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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这一天还是来了。

  祈忆凌闭上眼睛,感受着光华自公主殿下的周身褪去。冥王星的光复之路从未平坦,公主殿下也只不过是她为自己编织的华丽梦境,现在公主殿下目露疲倦,显然是要舍她而去。

  “我做不到。”祈忆凌张开眼睛,缓慢而坚决地摇摇头。好像周身的穴道都被银针封住了似的,她的灵魂无处可去,只好寂寥地蜷缩在这个倍感窒息的躯壳里。

  她已经习惯了蜷缩在冥王星和小王子的背后,用冥王星光复之路作为自己在这个危险的国度最可靠的保护色。把它们全部扔掉吗?要她重新去适应这个世界,用她软弱无力的心灵去面对这个她因为恐惧而从来没有认真看清楚的世界?那还不如让她到奈何桥走上一遭,和前尘往事做个干净利落的了断。

  假如她有这样的勇气和决断力,又怎么会一梦梦十年?

  两人无话,气氛一度僵持。良久,祈忆凌出言打破沉默:“莫子渊最近怎么样?我好久没见过他了。”即使褪去公主和骑士的光环,原墨翎和莫子渊依然是祈忆凌见过的最合拍的情侣。他们外貌相当,气场相称,莫子渊对原墨翎即使不算言听计从,也当得上一句如影随形,从这次二话不说就陪原墨翎请了半个月假就能看出了。

  刚问完,祈忆凌又想起学期刚开始时原墨翎曾提起莫子渊正在加紧赶修学分预备提早毕业,听不到回应,便猜测道:“他要提早毕业,又要补回半个月的课,时间一定很紧张。你不也请假了吗?怎么有时间和我出来喝茶?”

  原墨翎知道祈忆凌正试图转移话题,但并不点破,只是平静地开口回答:“他已经退学了。”

  “怎么会?!”祈忆凌还没消化完东方晨曦只不过是一个分裂出来的人格的事实,没想到又迎来了一枚重磅炸弹,“难道他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原墨翎摇摇头,把茶杯轻轻地放在桌子正中的地方,眼神专注而平静地看着祈忆凌:“子渊退学,是要代替我暂时接管家里的生意。”

  “你家里已经打算让他入赘了?”祈忆凌不自觉地皱起眉,虽然知道莫子渊和原振业来往密切,但这个消息还是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但也不用这么急吧?起码让子渊完成学业啊!满打满算只剩一年——”

  “我父亲去世了。”原墨翎蓦地打断祈忆凌的话,在她又一次的震惊中疲惫地笑笑,“我请假一个月,就是为了处理一个群龙无首的庞杂家业。子渊是我和父亲最为信任的臂膀,那份家业只能交给信得过的人保管。如果他不退学,退学的人就只能是我了。”

  祈忆凌想起不久前自己恍然间见到原墨翎满脸泪痕,一晃神又不见痕迹的事,知道这就是自己的“预感”灵验之时,一时间满腹哀戚。想说自己听到她父亲的死讯很难过,但又觉得这时候说什么都多余,只好站起来,坐到她旁边,木讷地握住她的手。

  然后,祈忆凌听到了一个自己从未想象过的故事。

  章十八 世界原没那么美(3)

  原墨翎的父亲原振业,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全国混乱的背景下走出来的人,他像所有那个年代的少年一样,失去了许多接受正式系统教育的机会,在社会上跌打滚爬,打架斗殴,飞扬跋扈。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很快就开始有意识地培植自己的势力,并成了某个地区像地头蛇一样的角色。后来他和一个美丽、知书识礼的富家小姐相爱,那个女子抛弃一切追随了他,过了段短暂的幸福生活,却在原墨翎年幼时病逝。

  之后,原振业随着改革春风的浪潮带着一群人到南方打拼,用了各种方法累积原始资本,过了十多年后终于巩固了地位,在黑白两道混得风生水起。这几年已经基本漂白,二十年来铁打的规条是绝不沾染毒品。

  至于莫子渊,则是原振业一个哥们的儿子,他母亲是个妓/女,爱着他父亲却始终不肯和他在一起。莫子渊从出生起就跟着母亲,后来那女子得病死了,他转而跟着父亲生活,直到十一岁时父亲被年少时结下的仇家追杀致死。原振业辗转寻访到他的下落,就把他接到了原家,并慢慢训练他学习打理生意。莫子渊打小时起就没正经上过学,但原父一直有请人上门教他。等到他二十岁,又疏通关系把他弄到一所高中,和那届的毕业班一起参加高考。

  “子渊自己聪明,考上了s大,但选择法学专业却是父亲的意思。”原墨翎摇摇头,似乎陷入了回忆中。

  半个月前,原父的猝然逝世让他花二十多年打拼回来的江山出现了动荡,原墨翎和莫子渊只得双双请假回去处理。江山暂稳,两人经过商量后,决定让原墨翎完成学业,而莫子渊则挑起了重担。

  “现实是不是很讽刺?”说完,原墨翎自嘲地笑笑,“原墨翎和莫子渊在表面上是所有人羡慕的一对,实际上他们之间只不过是奇怪的债权关系,这么多年他一直恭恭敬敬地叫我小姐,我把他当成下属和唯一的结婚人选。所有的风光背后,都一样的肮脏污秽,骄傲的原墨翎只不过是个没落黑道老大的女儿。”

  “别这样说——”祈忆凌心痛地看着原墨翎讥诮地扬起的嘴角,“那是一个时代的沦陷,你没有责任,更没有必要背上阴影。”

  “我当然不会。”原墨翎笑起来,瞳仁依旧黑得像墨,嗓音却渐渐变得嘶哑,“父亲是世界上最爱我的男人,子渊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男人,他们永远都不会背叛我。所以,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伯父他身体应该一直都很好,怎么突然……”祈忆凌想起自己曾在莫子渊的庆功宴上与原父有一面之缘,他不怒自威,声量雄壮,看上去一巴掌就能拍死一个人,怎么看也不像会突然去世的人。不由得联想到莫子渊父亲的结局,心里一片凄冷:难道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无法摆脱那种壮烈的下场么?

  “大概是年轻时落下了什么后遗症吧!”原墨翎刻意用云淡风轻的表情掩盖自己的疲惫,祈忆凌不忍深究,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玻璃杯已是第四次斟上绿茶,祈忆凌心不在焉地喝着,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原墨翎为人孤傲,虽然是学生干部免不了与形形色/色的人接触,但平时除了工作外鲜少主动与人攀谈,有时祈忆凌简直觉得除了自己以外原墨翎就没别的朋友。对社会交往如此漫不经心的她,怎么会从一开始就对自己那么热情那么呵护备至?

  祈忆凌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原墨翎的情景:那是个阳光毒辣的夏日午后,她百无聊赖地步行在高中校园里。校道上飘着淡淡的玉兰花香,她看着它们,想起刚看过的短篇小说里白裙袅娜的女主角,不知不觉走到了荷花池中心的亭子里,坐了下来。看着池子里橙红色和黑褐色的鲤鱼,祈忆凌情不自禁开始与它们展开对话,却忽然听到脚步声急切地响起,抬起头,看到一个漂亮得出奇的女生从岸上沿着蜿蜒曲折的水泥窄桥跑了过来,站定在她面前,伸出手:“不如我们交个朋友?”

  原墨翎不该是那样的人,最起码,祈忆凌跟她认识近五年了,也从没看见她对别人这样。

  澄澈的绿茶映出祈忆凌困惑的脸孔,抬起头,看到原墨翎闲适而疲惫的样子,伴随祈忆凌多年的恐慌又在收缩状态中渐渐膨胀。曾以为已被对方的耐性和热情瓦解的防备心迅速筑起,多年来的画面走马灯一样掠过,祈忆凌不禁开始怀疑原墨翎接近自己的企图,但是绞尽脑汁也想不清楚自己有什么地方如此值得她大费周章。

  一千个日子慢慢累积而成的信任不至于如此轻易地崩解,但祈忆凌清楚自己的性格,如果不赶快把事情弄清楚,她心里的芥蒂会疯狂地生长,最终很可能变得无法挽回。

  祈忆凌决定豁出去,直奔主题:“世间人千千万,你怎么唯独看中了我,要和我做朋友?”看到原墨翎略显惊讶的眼神,祈忆凌尴尬而内疚地清了清嗓子,“你知道,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

  “呵,你到底还是问了。”原墨翎淡淡笑起来,然而面容显得那么憔悴,几乎让人不敢直视,“我还以为那件事会烂在我心里呢!也好,我再给你说个故事吧!”

  “还记得有次我和你在北门外的河边瞎逛,有几个不长眼的小混混拦路的事吗?”原墨翎五指起落,在桌面上奏响一个不成调的曲子,“你一定曾经奇怪过我为什么有那么出色的身手。”

  “确实。”祈忆凌老老实实地回答。到现在,她还记得当时那种热血沸腾一心想让原墨翎给自己过几招绝技的感觉,“是你父亲的希望吗?”

  “那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原因。事实上,我小时候是个很顽皮的人,他一开始还会管我,后来就懒得过问了。我那时候和人打架,总是带着一身伤回家,他看到后说他的女儿不能乖乖被人欺负,就把我扔到家里开的武馆让我练习。他吩咐了子渊监督我,而那几年的子渊像个把父亲视为主人的机器人,所以不管我怎么软泡硬磨都没法蒙混过关,只好老老实实地学了几年跆拳道和擒拿术。”

  “到上初中的时候,我的叛逆期到了,原本就很顽劣的一个人,这时候简直变成了一匹脱缰野马。自暴自弃、言行乖张、脾气暴躁,对所有人所有事都不管不顾。那时候狂野得很,天不怕地不怕,也什么都无所谓,谁惹我我会立马噔噔噔冲上去,男的踹几脚,女的甩几个大嘴巴子,甚至几乎每天都跑去跟嚣张的男孩逞勇斗狠。要不是系统地学过格斗技能,说不定今天我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个时候的我啊,毫不夸张的说句,应该是全身山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的。”

  “后来啊,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一个看上去很腼腆声音很温柔名叫倪馨的女孩总是没皮没脸地整天跟着我,非要跟我交朋友。那时候她就像我的跟屁虫,书也不念了,成天跟着我到处跑,每天出来时干干净净的白裙子,回去的时候总是染满了各种脏污的颜色。我被人骂的时候她就叉着腰假装凶狠骂回去,但是她的声音一直发颤。我和人打架的时候,她也跟着,只是她又胆小又怕死,总是躲在偏僻的角落里,半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我们。”

  “她一个看戏的小毛孩儿,倒是比我们打架的还紧张,任何人挨揍了她都要唧唧歪歪嚷嚷个半天。我打赢了,她就屁颠屁颠地跟着我回去,也不管我的脸摆得多臭,闹腾个没完,上一秒还趾高气扬地笑,下一秒便看着我身上的血哭得惊天动地,一个劲地把眼泪鼻涕往我身上蹭,问我要是我死了怎么办;我打输了,她就傻乎乎地缩在角落里,等对方的人打也打够了跑也跑光了的时候,才颤悠悠地走出来,把我拖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板车,一路絮絮叨叨地把我拉上医院……”

  说到这里,原墨翎仿佛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嘴角竟噙着浅淡的微笑。

  祈忆凌想,原墨翎一定把那段日子刻进了心里,叙述的时候,竟然也会像别人一样不自觉地唠叨。

  “后来呢?”沉寂半晌后,祈忆凌终于忍不住抬头,轻声问道。

  “后来啊,后来我就慢慢地喜欢上她了啊。喜欢她黏我,喜欢她屁颠屁颠地跟着我跑,喜欢她的唠叨喜欢她的疯癫,喜欢她的比老鼠还小的胆子喜欢她咋咋呼呼的性格,还有她奇异的蓝色眼白褐色眼珠……”

  “然后呢?”祈忆凌收紧自己的臂膀,用力拥住原墨翎:这样要好的两个人应该一直在一起的啊,除非那个性格奇特、和我惊人地相似的女孩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等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