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李隆基轻轻摆手,道:“自大唐创建以来,大唐灭突厥、吐谷浑、高丽,败吐蕃、大食,打的胜仗多不胜数,随便拿出一件也比这一仗更加辉煌。这一仗打得不错,却比不了这些大胜之仗,大加庆贺就不必了。传旨,三日后,开放芙蓉园,准允百姓进入,这就足够了。”
李隆基虽然不再勤于政事,却是精明仍在,赏罚分明,如此处置再好不过了。
第十三章 杜甫很忙(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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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仙芝这一仗打得不错,李林甫身为安西大都护,他也有功劳,若是李隆基下旨大加庆贺的话,他的名头就会更加响亮,地位更加稳固,这是他的算盘。
李隆基自从登基以后,把大唐治理得花团锦簇,如同梦幻,文治灿烂,武功赫赫,让人仰视。
唐朝对外战争特别多,最主要是集中在唐太宗和唐玄宗两朝。这两朝中,又以唐玄宗朝居多。李隆基登基之初,唐朝四境不宁,北方有后突厥,西北有吐蕃,西域有大食,还有契丹、吐谷浑残部为乱,闹得是天下不宁。
经过李隆基的努力,到如今,后突厥亡了,吐谷浑残部灭了,契丹给王忠嗣三战三捷大破之,大食在开元元年和开元三年遭到唐朝痛击……这些武功哪一仗都比这次攻打勃律要大得,大得多,李隆基自然是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打下勃律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是把吐蕃和大食分割开,使得这两国不能再联兵,便于唐朝各个击破,是以,必须要庆贺,要让天下人知道。
开放芙蓉园就足够了。
芙蓉园是唐朝有名的皇家园林,每到重要的节假日,或是有重大喜讯,就会开放,任由百姓进入。
每到芙蓉园开放之日,那里是人山人海,盛况空前。
“陛下圣明!”
李林甫能当上宰相,能有如今的权势与地位,就在于他从不违逆李隆基的旨意,李隆基主意已定,他虽然惋惜错失了一个捞取好名声的良机,却是不再提这事,而是话锋一转,道:“陛下,眼下安西都护府大捷,军心大振,士气旺盛,正宜一鼓作气与大食争锋。”
“嗯!”李隆基微微颔首,对这话很是赞同。
见李隆基的反应不错,李林甫的干劲更足了,道:“自从陛下御极以来,大唐文治灿烂,武功赫赫,后突厥、吐谷浑残部、契丹皆为大唐所破,吐蕃大败,大食不敢东向……”
一件件,一桩桩,数起李隆基的功劳,把个李隆基乐得直眯眼睛。
“只要大唐天兵西向,大食必然不敢撄大唐之锋,大唐之军就可以打进波斯,大唐再无憾事!”李林甫的声调有些高了。
“大唐憾事?”李隆基的眼中光芒一闪,重重点头,大加赞成,道:“太宗年间,波斯在亡国之前遣使入长安,请求大唐出兵。是时,西突厥阻挡在大唐西进的必经之路上,大唐无法进军,太宗皇上不得不拒绝。大唐之兵不能西向,波斯终为大食所灭,实为大唐憾事!若是当时大唐出兵,断不会有如今的大食。”
唐太宗拒绝出兵救援波斯,实是唐朝的一件憾事,这是唐朝历代皇帝耿耿于怀的憾事,李隆基一提起,就是惋惜不已,眼中光芒如剑,道:“朕呕心沥血,励精图治,整军经武,就是要打到波斯去,让大唐再无遗憾!”
后世有人指责李隆基好边功,总是喜欢往西开拓,原因就在这里!
李隆基解决了北方的后突厥和契丹,打败吐蕃,只有西方才有敌人,大食是他唯一的对手,他不往西用兵,他还能往哪里用兵?
“臣叩请陛下发兵增援西域!”李林甫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是激动起来,这是他这辈子少有的激动时刻。
可以想象一下,若是唐朝趁此良机出兵,与阿拉伯帝国大战一场,打上一个数个大胜仗,他就有天大的功劳,他的地位、权势就会更加稳固,那个虎视眈眈的杨钊就拿他没奈何。
杨钊就是杨国忠,此时的杨国忠还叫杨钊,还没有给赐名国忠。
“不可!”
就在李林甫振奋之际,只听李隆基断然拒绝:“要想向西域派兵,就得打下石堡城。区区一座石堡城,却是牵制大唐十余万精锐。不打下石堡城,朕不会派更多的兵马钱粮入西域。”
李隆基就是李隆基,虽然很想向西域调派援军,却是深知其中的厉害。
李林甫满打满算,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而捞一个天大的功劳,没想到李隆基竟然目光如炬,洞晓其中厉害,他很不甘。如此捞取功劳的良机,错过了在哪里去找?
“陛下,即使不能多派,调派三两万还是可行的。”李林甫绝对不愿舍弃此等良机的。
“不可!”李隆基再次否决,道:“大食亦是疆域万里的大国,虽然国力不如大唐,却不是那么好打。自从开元三年被大唐击败后,大食一直在积蓄力量,只等良机。若是这次再开战端,必是大打。石堡城未下,若是大唐与大食交锋的紧要关头,吐蕃从中为乱,后果难料。与大食这一仗,不打则已,一打必定要稳操胜券!”
李隆基洞察力惊人,又中了。历史上,高仙芝发起怛罗斯之战,唐朝投入了在西域的百分之八十的兵力,而阿拉伯帝国则是出动了十几万精锐,真的是一场大战。
“既然如此,陛下何不掷下严旨,勒令王忠嗣出兵?”石堡城是梗在李隆基喉头的一根刺,若是不打下来,他不会让安西都护府与大食大打的,李林甫只能退而求其次。
李隆基沉吟,久久没有话,过了一阵,微微叹息道:“王忠嗣少年奇才,深通兵道,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石堡城若能打,他一定会出兵的!这事,容朕再思虑思虑。”
对王忠嗣的了解,再没有人比得了李隆基,王忠嗣坚不肯出兵,李隆基也知道他的顾虑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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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国、李白、高妙丽三人来到平康坊,向人打听杜甫的下落。
三人历时数日,却是没有得到杜甫任何消息。李白与杜甫只是见过一面,昔年,李白被赐金放还,东游洛阳时遇到杜甫,两人相谈甚欢,顿成莫逆。那时的杜甫,要西入长安求取功名,留给李白的地址早就没用了。
要在常住人口超过百万的长安寻访杜甫,无异于大海捞针,尽管他们很努力,却是没有一点收获。
“敢问伯父,可曾见过三十余岁的书人,他叫杜甫,字子美……”李白冲坊间一个老丈见礼,打听起来。
“问杜甫?”
这个老丈一愣,翻翻眼睛,似乎在回忆:“数年前,哦,兴许是三年,兴许是四年,人年纪大了,记不得清楚了,是有这么一个叫杜甫的书人在平康坊借住过。”
这是第一次打听到杜甫的消息,李昌国、李白、高妙丽不由得精神大振。
“杜甫,他很忙呢!”
李昌国他们的欢喜之际,老丈裂裂嘴角,颇有几分讥嘲,更有几许轻蔑。
第十四章 诗圣落魄(第二更)
李昌国乍闻此语,差点给口水呛死,大叔,穿越的吧?要不然,咋这声口呢?
就在他转念头之际,只听老丈接着道:“这个杜甫忙着托门子,讨生计,哪象个书。 哪有象他这样的书人,到没饭吃呢。”
杜甫在长安十年,是寓居长安,实则是困居长安,穷困潦倒,连吃饭都成问题,不得不托门路,讨生计。
虽然李昌国早就知道杜甫这段时间过得极是不妙,当这一消息被证实后,李昌国仍是忍不住一通好感慨:“诗圣大才,竟然落魄如斯,连饭都吃不起,真是让人想不到!”
这老丈真是个话唠,损了几句杜甫还没有完,又接着损下去:“书自然是要向李翰林学,想那李翰林,平生好酒,喝醉了就在长安市中酒家眠,就是陛下遣人寻他,他也敢臣是酒中仙,卿且去。”
李昌国抿着嘴唇,强忍着笑意,看着李白。
高妙丽右手捂着嘴,一脸的笑意,瞄着李白。
李白摸着脸蛋,讪讪的颇有些不好意思。
这事虽是给后人传为佳话,尤其是杜甫如椽之笔写成“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让无数后人赞赏。
可是,作为当事人,酒醒之后,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如此夸赞,识得李翰林?”李昌国意有所指的一问。
“李翰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人中龙凤,哪是我这等老儿能识得的。”老丈大摇其头,盛赞李白道:“书当如李翰林!”
李白就站在他跟前,他赞了半天,却是不识得,什么叫有眼不识泰山?这就是。
“老丈,告辞了。”李昌国强忍着笑意,冲老丈告辞,接着寻访杜甫。
这次,有老丈提供的线索,就好找多了。他们在辅仁坊找到杜甫曾经借住过的地方,这是一间房,仅能容身,比起现代的贫民窟还要差。
“诗圣落魄竟如斯!”
李昌国再次震憾了,虽然早就从史书中知道杜甫的人生很不如意,在长安困居十年,却是没有想到,名重千古的诗圣竟然比起贫民还不如。
“杜贤弟,……哎,都怨我,当年分别时没多给些财物。”李白眼中泪光莹莹,自责起来。
当初两人相见时,李白才刚刚被“赐金放还”,身上的金银还不少,他有意要多分些给杜甫,杜甫没有接受。
遗憾的是,这是杜甫数年前住过的地方,仍是没有见到杜甫。
李昌国他们就这般,寻着线索追寻下去,一连去了七个坊,只是见到杜甫的住处,没有见到杜甫本人。
杜甫的住处一如既往,窄、简陋,仅能容身。
这天,他们追寻到永宁坊,起了波澜。
住处主人是一个四十余岁的女人,身材矮胖,颇为骠悍,一听李昌国他们是来寻杜甫的,马上就是怒气冲冲,冲李昌国他们喝问起来:“们就是那个姓杜书呆子的友人?拿钱来!”肥胖的右手伸得老长。
“怎么如此之凶?”高妙丽一蹙眉,很是不悦。
“老娘就是这么凶,怎么了?”这个女人更加骠悍了,嚷得山响。
“闭嘴!”对付这种凶悍成性的女人,不必客气,李昌国沉喝一声,宛若炸雷轰鸣,震得这个胖女人一愣神,为李昌国的虎威所慑,气焰这才收敛。
“杜贤弟可欠钱了?”李白的眉头拧得很紧很紧。
“欠钱?比欠钱更可恶!”胖女人一听这话,怒火又上腾了。
“比欠钱更可恶,那是何事?”高妙丽不解的问。
这话正是李昌国和李白心中所想,盯着胖女人,等她答复。
“他欠我房钱,用他那破诗相抵。”胖女人破口大骂,口沫横飞:“什么书人,就是一江湖骗子,他他的歪诗抵千金,我好心放他一马,却是没人买。”
“是听一诗值千金,贪图钱财,动起了歪心思,是吧?”李白目光如炬,眼中神光炯炯,盯着胖女人。
当初,杜甫没有钱付房钱,以诗相抵,胖女人不愿。后来,听杜甫他的诗值千金,胖女人立时眉花眼笑,收下诗。
李白这话切中要害,胖女人一愣,接着就是口水乱溅:“他欠我三百房钱,他那破诗值不了一文,好一个江湖骗子。”
“诗呢?”李昌国眉头一掀,不愿与这个胖女人多所纠缠,道:“拿来,我用十两银子与买。”
“真的?”这个胖女人立时换了一副嘴脸,肥肉叠在一起,堆出层层笑容:“没骗我?”
李昌国掏出一锭银子,在手里抛抛,连话都赖得回了。
“您请等着。”胖女人语气恭敬万分,打量着银子,眼里全是美妙的星星,欢天喜地的跑走了,浑身的肥肉颤动,就象一座肉山。
钱能使鬼推磨,屁大一会儿功夫,胖女人就跑了回来,手里拿了半张诗稿,递给李昌国。
李昌国接在手里一瞧,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刚劲有力,透着一股傲然之气,不由得大声赞好,不愧是诗圣所作。
诗圣穷困潦倒,却是不改其志,刚正不阿,为后人称赞,识其字便知其为人。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李昌国轻声念道,泪水在眼里滚来滚去。
诗圣一生悲苦,平生不得志,尤其是困居长安十载,更是他人生的低谷,这诗中透露无疑,让人心底生悲。
“贤弟贤弟,都是为兄的过错!”李白完,泪水长流,又是一通自责。
高妙丽把李白看看,再把诗念念,一脸的悲戚之色。
“哎!”
李昌国长叹一声,轻轻念叨:“不经历风雨,不能见彩虹,兴许正是这种苦难的磨砺,使得杜甫的诗更加感人。后人诗圣之诗,赞不绝口,皆出自这种苦难的磨砺,却苦了诗圣!”
“还有的呢?”李白冲胖女人问道。
“他那破诗哪能值钱,我就用来……”到此处,肥脸一红,不再下去。
“……”李白指着胖女人,差点没给气死。
“格格!”
一阵骨节声响起,胖女人一瞧,只见李昌国右手紧握成拳,用力过猛,手背发青,一个醋钵大的拳头格外骇人,尖叫起来:“要做什么?”
“我要揍!我要把揍回娘肚子去!好的胆子,如此亵渎诗圣手稿!”
李昌国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吼起来。
第十五章 曲江池(第三更)
大明宫中,高力士侍候李隆基换衣衫。
李隆基不是穿龙袍皇冠,而是着一身寻常袍衫,头戴幞头,足蹬靴子,俊雅异常,平添几许脱俗之气。
“陛下,您真要出宫?”高力士小心翼翼的问道。
“今天是芙蓉园开放的日子,官民同乐,朕也去凑凑热闹。”李隆基嘴角含着微笑,眼中尽是回忆,道:“想当年,我们经常偷偷出宫,四处游玩,那是何等的快活。而如今,朕年岁大了,越发想念那些过去的日子。”
李隆基不是一个安份的人,年轻时喜欢微服私游,一有空就带着人偷偷出宫,四处游玩。
“莫要让贵妃知晓,也莫要惊动百官,就我们数人足矣。”李隆基叮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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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池位于长安东南,南临终南山,北对乐游园,东南临少陵园。
秦朝在这里建宜春苑,汉朝建苑春后园和乐游苑,隋文帝建大兴城,在这里建芙蓉池,其苑称芙蓉园。李隆基登基后,恢复曲江池的旧名。
曲江流经这里,水流曲折,“形似广陵之江”,故名“曲江”。
曲江池是唐朝著名的胜处,与龙首塬、渭水之滨齐名。
曲江两岸,宫殿相连,楼阁起伏,垂柳如云,花色人影,景色绮丽,是游览的好去处。
李隆基登基后,每年的上巳节和中元节,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宴会,吸引数万都人前来观瞧,成一时之盛。
因为小勃律之战的胜利,李隆基下旨开放芙蓉园,允许百姓进入芙蓉园游览,这消息早就传遍长安了,长安百姓早早赶了来,远远就看见人山人海,人头攒动,人人脸上带着笑容,一脸的喜色。
贵族仕女,车马侍从,笙歌画船,樽壶酒浆……好一派热闹景象!
曲江池遍植荷花、菖蒲,争奇斗艳,端的好景致!
“好多的人!”
高妙丽一双俏媚眼里尽是震惊之色。
她自小在安西都护府长大,还没有见识过如此多人的场面,要她不惊讶都不成。
“是不少!”尽管李昌国见多了现代大都市的热闹,也是一阵阵惊讶。
在唐朝能见到如此之多的人,绝对要算一个异数了。
“哎!”
李白一声叹息,那是因为没有寻到杜甫。虽然李昌国他们很努力,却是遍寻不见杜甫,只能暂时放弃,等以后有机会再说。
若是寻到杜甫,与诗仙诗圣同游曲江池,那是何等的让人兴奋,李昌国也是惋惜,事已至此,徒叹奈何罢了。
“希望能见到诗圣!”
李昌国心中充满希望。
人虽多,在守园禁军的维持下,却是秩序井然,游人依序进入芙蓉园,没有丝毫乱象。
一进入芙蓉园,李昌国就是一阵惊叹,只见园里亭台楼榭,多不胜数。
紫云楼、彩霞亭、临水亭、水殿、山楼、蓬莱山、凉堂毗邻而建,各擅胜长,让人赞叹。
“处处透着大唐万千气象!”
这些建筑透着一股大气,唯有大唐才能尽显这种万千气象。
进入园里的达官显贵,文人墨客,百姓军兵,多不胜数,在游览之余,又是议论纷纷,说得最多的便是小勃律之战的胜利。
“小勃律终于打下来了,自此以后,吐蕃再也无法进入西域,西域再无后顾之忧。”
“西域无后顾之忧,就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大鼻子的大食人狂妄,异想天开,竟敢想着打到大唐来,大唐绝不能饶过大食。”
“开元年间,大食更是对安西都护府出兵,被大唐痛击,打得惨败。如今,大唐是到了与大食算算旧帐的时候了。”
唐朝武功极盛,除了国家强盛外,还有百姓关心国家大事。
唐朝与阿拉伯帝国的关系是天宝年间,唐朝最主要的对外关系,在这一时期,阿拉伯帝国是唐朝的主要敌人,一提起阿拉伯帝国,唐人就是切齿,要与大食争锋。
主张立即出兵,与阿拉伯帝国争锋是这些游人的主要话题。当然,也有清醒之士,清醒的意识到,眼下与阿拉伯帝国争锋的时机并未成熟。
“虽说小勃律给打下来了,安西都护府从此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兵力与大食争锋了。可是,眼下并非最佳良机。”
“那你以为,最佳良机是何时?”
“当然是打下石堡城之后。石堡城落在吐蕃手里,易守难攻,吐蕃据有此城,进退自如。若是趁大唐与大食在西域争锋之际,吐蕃大举出兵,威胁河湟之地,必然是西域震动,这对大唐极为不利。”
“石堡城?对哦!是该先打下石堡城。只有打下石堡城,才能把穷得只剩牛粪的吐蕃封在高山密林里,大唐才算真正的无后顾之忧,才能集中兵力与大食在西域大战一场。”
“听说,在五十年前,大食有一个狂人叫优素福,是大食狗屁不通的东方总督,就曾想打到大唐来。哼,他们想打到大唐来,难道我们大唐就不能打到大食去?先解决了石堡城,大唐就能调动数十万大军,全力西进,与大食大打!”
“石堡城不好打呀,大唐曾经打过,没有打下来。”
“不好打,也要打!”
听着游人的议论,李昌国微微摇头,他们所言虽然有理,却是不尽然,有些问题他们没有想到。
游览一阵,李昌国很是满意,眼看着到了饷午时分,肚子在抗议了,李昌国道:“我们先去祭祭五脏庙,再来游览,如何?”
“曲江池畔的酒不错!”李白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酒名同样满天下,一提起酒字,口水差点流下来了。
“哪里酒好,我们就去哪里。”李白在长安数载,多出入酒肆,哪家的酒好,哪家的菜好,没人比他更清楚的了,李昌国把这向导一事就交给了李白。
“随我来!”李白神情大振,声调略高,道:“那艘画舫上的酒菜不错。我们可以泛舟曲江上,一边饮酒,一边欣赏美景,两不相误。”
曲江景色很美,若是泛舟曲江上,饮酒赏景,还有李白这个诗仙作陪,还有高妙丽这个美人相伴,李昌国暗道人生之乐事莫过于此了,没有理由拒绝。
高妙丽自然不会有异议,反而很兴奋。
三人来到画舫前,画舫掌柜正在招揽客人,蓦然回首,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死盯着李白,仿佛见了鬼似的,直接呆住了。
第十六章 李白的缺点(第一更)
这个掌柜的举动太反常了,李昌国大是讶异。
只是,他的讶异念头刚刚升起,只见这个掌柜红光满面,胸膛急剧起伏,呼吸粗重,比起狂奔数十里的牛喘气还要响亮,一双手指点着李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不会是李翰林喝了他的酒没付酒资吧?怎么脸红得跟见了仇人似的。”高妙丽一双俏媚眼瞪得滚圆,一点也不顾及形象。
“不可能吧,李翰林人品高尚,不会白吃白喝。”要不是李昌国相信李白的人品高尚,也会如高妙丽一般想法。
“邹掌柜,我们又见面了。可还记得我?”就在李昌国和高妙丽小声议论之际,只见李白冲掌柜的微微一笑,打起了招呼。
“李翰林!”
急掌柜突然仰首向天,冲天一声咆哮,声浪直冲霄汉,比起李昌国的咆哮还要响亮,响亮得多。
“这个……”高丽妙捂着耳朵,白了邹掌柜一眼,不悦道:“喂,你能小声点么?”
“李翰林,真的是您?”邹掌柜仿佛没有听到高妙丽的指责似的,一脸期待的打量着李白,期盼李白肯定。
“你不认出我了么?”李白反问一句。
“李翰林来了!李翰林来了!”邹掌柜一双手紧握成拳,举在空中狠狠的晃着,大吼大叫起来:“是李翰林!李翰林又来光顾我了!我太荣幸了,祖宗八辈积的德呀!”
高妙丽一双眼里尽是难以置信之色,她绝对想不到,李白大驾光临,这个邹掌柜是如此的激动,比起见到老祖宗还要激动。
李昌国也有些惊讶,转念一想,这也正常,谁叫这是诗仙李白呢?
想想后世,全中国人都是李白的粉丝,不论是历史巨人,帝王将相,达官显贵,还是寻常百姓,街头小贩,贩夫走卒,一提起李白,谁个不是以崇敬的口吻说“李白呀……”
“呵呵!”
李白微微一笑,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倒也不怎么放在心上:“邹掌柜,你记心真不错,还记得我。”
“我能不记得么?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邹掌柜红光满面,激动不已,嗓门比打雷还要大:“那天,李翰林在我这船上微醺,李龟年带人寻访您,在岸上派禁军大呼李翰林,李翰林。李翰林醉眼微睁,说我醉欲眠卿且去。李龟年很没好气说,是陛下请您去为贵妃娘娘写诗,你怎能说酒话呢?”
李白醉酒为杨贵妃写诗是一段佳话,传遍天下,留传后世,没想到竟然是发生在这里,发生在这艘船上,怪不得这个邹掌柜如此激动。
换作任何一个人也会如他一般激动,甚至更加激动。
“李翰林摆摆手,说我是酒中仙,酒中仙,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掌柜的,将酒来!”邹掌柜记得特别清楚,娓娓道来,极是动听:“李龟年无奈之下,只听叫禁军把李翰林抬走。李翰林一进宫,乘着酒兴为贵妃娘写得一首好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好诗!好诗!”
吟到后来,摇头晃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懂这诗。
“……”高妙丽一张小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一脸的激动之色。
李白醉酒为杨贵妃写诗早就传遍天下,为人称道,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有幸听到当事人亲口诉说经过,比起听传闻更让人激动。
“这个……”
李昌国既是激动,又是惊讶,这事在诗圣笔下就写成了“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中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名句留传后世,无数人为之绝倒:大名鼎鼎的诗仙竟然还有如此放浪形骸的一面,更是傲骨天生,不把帝王放在眼里,敢与帝王叫板。
“你这里的酒不错,我今儿又来光顾你了。”李白笑着道。
“请!啪!”邹掌柜一语出口,猛然发现一个请字不足表达对李白的敬意,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发出清脆的响起,忙着改口道:“快请!快快有请!”
身子躬成九十度,以迎接老祖宗的热情迎接李白的到来:“李翰林放开了喝,我请您!”
象李白这样的名人能到他这里来喝酒,更是惦记着他这里的酒不错,那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就是为此而倾家荡产他也愿意。
“请!”
李白招呼一声李昌国和高妙丽,随着邹掌柜上了画舫。
画舫里有不少食客,正在吃喝,酒到酣处,高声议论,说得最多的便是打不打石堡城一事了。小勃律被打下来,安西都护府的形势一片大好,唐人自然而然的就要议论石堡城。
“李翰林来了!”
邹掌柜一进画舫,扯起嗓子咆哮一声:“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翰林来了!”
“李翰林?”呼啦一下,画舫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寂静无声,所有食客扭过脖子,死盯着李白,一脸的难以置信。
李白虽是名声在外,却是神龙般的人物,见首不见尾,等闲哪有那么容易见到他,要食客陡然接受这一天降幸福,还真的有些难度。
“真的是李翰林!”
有人认出李白了,狂呼一声,立时引爆一片惊呼声,声浪之大,差点把画舫给震塌了。
食客围将上来,把李白围在中间,个个一脸的期待,激动难已,仿佛见到老祖宗似的。
“李翰林,我们来这里饮宴,就冲着您的名声来的。”
“李翰林,您能给我们说说当日进宫为贵妃娘娘写诗的情景么?”
“天子呼来不上船”是千古佳话,李白虽然远去,其名声还在,这些食客正是为此而来,这也是此船买卖特别红火的原因所在。
如今,这些食客乍见李白,能不急于与李白搭话?能不向李白打听当日写诗情景么?
“你们先不要问,容我摆上酒菜,请李翰林饮宴,你们再问不迟。”邹掌柜如同侍候祖宗一般,亲自跑堂,送上一桌丰盛的酒菜,把李白请入席中。
李昌国和高妙丽也坐了下来,那些食客望着二人,一脸的艳慕,恨不得与李昌国他们对换。能与诗仙同桌而食,那是何等的荣耀?
“当日,我入宫之后,酒兴正浓,诗兴大发,提笔作诗……”李白难却食客们的热情,连干三大杯后,开始诉说当日之情:“诗成后,高力士给陛下送羹,陛下御手调羹后,赐予我吃。我喝完汤之后,右脚朝高力士一伸,要他给我脱靴……”
食客个个一脸的艳慕与激动,仿佛不是李白的荣幸,而是发生在他们身上一般。
“李白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处事,这是他的缺陷。这等事,只能做不能说,其实,最好是不要做。”李昌国的眉头皱在一起了。
第十七章 一字千金(第二更)
李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才名满天下,诗名满天下,人品高尚,几乎是个完人,让人挑不出毛病。偏偏这样的人,在为人处事一道上很是欠缺,这是李白最大的缺点。
李白一心报国,却是报国无门,和他不会为人处事,处事不够圆滑老练有莫大的关系。以李白的名气才华,愿意与他折节下交的人不在少数,可是,他性格太直,一个不好就会得罪人,到头来,得罪的人比他结交的人还要多。
“若是能弥补李白处事的缺陷,使得他处事圆滑老练,以李白之才,会不会绽放出万丈光芒呢?”李昌国非常期待,亦非常兴奋。
李白一生让人称道,最大的憾事就是未能报国,若是让他有报国的机会,更有圆滑老练的手腕,以他之才,必将绽放出万丈光芒。
不要说做,光是想想就足以让人兴奋莫铭了。
“嗯,得找个机会,好好点醒李白。”李昌国暗自下定决心。
“李翰林,您能赐墨宝么?”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只见食客中有人迫不及待的走上前来,冲李白见礼,讨要李白的手笔了。
李白的手笔,那是何等的珍贵,不需要说的,不要说这些食客,就是李昌国也是心头火热,恨不得立时拥有李白的手笔。
“笔墨侍候!”
李白爽快人,但凡有所请,他必有所应,没有二话,爽快的应允了。
“好!”
一片叫好声响起,一众食客哪里还顾得上吃喝,放下杯盏,拥将上来,把李白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个个伸长了脖子,睁大了眼睛,手伸得老长,恨不得立时把李白的手笔抢到手里。
“现代社会那些偶像为粉丝签名也没有如此盛况吧!”
李昌国看在眼里,大是感慨。
邹掌柜大吼起来:“笔墨侍候!笔墨侍候!李翰林要笔墨,你们快点。李翰林的墨宝千金难求,你们想不想要李翰林的墨宝?想的话,就快点!”
一众下人不需他吼叫,就知道做什么,放下手里的一切活计,专为李白准备笔墨。李白的墨宝,千金难求,谁个不想呢?
一群下人忙得象在飞,很快就准备好了笔墨,李白提笔在手,挥毫而书,落纸如云烟,飘逸洒脱,引来一片叫好声。
“好了!”瞬息之间,李白就写好了。
“我醉欲眠卿且去!”李昌国一瞧李白所写,会心一笑。
昔年,李白在这画舫上醉酒,李龟年前来寻他,他就是用这话答复李龟年,此时题来,应情应景。
“我的!我的!”
“给我!给我!”
“我叩请李翰林赐墨宝,这第一幅自当是我的!”
众食客你争我夺,谁也不让谁,跟打仗似的。
“慢!”
李昌国眉头一挑,猛的站起身来,沉喝一声,宛若惊雷轰鸣,众食客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不解的打量着李昌国。
“骁勇校尉,你这是……”李白也是不解,诧异的看着李昌国。
李昌国从李白手里接过墨宝,道:“这是李翰林的墨宝,万金难求,极为珍贵,你们是不是该给李翰林一些润笔之资呢?”
与李白相处这段时间,李昌国了解李白的底细,囊中羞涩,要不是遇到李昌国,李白说不定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这是为李白赚取酒资饭钱的良机,李昌国当然不会错过。
李昌国前来长安,高仙芝给准备了很多贵重的礼物,李昌国分上一小部分,就足够李白喝上十年八年的酒。
不过,这太好,因为有一句说得好:老婆是邻居家的好,钱是自己赚的好!
与其让李昌国慷慨解囊赠送李白一笔酒资饭钱,不如让李白趁此机会好好赚上一笔。
“不可!”食客还没有说话,李白就反对了。
李昌国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压低声音在李白耳边轻声,道:“李翰林,你囊中羞涩,盘缠早就耗尽,难道你想上顿不接下顿?我盘缠颇丰,赠与你也没什么,可是,要你在自己赚酒资和我赠送中选,你选哪个?”
这问题不需要选的,都知道怎么选,李白沉吟不语。
“我出三钱银子!”
“你打发乞丐?李翰林的墨宝万金难求,你出三钱银子,你好意思说出口,你羞不羞?”
“我出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你也好意思说?我出五两!”
“我出六两!”
“我出……”
就在李白沉吟之际,一众食客却是群起响应李昌国的提议,掏钱给润笔费了,一个比一个的叫价高。
这第一幅墨宝最后以八两银子出售。八两银子价格不低了,不过,这个食客一副捡到宝的表情,欢喜难言,激动不已。
李白的墨宝万金难求,他以八两银子买下来的确是划算,太划算了。
“这个……”望着白花花的银子,李白有些难以置信。
以李白的豪爽性格,别人但求墨宝,他无不应允,就没有收润笔之资的事儿,兴许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他平生第一遭卖出墨宝。
“李翰林,还有我!还有我!”
出银子买李白的墨宝,食客们不仅热情不减,反而更加炽热,吼得山响。
“快写!”李昌国用手肘碰了一下李白,李白这才反应过来,接着再写。
每写一幅,李昌国当场叫卖,价高者得之。
李白的墨宝太好卖了,价格一路飙升,得之者满心欢喜,未得者更是充满期待。
就这般,每写一份,李昌国卖一份,李白面前的银子好象会生崽似的,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功夫,就是老大一堆。
“原来,卖字也能求生!”
李白为人豪爽,属于存不住钱的那种人,遇到知交好友,可以一掷万金。正是因为如此,赐金放还之时,李隆基没少赏赐他,他却没花多久就花得精光,方有如今的囊中羞涩。
望着白花花的银子,李白似有所悟,暗中感慨。
直到忙活了小半个时辰,李白方才满足食客的要求,停下笔来。
李昌国和高妙丽帮着把银子清点,竟然接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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