姨妈的店,肯定不会出问题。她姨妈铁定不会让自己的侄姑娘吃亏的!
“该死!你们在干什么?”我怒骂着,强行把他们分开。文顺势倒在我怀里,醉得完全不省人事。“不出我所料,是你小子,趁人之危,占人便宜!算我看错了你!”我说着就单手一拳。要不是文躺在我怀里,我非得暴打你一顿。“今天算是便宜你了!哼!”我瞅了夏木林一眼。
夏木林捂着脸,他可能没料到我会打他。这个卑鄙小人,竟然露出一副委屈之容。太可恶了!
“不是我!”
“不是你,是谁啊?我才不会相信文这么没眼光,会亲你这个烂货呢!”我搂着文,就往前走。
夏木林没有跟过来,我想他做贼心虚,没有那个胆量黏过来。如果他真有那么厚脸皮,我会让他尝尝连环腿加醉拳加西方搏击术的厉害。小子,我懂得可你知道的多得多!想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我们几人散了后,我打了个的士,送文回去。
在出租车上,文完全瘫软在我身上,睡着了。她鼻息间传过来的均匀的呼吸声和有节奏的心跳声,我都听得一清二楚。我狠狠的吞了口口水。虽然刚才我喝了好多啤酒,但是现在仍然觉得唾液分泌不够。
终于到了文的家,我从文的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看着文倒在我身上,毫无戒备的样子,我心跳加快了几分。
天啦!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要被这个胸部平坦的像飞机场一样的家伙,折磨的死去活来!还让夏木林,那个混蛋抢了先机!我现在如果失去良机,我还算男人吗?
我把文往床上一放,费力的解开脱掉她的羽绒服。心里不停的盘算着那件事,那让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我是不是应该得到文的同意,再去实施那个计划?
同意?等她同意,夏木林可能早就把她蒸熟了吃干抹净了!不行,是男人就应该把握先机!
我鲁莽的扯开文领口的衬衫,盯着她细长的脖子、优美的锁骨和白净的胸脯发呆。文翻了一个身,叫了声,“好渴!”
“没有水,但是如果你实在口渴的话,我可以给你温热的!”我把嘴巴凑到文的唇边,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
第三十四章 制止
“林,好痒!”文边喘息边说。
林,又是他!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好!你眼里只有那混小子,他有哪里好?我有一点比不上他?我停止亲吻文,给她盖好被子!我明明认识你在先,那混小子算什么?你才认识他不到一个月!一个月怎么能比得过我们两年的感情?为什么对你,我就是太心软呢?
回想起我和文之间的点点滴滴。从我第一次见到文,我就喜欢她。
她身上散发着东方人特有的神秘气息,这可能跟她的曲折的经历有关。我第一次见她是在x酒吧,当时一个黑人纠缠她,她竟然对那黑人说:“我也是带把的!”一般人都不会这么说吧?大多会说“你他妈的滚”之类的。她真的很特别。她是一个不居于形式的人。她男装穿得帅气,女装穿得漂亮!半身裙、牛仔裤、短裤、丝袜、高跟鞋他都敢穿,大檐帽、鸭舌帽、小礼帽他都能搭配非常合适,我觉得那就是另外一种美。她的美丽不光是外表超过性别,更重要的是,她有坚韧的性格。当然她唯一的缺陷应该算是她那平坦的飞机场了!
她父母离婚了。她现在的弟弟非常讨厌她,经常对她使坏。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会非常消极然后自甘堕落吧!可是她没有,她不仅考上了东大,还成功的跟母亲谈判出国留学了,她踏出了自己的第一步计划,摆脱那个丑陋的家族。
看吧!这样的人怎么能让人不爱呢?可是她并不爱我,这是唯一让我痛苦的事情。
第一次跟她见面的时候,我就把她带回自己住的公寓了。就跟现在一样的情景。我本来以为她很好搞定,因为当时她喝了很多酒。酒精是夜的催化剂。
我对她起了邪念,我想占有她。我很轻易就把醉酒中的她抱上了床。酒醉中的她脸白里透红,一直红到耳根,脖子很细,锁骨很明显,凸凹有致,让我忍不住用手去抚摸。我喜欢看人漂亮的脖子,她是我见过的脖子中最漂亮的。我帮她脱掉外套,手从她的脖子滑落到她宽大t恤的里面。我终于确定,她确实是女人!货真价实的女人!
她对我微微笑,双手搂住我的脖子。我把嘴唇覆在她柔软而灼热的唇上,然后用舌头伸进她的口腔里,索求并允吸着她的舌头。这种感觉太棒了,我从来没这么兴奋过,光是接吻,我的下体就有了反应。我们足足接了十分钟的长吻,可是我觉得还远远不够,是的,我现在非常渴求得到她!我的舌头从她的嘴唇里退了回去,开始吻她的脖子,她喘着粗气,嘴里喊着另外一个叫尼桑的男人的名字。
为什么每次都是这种情形?我要崩溃了!文,你到底还要虐我多久?我心情烦躁无比!我不喜欢强迫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做这种事情,那完全没有意义。
好吧!文,既然你不爱我,就容许我离开你一段时间!我想分离,也许能冷却我的热情!再见,文!请多保重!我轻轻在文的额头附上一吻,关上门,走进冷夜里。
第三十五章 出国
我杰森。x x 网 站 ---x-xxc-o-。斯密斯活到22岁谈过三十多次恋爱,具体数字是多少,我也不记得了!大概从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了吧!按道理说,我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情场老手,为什么到了文那里就完全不起作用了呢?
我不喜欢强迫别人,一直以来,我都是被给予的一方。
我记得八岁的时候,我看电视一个鼓手打架子鼓很是帅气,我跟母亲说:“我以后也要像他那样厉害!”于是母亲二话不说就给我买了架子鼓。x x 网 站 ---x-xxc-o-。是五鼓三镲的那种。第一次拿着鼓槌胡乱敲打它的时候,那种喜悦到如今我都还记忆犹新,我抱着妈妈亲了她好多下。我只想表达我对她的感激,尽管当时我还不懂得敲打的技巧。之后,妈妈为我请了当地一名地下乐团的鼓手作为我的老师。
我是个很随性的人,这可能跟我的一生顺风顺水有关,从小到大我想要的东西,都能轻易得到,这让我觉得很空虚,很没有实体感。
15岁那年,我无意中看了老妈放在柜子里面的影碟《花样年华》,便对东方人充满了好奇。女主角每一两分钟都换一套的旗袍,走起路来啊罗多姿的腰肢,中国式的眉目传情,简直美极了!是的,虽然里面的人物的感情有点晦涩难懂,甚至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但是那时而华丽,时而朴实的旗袍,却让我着迷。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想有遭一日我要来到中国。可是来到中国后,发现现在的中国远远比我想象的要开放多了。大街上不再有人穿旗袍,甚至在街上能看见情侣之间的互相拥吻。是的,《花样年华》的那种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地球村,大家都已经被同化了。这里你可以吃到牛排,韩国烧烤,日式料理,泰国烤肉。你也会时不时的遇到不同国家的、不同肤色的人。这里没有种族歧视,或许有,但是至少没有美国那么明显。
虽然来到了我梦想中的国家,我还是觉得空虚。我以为一切会改变,事实证明,我们的力量很微弱,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是的,我仍然空虚!我从不主动追求某人,因为从小到达都有女人围着我转。我已经习惯了被人们给予金钱、身体甚至是爱。我也曾经爱过她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对方越热情,我就越冷淡。渐渐的那些女人就会渐渐离开我。可笑的是,人总是很愚蠢的,为什么每个女人跟我分手的时候,都会问一句:“你有没有爱过我?”这句话我已经腻烦。
我没有想过特别用心去爱某人,因为没有我认为的合适的人选。但是现在有了,只可惜她不爱我。但是我现在想学会对她好,想学会如何爱她,并且希望她能爱我。也许你觉得这对于一个二十二岁,从六岁开始谈恋爱,到目前为止有过三十多个女朋友的人来说有点可笑。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不管你信与不信!
如果你想笑,就尽情的嘲笑我吧!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个蠢蛋!
第三十六章 恋爱
嗨!我是斯密斯,这一章我还是主角。
我记得有一个整齐刘海,乌黑长发的女孩子,她跟我是同校。因为她性格比较内敛,喜欢穿一身棉麻绣花长裙,脚下总是穿着平跟布鞋。我觉得她应该是那种古典型的美女。
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是向我借笔记。老实说我不觉得我的笔记有任何参考价值。我的中文不是很好,只是听得懂,但是很多汉字我都不会写。所以我的笔记大多是中文加英文的形式表现的。当她还我笔记的时候,邀请了我吃晚餐。说实在话,我一直觉得只有傻子才会拒绝美女的邀请。我自认为是聪明人,理所当然的就接受了。我们在一家西餐厅吃牛排。我叫了一份黑椒牛排,给她点了一份菲力牛排。说实在话,那家牛排店的黑椒牛排放的胡椒实在多的吓人,我在想是不是胡椒特别便宜的原因。
我们的座位靠窗户,傍晚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我突然发现他的嘴唇上的唇膏特别粉嫩诱人,让人有一种想咬一口的冲动。
我问她:“要不要跟我交往?”我想她算是我喜欢的类型,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美女,也许跟她交往,可以淡化对文的感情也不错。
她抬头看着我,愣了一下,淡淡的说了句:“可以啊!”没有任何惊喜的表情,似乎一切都是在她的意料之内。或者说这本来都是她说期望的,我只是如她所愿而已。
我们跟一般的恋人一样开始交往,在大街上牵手,在电影院最后一排亲吻,在狭窄的卧室里zuo爱。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可是我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就好像心脏有一块洞一直都空在那里,找不到东西去填满一样。
某一天,她告诉我她在网上定了两张电影片,问我有没时间跟她一起看,我说可以。因为正好没事可作。我们约在七点钟在电影院门口见面。我一般情况下是个守时的人,我不喜欢等别人,也不喜欢别人等我。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五分钟之内,约会的对象还没到的话,我一般会打个电话,告诉对方我不等了,约会取消。如果到了约定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到不了的话,我同样也会打个电话,让对方不要等了。
电影的开场时间是八点整,我们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在旁边商场的七楼吃份意大利面、牛排、日式盖饭或者中国火锅,任意哪一种都可以。我最近才习惯吃中国火锅,并且发现中国火锅的味道也还不错,就是大家都拿着沾满口水的筷子在火锅里面夹来夹去,这点让我很不习惯。
我到电影院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等了。我之所以叫她,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只记得她的长相,她的名字我给忘记了。她的名字好像有一个姗字,我们就叫她姗姗吧。我们是同校,在我心血来潮偶偶想发奋图强一下,去听了某个教授的课,结果课没怎么听懂,却意外的认识了她!
缘分这个东西,真的是妙不可言!
第三十七章 失格
嗨,我是斯密斯,这章依旧我是主角!大家请多包涵!
我们在隔壁商场的日式餐厅,点了一份咖喱炒饭和一份三文鱼火锅。其实具体正宗不正宗我是不知道,因为我没去过日本。说到日本的话,文就是日本人,其实我还是蛮想去她的家乡看一下的,如果有她作陪的话。那里的樱花应该也是很漂亮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不管看到什么,在做什么,我都能很自然的想起文。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们一如既往的坐在电影院的最后一排,这样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比如像现在,姗姗正闭着眼睛,等待着我的嘴唇的靠近。
“no s the sur fdes……。”这是我最近才换的音乐铃声,我的手机铃声换了很多次,每次我想换一种心情的时候,都会换一首歌做为手机的铃声。
是谁这么不识趣啊?这个时候打来电话。我本来想不管它的,但是坐在前面一排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好吧!我出去接一下电话!”姗姗善解人意的点点头。我出了播放室,在走廊上接电话。
“喂!谁啊?”我有些不耐烦。
“嘿!看来我打的不是时候哦!怎么拉?不会正在跟女朋友亲热吧?呵呵呵!”电话那头的文坏坏的笑。
“是啊,明知道还打来,什么事情啊?”我假装生气的说。
“哎!不好意思拉!不过麻烦你现在一定要过来看一下哦!保证你不会后悔的!”文神秘的说。
“什么事啊?这么重要?”
“你过来就知道拉!老地方x!我等你哦!”文说完就挂了电话,他根本就知道我完全拒绝不了她的任何要求,她总是喜欢这样在我面前撒娇,而我也已经习惯了她的撒娇。现在想想,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现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怎么跟姗说。电影没看到一半,就中途离场,必须跟约会的人打声招呼,这是出于礼貌。如果我跟姗说文找我有事情,我要走了,她应该不会反应过激吧?我想她应该不会,她应该是那种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我走进播放室,跟姗小声的说了句:“文找我有事情,我先走了啊!”跟预期的台词一样,我不善于说谎,特别是跟正在相处的对象。
“什么事?”出乎意料之外的,她居然好奇的反问。
“不知道!”我耸耸肩,摇摇头,“她说很重要的事情!我先走了啊!亲爱的!”我随后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接着就转身走了。
如果那个时候我稍微对她用心一点,就会发现她那难堪欲言又止的表情了。可是我没有!
正是因为我的粗心,才造成了恋爱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被甩!并且被甩的次数还在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怎么办?这样下去,我就一定会是孤老终身的!说不准还会因此破个吉利斯被甩记录,而被载入史册!
第三十八章 主唱
我是斯密斯到了x之后,看见文正在吧台喝着啤酒。x调酒师自调的鸡尾酒有些小贵,所以我们只是偶偶的会心血来潮的奢侈一回。
“什么事情?说的这么严重?你不知道我正打得火热啊?叫我来,你要怎么赔我啊?”
“噗哧”文刚含在嘴里的酒喷出来了。“老大,拜托!那种事不要跟我报道拉!再说那种事情,你们改天做也可以的吧?它可不会因为你今天不做,以后就站不起来了吧?”文用他那迷人的眼睛斜瞟了一眼我的下跨!文以前不善于说笑话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们熟悉了的原因,最近经常能听到她的调侃,尽管有些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我还是极力配合她的冷笑话,这样她才会变得更加开朗一些。谢天谢地,文百分之一的幽默细胞没被残酷的社会所杀死,不然生活就太无趣了!我不喜欢个性太过于阴沉的人,但是文是个例外。我喜欢她,所以她全身的缺点在我看来也是优点。
我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虽然当时我帮了她,可是跟她在一起喝酒,我要说十句,他才会搭上一句话,为了跟她寻找共同话题,我从军事说到政治,从历史说到天气环境,从文学大家说到摇滚音乐。我几乎耗尽了我的脑容量,才知道她会弹吉它!于是我费尽心力找了各种唱片,并不断邀请她来我家,听我寻找的各种唱片。就是希望彼此能更接近一些。
“你不知道吗?经常发生这种突发事件,多次崛起而不迸发的话,很容易阳痿哦!”我接着她的玩笑继续开着黄|色笑话。
“你开玩笑的吧?”她似乎有些相信的看着我,像是要征求我的答案。我喜欢看她两条眉毛皱起来,一脸似懂非懂,半信半疑的表情。像个小孩子一样,非常的可爱。
“是真的哦!”我点点头,把吧台上的啤酒喝了一口,j笑着说:“那你要不要帮我解决?”
“我就知道你开玩笑的!混蛋!”她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她有这个习惯动作。
“呵呵呵!你现在才发现吗?”其实我并不是开玩笑的,我只是想用开玩笑的气氛来掩盖这种尴尬的气氛而已。我知道她不会对我做什么,其实我只是通过这种玩笑话来传达我的感情,并抱着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希望能得到她肯定的答复而已。
“言归正传吧,你今天叫我来,到底是干什么呢?”我问。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她神秘的向我挤了个眼。我第一次看她挤眼的时候,我还心神荡漾,以为她是在对我抛媚眼呢!不过看她后面的动作,并无此意,之后我发现她在故作神秘的时候,有挤眼这个习惯,意思是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下面由请本店的压轴歌手田浩唱来一首《死了都要爱》!”
“来了!要上场了!”文有些激动的说。我很难看到她这种激动的表情。证明对方的实力肯定不错,可是那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还要我们跟他组乐队不成?这完全不可能的吧?
《死了都要爱》这是一首非常有爆破力的歌,我个人也比较喜欢。经过田浩沙哑磁性的高吼,让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说不出来,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棒极了!
“怎么样?很棒吧!”文兴奋的说。
“嗯!是不错!但是那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三十九章 被甩
“怎么没关系呢?我想组一个乐队,你做鼓手,我做吉它手,田浩做主唱!”
“你是说的吗?还是只是当作兴趣玩玩呢?”
“当然是真的啊!这可关系到我们的前途呢!我当然是认真的啊!”我从她无比坚定的眼神里仿佛看到了一种光,那是一种希望之光,伟大而崇高!
不是我想打击她,说实在话,现在中国的乐队应该最少有几百支,而大多数都默默无闻,只有极少极少的人能出名。音乐这东西,玩玩还可以,靠他吃饭,简直瞎扯淡!如果我这样对文说的话,她一定给我一记白眼。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文很少会对某件事情热心,我不忍心看着她一心想做某件事情,而没有任何人的支持。我要做她的第一个支持者!
“好吧,关键是田浩能不能同意呢?还有你准备走什么风呢?”
“我昨天第一次听到田浩唱歌,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们要组一个乐队!名字我还没想好,但是音乐类型我已经想好了,我决定走金属风!我们来点狠的!重的!对,就走重金属风!你觉得怎么样?”
“嗯!!!!”我双臂抱在胸前,右手捏下巴,陷入深度思考模式。“我们需要一个bss手!”
“对!就这么办!我们从现在就开始物色bss手!”
“好的吉他手很多,bss手可没那么容易找到哦!”我其实非常怀疑是否真的能找到合适的bss手。其实我倒是认识一个bss手,并且在爱丁堡上中学的时候,跟他组过乐队。我清楚的知道他的实力。但是他现在在北京,并且听说已经跟人组了乐队。挖别人乐队的墙角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真的找不到合适的bss手的话,我可以尝试问下他。问题是北京和武汉有一千多公里,按照小国家来说,就是国家与国家之前的距离。他不可能抛开学业来武汉跟我们瞎混,我们也不可能抛开学业到北京陪他冒风险。真是一件难办的事情!
“没关系!总会找到的!从今天起我们开始在各自的学校招募bss手。直到找到我们满意的为止啊!”
“好吧!”虽然我不认为我们能组成乐队,但是我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
第二天,姗开始躲着我。即使无意中遇到了,我笑着跟她打招呼,她也只是头偏向一边,装作没看见我,漫不经心的走开。我试图找她谈谈,可是她完全对我避而不见。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昨天丢下她,去见文,仅仅是一件小事情,她完全用不着小题大做吧。至少现在这一刻,我还是爱她的!一连一个星期都是如此,之后我看见她跟别的男人走在一起。那个男人应该不是学生,看样子是社会人士,经常会开一辆奔驰到学校门口等她。分手的气息越来越浓,我想我们可能是真的要完了!即使这样,我还是想问个清楚。我想知道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我有认识的人在她们班。通过那人我问到她今天最后一节课的教室,并在教室的后门口提早等着她。我如期的逮住了她,把她拉到学校的树林里。我问她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说:“你不用管!”话语中带着冷漠。
“你是要跟我分手吗?”我直截了当的问。
“是的!”
“为什么?因为当天晚上我中途离场去找文?可是当时我们有重要的事情啊!”
“斯密斯,你爱过我吗?”我无法理解她如此脱线的话,很明显这句话是废话吧,如果不爱,干嘛要浪费彼此的时间呢?
“当然拉!”
“那你敢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我爱你这几个字吗?”她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像是看着正在行窃的小偷一样,只等着物证到手,抓个现行犯。而我就是那个现行犯。
我被她看得有些心虚,眼神开始游离,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种心虚的成分来自何处。或许我知道,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看吧!你根本没爱过我!如果你爱的话,为什么我当天晚上打你电话,你没接?你为什么要手机关机?你为什么跟我在电影院看电影手机不关机呢?其实你根本不爱我,在你的心里我根本没有什么分量!至少还没有文重要,不是吗?”她冷冷的说。话语中并不是那种闹脾气的妒忌情侣说的话,而是铁定分手,想急着摆脱麻烦的人说的话。
“没有话了吧!其实我真的很傻!到刚才为止,我都希望你来骗我!可是你没有!呵呵!我们分手吧!你就当你来学语言了!你本身出国不就是为了学语言吗?”她脸上露出一副自嘲的苦笑表情。
她走了!真的从我的世界中淡出了,我不知道她当时走的时候有没哭,但是我当时心里很难受,只是没掉眼泪!我想男人是会把难受压抑在内心深处的那种动物。其实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关机,只是后来手机没电了,但是我想即使我说出了原因,最后的结局可能还是分手!一个不再爱自己的人,就算勉强跟她在一起还是不会幸福的。
第四十章 可儿
这种难受的心情并没有延续多久,很快被文拉着我找bss手,努力的练习等一系列繁忙的工作给填满了。
很快,我杰森。斯密斯又开始恋爱了,我这次的女朋友很开朗活泼,不像姗一样,什么事情总是让人去猜。这点很好!我不喜欢太费脑筋,因为我一直觉得人的脑容量有限,如果你在一方面太耗费脑容量的话,在其他方面就会显现出不够用。人不可能是完美的,完美的人早见上帝去了!
我一直觉得东方人的长相就像是平面漫画,西方人的长相就是立体3d动画。虽然我一直喜欢3d动画,但是偶偶有趣的平面漫画也会很不错。可儿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女孩子,这一点像极了文。我一直觉得文很有趣,可能是我喜欢她的原因。文一直把自己关在一个密封的盒子里,她不喜欢别人去了解她,但是同样的她害怕孤独,她渴望打破盒子,让人去关爱她。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思想,不是吗?有趣吧?也许你不觉得有趣,那是因为你不爱她!所以只有我才能体会到独享她的某种性格的乐趣!
我们言归正传到真正的女主角身上吧。可儿是丹凤眼,就像王熙凤一样,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那句:“不见其人,先闻其声”中的凤姐,她泼辣,做任何事情都干净利落。可儿也是那种性格,如果你对可儿好,可儿会恨不得掏出心窝给你看,如果你对可儿不好,她会立马跟你翻脸,痛骂你一顿,甚至是打你!她就是这样神奇的一个女孩子。她开朗的性格,赢得了一群朋友。
可儿是塌鼻子,大饼脸,你仔细看她所有的器官都觉得不好看,但是当这些器官组合起来的时候,再搭配上她整齐的刘海,垂直的长发,你会觉得她真的很可爱。她就像一个可爱的卡通娃娃,看见她就想紧紧的抱她一下,亲她一下。谁说只有高鼻子,大眼睛的女人漂亮?可儿完美的抨击了这个理论。
我经常带着可儿到x,因为我们最近几个月一直在拉拢田浩。文去了田浩的学校找他多次,田浩是个非常骄傲的人,被文缠得不耐烦后,田浩终于放话,“想要我跟你们组队,除非你们达到我要求的水准!”他要求的水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不会想要文达到dibg drre11的水准?让我达到ikeportnoy的水准吧?开什么玩笑?不是我妄自菲薄,那些大师的技术真不是一时半会能达到的吧?就算有一天我们达到了,田浩是否还在这里呢?真是一个难缠的家伙!
听说今天x新聘用了一个武汉的乐队来表演,不知道实力怎么样?我跟文都很期待。我、文、可儿,我们三人坐在吧台上,要了三瓶啤酒。最近我们来x都是喝的啤酒,其实我们主要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来寻找合适的伙伴,不得以才在这里喝酒。这里有最低消费限制,最低1oo元。每瓶啤酒25元,天,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瓶啤酒在外面买只需要2-3元。这就是暴利。真正的暴利!可是来到x你可以免费的看节目,至少比看演唱会便宜吧?而且这些表演节目的人,你难保他哪天会大红特红,身价上百万。也许等他哪天出名了,你可以指着电视,骄傲的大喊,“我见过他!”这样想,你是否会觉得很划算了呢?
第四十一章 贝斯
gic是四人的乐队,主唱,吉他手,贝斯手,电子琴手。他们的穿着很奇怪,有kiss乐队的那种感觉。也许他们只是想让人觉得他们与众不同,特意而为之。只是kiss是应用的化妆舞会小丑妆,而gic运用的中国古代风。他们把穿着中国古代的长袍,如果不说话,你也许以为是徐志摩。想象徐志摩玩摇滚,怎样?很另类吧?不过很有冲击力,我一下子就记住他们了!恭喜他们,他们的目的完美的达到了!
g1y you。同样的一首歌,被不同的人演绎,就会有千种味道。说实在话,除了衣着很奇怪外,表演不咋的。不过他们的bss手却很有两下子,他的表情以及他的肢体语言还有他娴熟的指法都很符合整首歌的节奏,他应该算是真正的融入了整首歌中。他长得其貌不扬,可我却想知道他是谁?因为我心里产生了一种罪恶的想法,不知道文是否跟我一样的想法。
“感觉怎么样文?”
“不怎样?空有其表!瞎让人狠狠的期盼了一番。不过他们的bss手貌似不错!”
“是吧?我们把他拉过来吧!我想他一定会乐意的!”
“你怎么能这么断言呢?”文惊讶的问我。
“因为我们比他们出色啊!有句话不是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吗?”
听了我的这句话,文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天啦!斯密斯,好可怕!你在哪里学的‘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啊?”
“我最近在看中国的一部小说《三国演义》!”
“你居然看《三国演义》?天?你看的懂吗?”文表示怀疑我的中文水平。
“不是很看得懂!不过我学会了几句词哦!像既生瑜,何生亮?宁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还有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呵呵,也没你想的那么多拉!”我有点为自己的班门弄斧害臊,其实我真正的中文老师是可儿。她就坐在我旁边。
“以一个外国人的水准来说,这已经够多了!好不好?”
“这是因为我有一位很好的中文老师啊!是不是?可儿!”我把可儿的腰肢搂过,得意的笑着说。忘记告诉文了,可儿其实是学国文的,她学的东西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你根本想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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