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眼药瓶洗干净,装上水,再打开塑胶盒盖,大概今天动作慢了些,让苍蝇飞了出来,我尊重它,决定让它逃跑。反正逃也逃不出屋子,终究要死在里面,或被我岳母的苍蝇拍打死。
大蚂蚁也爬了出来,而且爬得很快。我过去一脚,踩在地毯上,把它踩了个半死,在那里扭来扭去地挣扎,不一脚踩死它,是有道理的,因为螳螂喝完饮料就要吃汉堡了,留个半活的“汉堡蚂蚁”给他,多妙!
开始喂水了。我把眼药瓶的小口对准它的嘴伸过去,它吓一跳,猛扭头地躲开。再伸过去,并挤出一滴水,它发现了。那是水,似乎有意吃。可是这眼药瓶真不济事。那水一直滴、一直滴,淋得它一头,倒像为它洗脸了。
灵机一动,想起个好工具——我用来作美术设计的“鸭嘴笔”。赶紧去柜子里拿来,再把眼药瓶里的水滴进“笔锋”中间。而后扭动旁边的小螺丝,调整笔锋的距离。一个毫米的宽度应该是恰当的,能装的水多,而且前面的开口,正好可以像一只母鸭子的嘴,略略张开,喂小鸭子。
我把“鸭嘴笔”伸过去,它又一惊,跳了开去,再伸过去,还跳开。它一定以为这是个怪兽,准备来攻击。问题是,真碰到攻击,又能如何。除了俯首就擒、伸着颈子待砍,还能怎么样?难道还要把主子弄毛了,把原本可以痛快的“斩首”改成“凌迟”?
它必定是想通了这一点,当我第三次“奉茶”的时候,它居然不躲了,而且嘴开始动,“螳螂喝水了,”我对女儿喊:“快来看。”
它不但喝,而且喝得挺快,鸭嘴笔里的水,一下子就光了。我又滴了两滴下去,再喝光。又滴,还喝光,前后一共喝了七次。连肚子都变大了。谁说螳螂不爱喝水?我不是证实了它不但能喝,而且可以牛饮吗?
或许它的上肢不能动,是缺水。我想,脱皮之后大概需要水分。如同人在手术之后,要打点滴。这屋于里有冷气,特别干,说不定它就因为水不够,造成循环不良、不能舒活筋骨。我仿佛见到一线曙光,有了希望,兴致也益发高昂了。
找来一只小镊子,不大不小的头,跟它的钳子差不多,希望它能把这镊子看成自己的义肢。我用“义脚”夹起那半死的蚂蚁,送到它嘴前。
喝完水,大概精神来了,它居然伸起一只手臂来挡,只是那手臂还僵硬,没挡成,自己先摔倒了。趴在地上,一时起不来,我就趁势,再把蚂蚁递过去。有什么好怕呢?我心里说,这蚂蚁已经不动了,何不捡个现成?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全天下都找不到这么幸运的螳螂。
它还是不吃,难道非得自己抓来的才吃?既然如此,为什么喝水呢?这又不是抗议绝食,只绝食物,不绝空气、日光、水。它难道是要抗议什么吗?一个微不足道,非“仰食”不能活下去的小民,还有什么抗议的资格?对!是我造成你的终身残障,是我无能、无知,即统治你,又不懂得“王天下之道”,使你成了受害者。但你愈爱害,愈抬不起头、抬不起手。你连拿石头的力量都没有,还谈什么抗议?你的群众、同胞、同袍,都在外面躲着,没人敢出面为你说话,又有谁听你的抗议?
你令你主子的龙颜很不爽了。你要小心了!我的同情与慈悲是有限的。慈悲的背面,就是给你一脚,踩成一个绿色的图案。
共犯
九月五日
昨夜我很晚才睡,守着花窗,并且做了不少有意义的事。
我的花窗是特别订做的,一边伸出房子之外,有着弧形的玻璃顶,可以接受较多的阳光,一边连接在室内,站在前面,仿佛面对一个挂满盆栽的小花园。花窗的外面也是花园,有我种的芍药、牡丹、金盏菊、向日葵、姬百合,和女儿种的四季豆。为了在夜里也能欣赏园景,我特别在窗外的高处装了两盏水银灯,打开来,一片绿。水银灯下的绿和阳光下不同,有一种特别鬼魅的感觉,像是艳绿的丝绒布,压在玻璃板下,透出来的那种“被含蓄化”的绿。
这水银灯也有些特别的附加效果,像是在窗前被照到的昙花,虽然跟别处种的昙花在同一天开,却要晚一个多小时。菊花就更不用说了,灯愈照,愈会延后开花,有时候拖到下雪,才绽放。
而今水银灯又有个好处,就是让我观察外面花丛的动态。这只螳螂是在窗外抓的,我相信还能再抓一只。
所以我等,等那爱吃消夜的螳螂走到外面来,就冲出去,粑它抓住。
住在郊区,后面又是好几英库的森林,静极了、也吵极了,声像是浪潮一样涌来。它们似乎早有默契,虽然种类繁多,叫声各有不同。但是不杂唱,而是齐唱,一波一波地唱。当然也可能是听觉的错误,由于我们血液脉动,使得平板绵延的声音,也有了波涛的节奏。实际节奏的,是人的脉搏与呼吸,也可能是心灵的律动。
据说现在有一种电脑,可以把古老录音中的杂音过滤掉,留下好的、优美的旋律。所以许多大师的“原音”都能重现了。
但人的耳朵不正是这么一架机器吗?你可以有一个很吵的钟,滴答滴答地走,却充耳不闻。你也可以一边放收音机里的中文节目,一边听电视里的英文节目,但集中精神听哪一种语文,就是哪种语文。
对虫声尤其如此,这千千万万的小家伙,夜夜以如此喧哗吵我,但是只知其存在,甚至只觉其美好,直到今夜,才发觉它们的嗓门是那么大。
当然,今夜我对它们的感觉是不同的。以前我说这是“蛩声细、漏声长”,那几乎是一种抽象的整体。但是今天我想的是“个体”,我想:如果我现在出去,循着每个声音去找,必定都能找到一只肥美的小虫,回来喂我的螳螂,我开始怀疑老鸨是怎样看少女?她能看到少女的美,还是恩客的喜好?
九月初,白天还是华氏八十八度的气温,夜里居然有点凉。我把落地窗的玻璃全部打开,使外面的小虫们能聚到纱窗上,有小虫,就能引来螳螂。只是,为什么一只螳螂也不来呢?我已经枯坐两个小时了。我对老婆抱怨:“真奇怪?!这些螳螂怎么那么笨呢?到我这儿来,有玻璃屋住,冷气吹,不怕外面的风吹雨打,还有吃有喝,每天不必辛苦,自然有各种美食送到嘴边,这里不是好得跟天堂差不多了吗?”
“问题是,这种天堂可爱吗?如果有这样的天堂你要去吗?”老婆撇撇嘴:“多么不自然的地方。”
“说不定天堂就是不自然的地方。只有好、没有坏,只有喜、没有悲。”我说。
“你为什么不抓一只鸟来跟你的螳螂住?专抓一些比它小的、比它弱的。”老婆又发高论。
“天堂是把所有会欺侮别人的坏蛋,都下到地狱去之后。所剩下的好地方。所以会吃螳螂的鸟不能进来。”
“那么,会吃小虫的螳螂也该下地狱。”
“天堂有许多种。螳螂有螳螂的天堂、小鸟有小鸟的天堂、小虫有小虫的天堂、人有人的天堂。每个动物,都应该从它的本位去看它的天堂……”
正说着,就来了天堂的访客。啪一声,先以为是一片叶子飞过来,细看纱窗上有几只细细的小脚。原来是只绿身、绿头、绿翅膀的“螽斯”。
好肥啊!大大的肚子,又白又鼓,尾巴上还有个鲜绿色的钩钩。我以既快又无声的动作,把外面的玻璃窗关起来。玻璃是透明的,这螽斯当然不会发觉。
现在我要耍一点手段了。它会飞、又会跳,不耍手段是不可能捉到的。
我先测量了一下纱窗和外面玻璃窗间的距离,大约有一点五英寸。虽不大,也够了,够我狠狠地从里面用手弹,把它从纱窗弹到玻璃上,撞昏。
我弹了,狠,也不狠,因为我要捉活的,螳螂爱吃活的,死掉就不好吃了。
接着要老婆守在屋内,由我到屋外抓。
小时候,有一次老爸带我去六张犁爬山,在草丛里抓到过一只螽斯,我记得很清楚,老爸大叫一声,把到手的螽斯又摔掉了。然后掏出手帕,包住他的手指,指上全是鲜血。
从那以后,我就不太敢抓螽斯。所以现在它虽然好像昏了,我还是得小心。先去厨房拿了一个塑胶袋,套在手上,再守到窗外,教老婆一寸一寸地把窗子摇开。想必弹得太轻了,那虫居然开始躲,躲来躲去钻到了最下面的缝缝里,被我抓住长长的后腿,拉了出来。
看我抓到了螽斯,老婆也很兴奋,问题是,现在已经夜里一点多,还喂不喂螳螂呢?
说不定它已经睡着了。硬是叫醒也没胃口吃。
不!螳螂是二十四小时的狩猎者,它根本不睡觉。我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昆虫要不要睡觉,或许它们冬眠和作蛹的时期就是睡觉,睡醒便不再睡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叫它吃,免得明天早上螽斯死了,它又不吃了。我相信昨天它不吃蚂蚁,就是因为我的镊子夹得太重,到它面前时,蚂蚁已经死了。
果然吧!这次还没到它眼前,它已经开始歪着头、盯着看了。还把上身向一边倾斜,两只无力的膀子,被极力地提到半空中。残是残,多少还是个螳螂的架子。使我想起以前看戏,一位名角出场,据说不久前有过脑溢血,手脚不再如当年灵活,大家一边叹他的腿抬不高了,一边还是喝采,私底下交头接耳:功夫不成了,架子还是不差。
现在我也要赞美一声:架子还是不差。
为了避免重蹈昨天夹死蚂蚁的覆辙,我决定用手拿着喂。这蠢斯的后脚特长,壮得像是可以烤来吃。我就紧紧抓住这两条大腿,把螽斯的肚子往它嘴前递。我知道这里是最容易咬破,也最没有武力的地方。
这螽斯果然凶悍,嘴巴里吐出黑黑的水,八成是有毒的。幸亏我很小心地同时抓住它的腿和翅膀,使它既不能弹跳,又无法翻身。像是一位江湖好汉,被架上了脚镣手铐,只剩下一张能动的嘴。于是一边骂、一边被千刀万剐,声音愈骂愈小,血流愈来愈多。
也想到被腰斩的金对叹,年轻时读他选批的《杜诗》,批到(漫兴九首)“谁谓朝来不作意,狂风挽断最长条”时,说“岂知天地同事,尚有不可说者!”又说“朝骑白马的少年,半夜突然死了。”当他批这些句子的时候,岂会想到自己后来的“腰斩”?
这小小的螽斯正接受腰斩的酷刑,肚子被几口就咬破了,流出黑黑的血水,还有一小颗、一小颗,如黄瓜子的卵,我相信那是它的卵,《诗经》上读过“螽斯羽,说说兮;宜尔子孙,振振兮。”又说相传它一次可以生九十九子,怪不得这肚子里有不少卵。
多产的动物常常多亡,正因为它容易死,所以得多生孩子,也正因为它孩子多,所以虽然被杀,却能千年万代留到现在。许多昆虫,像蛾子,甚至能根据环境,来决定生产时重质还是重量。如此说来,杀几只蠢斯,果我螳螂之腹,也就不是什么罪过,何况螽斯是害虫,杀害虫更是应该。
眼看着,肚子吃光了,开始吃胸部。螽斯的前腿却还不断地挣扎,使螳螂十分不方便。想用钳子挡,钳子举不起来,只好不断摇头,躲避孟斯的脚。我想,我应该用剪刀把螽斯的脚剪掉,免得抓伤我的螳螂。反正已经死定了,如同被腰斩去下半身,而上半身被移到热桐油板上的金圣叹。是活着,仍能啄口气,写下几个“惨”字;却已经是死的,是死了的假活,也是活着的既死。
如此说来,又何必挣扎呢?
对,我是残酷,抓紧你的腿,使你不能跟螳螂决一死战。但你也要谅解,正因为我的宠臣是无能的,很可能敌不过你,所以我不得不先修理你。毕竟它是我的人哪!
这不公平?笑话,世上有多少公平的竞争?斗牛公平吗?先扎上几个带钩的矛,让那牛流血,美其名说为激起牛的怒气,骨子里是消耗它的体力。战争又公平吗?八国联军,八个国家用坚船利炮,对拿大刀的义和团,公不公平?
公平是由胜利者说的,对胜者不公平也是公平;对败者,公平也是不公平。牌在谁手里,就由谁发牌,照谁的牌理出牌,甚至照他规定的输牌。这就是公平!
我可怜的螳螂,在忍耐饥渴八天之后,终于幸福地拥有了吃的权利。该多么感谢我这幕后的黑手啊!将你摧残,再教你如何去摧残,且帮助你,拉胳臂、拉腿。
快上啊!
第四章 杀手的伤残与再造
手术
九月六日
今天一早我就做了个重大的决定——我要为螳螂动手术。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昨夜看它吃东西的样子。那两只钳子虽然直直地伸着,但是看得出,它极力想抓。我可以看到在那钳子之中,有一震动。如同双手被铐着的犯人,拼命想挣脱,而有的颤抖。尤其是当它的钳子碰到我抓着螽斯的手指时,我简直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这件事证明,它的钳子没死,只是因为某种外力,使它不能动。这“外力”据我猜,是没有蜕干净的皮。
记得前几天脱皮的时候,它半只手臂都挂着一层薄薄的皮,还是我帮它剥下来的,只是我剥了“上臂”,没有注意到“钳子”的位置,必定因为那些地方的皮没能脱净,里面却长了新皮。于是旧皮变成一层硬壳,使它无法移动。
或许这就是昆虫“蜕变”的悲哀,如同人类“生产”的悲哀。一边向着新生,一边要脱离母体。脱不掉、只脱出一半,或耽搁得久了些,就造成脑性麻痹或死亡。如果我们细细观察,一定会发现不知有多少昆虫,因为“蜕变”的不顺利而死亡。而螳螂从小到大,最少要脱四次皮,每次都是一次新生,也是一次临死,又不知有多少被这样淘汰了。
记得刚进师大美术系的时候,有位教授说“你们这些自以为是天才,又千挑万选进来的学生,其实真正后来能成为艺术家的,只是极少数。毕业没多久,就一个个向现实低头了。就算不低头,一年两年三年,年年面对生活,也面对自己;面对吃饭,也面对理想。到后来,十个有九个半,都放弃了。”
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当时没人同意,现在大家用事实证明了他的话,我们一班三十多人,现在还当纯画家的,大概不到三个,这也是一种蜕变的悲哀。蜕不出来,就死了,而且永远死了。蜕一半出来,也是死了。理想死了、热情死了,空空地伸着画笔,像那螳螂伸着空空的手臂,有挣扎,没行动。
除非有人助他一臂之力,为他打通任督二脉,或当头棒喝,使他开悟。
现在,我要使它开悟。
首先我检视了它脱下的那层皮。这皮被我好好保存在骨董柜里,如同我收藏女儿掉下的乳齿,小心地保管着。等将来我的牙齿老掉了,也放在一块,于是一个小盒子里有新生汰旧,也有老去凋零。如果串成一串,老黄牙配小白牙,多有意思!
我留它的皮,是为研究,现在果然派上了用场。我用镊子,一片片组合,如同航空失事之后,鉴定专家把残片一点一点地拼起来。现在我可以确定,它钳子上的皮确实没脱净。
问题是,旧皮如果还留在上面,一定有个痕迹。如同透明胶条,有时候怎么找都找不到“头”,必须用指甲慢慢刮,才能感觉那头在什么地方。
我试着从不同角度看它的手臂和钳子,没有任何痕迹,看来非常光滑。我猜一定是在关节的位置,钳子以上的上臂,都干净了;钳子关节以下,全被旧壳覆盖着,因为“断口”是在关节位置,所以看不清。
看不清,没关系。我找来显微镜,这是我十多年前为儿子买的,最高到一千五百倍。物镜上写着5。“0。1,10。”0。25,45。“0。65,和100。”1。25。我先找来15x的“目镜”,放在顶上,再把下面的“物镜”转到最低倍的5。“0。1然后放一大片塑胶玻璃到”载物台“上,并调好反光镜。
“病人”被抬了出来,用白色的卫生纸包住下半身,只露出头和两只钳子。很神妙,这家伙居然乖乖地让我包,而且一动也不动,好像知道我要为它诊治了。生物常有一种特别的感动。像马,会乖乖让人为它钉上“马蹄铁”;狗会乖乖洗澡打针。连我以前养的猫,平常凶悍极了,甚至会攻击人,但是当它生病的时候,只是拿出笼子,对它说“进去!带你去看病。”它就乖乖地走了进去。
这螳螂想必也懂。于是原本以为要大费周章的事,现在很轻松地解决了。把它放上显微镜的平台,再用胶条固定一只手臂,我开始调整焦距。
它的钳子是半透明的,使下面的光能透上来,没两下就看到了。再用“微调”,上下扭一扭,焦距就落在不一样的“深度”,看到上面一层皮的“断口”。
“太棒了!”我跳了起来,向担任手术助理的女儿报靠大好的消息:“如我所料,是钳子上的皮没脱掉。”
下一步当然是动手术了,这是真正的“显微手术”,我找来了几样工具一10se27cr眼科专用的小镊子、paragon的十号手术刀和10sehrcr的尖头小剪刀。这些东西都是我平时用来解剖小鸟和花草用的。这是第一次用来对付昆虫,而且不是解剖,是解救。
“解剖”与“解救”是一体的两面,“解剖”是为研究,以便未来解救。解救不成功的病人,又常要作病理解剖。所以有些将要绝种,而在保育之列的生物,别人不能抓,研究人员却能抓,甚至不但抓,而且杀。道理很简单。这杀,是为了拯救,杀少数可以拯救多数。记得我有一次在校园折了一大枝樱花,别系的教授看到了,过来骂我。我说我是艺术系的教授,那教授立刻道歉,还为我开脱地说:“那当然!那当然!请尽量摘,会凋的花能成为不凋的艺术品,多好啊!”
多好啊!问题是什么叫做专家?什么又叫救赎?什么人有权杀?他能杀多少?这世间可有个规定?于是然希特勒可以为所谓建立美好的未来世界,而杀犹太人;日本人可以杀中国人;三k党可以杀有色人。他们都有道理,为了世世代代亿亿兆兆子孙的幸福,而一时杀几千万人,算什么?
战争就像用刀在桌上割纸,既要把纸切开,当然可能伤到桌面。战争的目的是为和平,在这求和平的过程中,流弹杀几百万人,算什么?在为大多数守法的顺民谋幸福时,误杀几个人,又算什么?在“杀一儆百”,图民众叫好的情况下,把一个从来不曾犯案,只因为赌博欠了钱,而临时起意,在忠孝东路上抢了钱的水电工,就以最快速度判死刑,且拍出五花大绑,吃“用筷子插着的卤蛋”的电视同画面,又是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
现在我的屠刀就要散发恩泽了,把那些不义的铲除一净。在显微镜的帮助下,我用刀锋轻轻刮,像刮掉一层蜡似的,将那旧皮刮掉。
新皮与旧皮几乎已经长在一起了,我相信这是因为当脱皮的阶段完成,它身体里的筋肉就会开始膨胀,且胀大许多。(否则,它也不必脱皮。)新皮先是软的,有如一层薄膜,一边膨胀,一边风化变硬,所以现在新新旧旧全挤到了一处。
但是以我的功夫,应该没问题。如同刻图章,不敢用力刻,总可以一点一点刮。我几乎可以听到,当那旧皮被刮掉的时候,里面获得解放的“声音”。那是脆脆的一种音响,像是“春溜解冻”,下面是活的流动的水,上面是死的硬硬的冰,那解冻是一种崩,咔咔咔,全崩解了。
手术动完,放回盒子,它立刻站了起来,昂着头,却仍然垂着臂,我开始有点失望,难道手术失败了,又或是嫌晚了?损失既已造成,便无力回天了?
我开始矛盾,如果手术真不成功,我是留着它,天天喂到嘴。由我作螳螂,出去抓虫;由它作主子,等着吃虫。还是照原来的计划,把它处死?“既然死马当活马医,医不好,当然是死!
我也想到“种马”。对那稀世的宝马,即使它伤了脚,也好好养着,等待配种。一个受伤的英雄,虽不能动,生下的孩子,可还能成为会动的英雄。
想到在儿子毕业典礼上,遇到一位来自乌干达的医生,黑得发亮,亮得令人尊敬。他说:你知道吗,在旧时乌干达的部落间发生战事,如果掳获了敌人的大将,并不把他杀掉。相反地,还把自己部落里最强健聪明的女人嫁给他。等他们生了女儿,就鼓励继续生,如果生出了儿子,则立刻把那父亲杀掉。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强种”,而强种常不是自己圈子能孕育的,必须“远交”,取远处的种。
也想到最近纽约州罗彻斯特的一个奇案——一位一九八五年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住在疗养院里,居然在十年之后,发现肚子大了起来。检查才发现,她怀了孕。她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反对堕胎,于是继续让她怀孕,居然生下一个两磅十一盎斯的孩子。还是自然分娩的呢!
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就悲剧而言,她被强暴,而且怀了野种,甚至一时不知父亲是谁。就喜剧而言,一个已经没有希望的女子,居然生个健康的娃娃,如果她有知,到底该哭还是该笑?
现在我想,我也要为这只今生没希望的螳螂,找一只“丈夫”,生下一堆娃娃,且由我在明年的春天,看着孵化。
如同在枯骨间长出春花,这是多么凄艳的景色!
亮刀
九月七日
清早,还在梦中,就听见砰砰砰砰的跑步声,接着乓一声,房门被打开,老婆和孩子一起冲进来。
“你的螳螂会抓东西吃了。”老婆喊。
“抓了只大马蜂。”女儿喊。
“哪儿来的大马蜂?”我揉着眼睛。
“不知道。”
“不知道?”我跳下床,跟着又跳又蹦的女儿走进书房。螳螂的盒子放在靠墙的柜子上,早晨斜斜的阳光正好照在上面。它果然在吃东西,两只原本不会动的钳子一抖一抖的,好像在不断调整“抓的动作”,使我不太能看得清它抓的是什么。
“你们确定它抓了一只马蜂?”我问。
“是啊!黄黄的,还带黑条纹。”老婆说,十分得意的样子,好像她发现、她立了功。
现在我看清楚了。是只虎头蜂,只是头还被螳螂抓着,肚子已经被吃光了,盒底掉了好多小小的蜂爪子,想必是它不吃而抛下来的。
我也看到已经焦黄的牡丹叶子,和叶子旁边大黑蜂的尸体。突然想通了。那只抱着大黑蜂的虎头蜂,以为它早死了,原来没死,也没跟着苍蝇逃跑,留到今天,进了螳螂的肚子。
会不会其实死了,只是这螳螂太饿,所以抓来吃?眼看虎头蜂全进了它的肚子,我摇摇盒子,使大黑蜂的尸体滚到它的身边,又对“它”喊:“再尝尝这个吧!更好吃、更大块呢!”
它没理,好像视而未见,兀自舔它的两只钳子去了,先弯着上臂,用肘擦脸,擦一下,放在嘴里含一下,有点像猫,把口水吐在爪子上,再去梳头、洗脸。不知道它是不是也有口水,也先蘸湿了手肘,再在眼睛四周一遍一遍地摩擦,使我想起中餐馆里,吃完饭送上的热毛巾,据老一辈说,“当年”在北京,那毛巾不是用递的,而是用甩的。热腾腾拿出来,可以从后堂,隔着几十桌人,一个“长传球”,甩给前桌的堂倌,再交给客人。毛巾烫,甩得又准,客人不但叫好,还给赏。
现在这吃饱了、喝足了的客人,就在洗脸。热腾腾地把那油嘴油脸大手一抹,多过痛!当然螳螂不是用热毛巾,是用热口水,只是那擦脸的爽,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这自家的口水,更卫生。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复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只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只“黄夹克(yellow 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迳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抗,就算死伤几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吗?一枝枪、一颗子弹,能杀一百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黄夹克”显然是个“达人”,喝足了酒,上刑场。
进去了,“黄夹克”开始飞扑。从盒子的每个角度,试着突破重围。又倒挂着,在盒盖上爬,对着每个通气口,极力地想钻出来。可惜,身子太大了。这正是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那只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了大黑蜂的肚子。大黑蜂居然空了,被上一只虎头蜂吃光了内脏。这下我搞懂了,为什么我会找不到虎头蜂,它又为以能活得这么长。原来它杀了老贼,自己变成新贼。只是它如果这么会咬,当螳螂生病,毫无武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咬螳螂呢?
想起七、八年前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一个华青帮的华青,在勒索一家中国人开的旅行社时被捕。那家旅行社在三楼,小华青上楼,进了门,发现坐在柜台后面的不是“老中”,而是个白种女人,于是掉头就走。没想到白种女人看到华青手里的武器居然尖叫起来,惊动了一、二楼的邻居,又正巧有警察经过,于是被抓了。
你说妙不妙?他为什么看到“老中”就抢,看到“老外”则走呢?是言语不通?还是承继了八国联军以来,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遗毒?反老外、反老外,超英赶美、杀夷灭洋之后快百年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连万里迢迢、漂洋过海地来到番邦,还要回头欺侮自己人。
看!“黄夹克”如同一个来自黄土地的炎黄子孙,钻进同族的肚子里,狂攻、猛咬。表演一出闹剧,给作壁上观的螳螂看。
看你们自己斗够了,再下手!
宠臣
九月八日
昨天夜里我作了个怪梦,不!应该说是可怕的噩梦。
我梦见一个男人驾着小飞机,带着他太太和初生的婴儿在山里出了事。夫妻都受了重伤,太太先死,先生也跟着死去。第二天,救援的直升机冒着风雪赶到现场,看到两个大人的尸体抱在一起,却没有婴儿的踪迹,突然听到哭声,从那死去的女人怀里传出,走近看,大吃一惊,弯身从女人的腹腔间抱出一个血淋淋的婴儿。原来那丈夫知道自己快死了,孩子也会冻死。竟把他死去妻子的腹腔切开,将婴儿塞进去,只露个头在外面。再抱着他的妻与子,断了气。
我常作这样的怪梦,主角不是我,我是第三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发生的事,许多我写的小说题材都是这么得来的。其实这也没什么稀奇,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些故事常从我过去生活的经验里产生。也可以说,我白天总是想,没在有意识想,也在潜意识想,想着想着突然产生灵感的火花,落入了梦中。
早上起来,对儿子说这个故事。他一笑,说简直是外星人电影里的神话。我说“笑话,什么神话不是拿人的心去想的?如同有精金和玛瑙的天堂,也是用现实世界最美的东西去想。我这故事不是凭空杜撰,可是有根据的。”
于是对他说游阿拉斯加时,听爱斯基摩人说的故事——“如果你在冰天雪地里失去了雪橇,又迷了路,眼看风暴就将来到,你没有任何屏障,只可能被冻死。这时你发现远处有一只北极熊,你唯一的选择,就是趁天亮,拼最后一口气,把北极熊杀死。然后切开它的肚子,钻进去,靠着它身体里的热血,和厚厚的皮毛,你才可能度过这场灭难。”在费尔班克,一个爱斯基摩人对我说:“你非杀它不可,它既然不能拥抱你,甚至准备夺你的性命,你怎能不杀它?”
“说不定它也要被冻死了。”我说。
“它既然总归一死,你当然更该杀它,死一个总比死两个好吧!”爱斯基摩人说:“所以在我们的神话里,认为我们一半是人、一半是北极熊,我们的祖先靠躲在北极熊的肚子里,活下来,又像被北极熊生出来,所以是半人半熊。你没看见好多雕刻,从左半边看,是人;从右半边看,又是熊吗?”
我昨夜的梦就是根据这个“改编”。为什么早不作、晚不作,昨天作呢?“
很简单!因为昨天看到“黄夹克”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它们的道理不是一样吗?只是不知上一只虎头蜂被螳螂抓了出来,这只“黄夹克”是不是也难逃此劫。
想到这儿,我立刻走去书房。早晨的阳光已经过了,盒子里暗暗的。我是故意把螳螂盒子放在书架上,因为如果我摆在靠窗的地方,太阳一直晒,盒子只有上面几个通气孔,里面温度不断升高,没多久螳螂就会被烤死。
我把盒子从架上拿下来,放到窗台有阳光的地方。在我的监视下,晒晒太阳是可以的。
才放定,就听见一阵嗡嗡的声音,原来那“黄夹克”没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也可能是见到阳光就飞了出来。但是最早的时候,朝阳已经晒过一次,它也可能早出来了一阵,为什么没像昨天的虎头蜂,被螳螂吃掉呢?
两个家伙都是“趋光”的。黄夹克不断往阳光那一侧的盒盖上飞,螳螂也往那里移动。这很好,像是一起往赌场和夜总会跑的仇家,因为“同好”而“相聚”,因为相聚而相斗。
我不断配合螳螂头部面对的方向,调整盒子的角度,使“黄夹克”能正好投怀送抱。只是,等了半天,只见两个家伙不断走来走去、扑来扑去,却不见大打出手。
我想通了!这就好比两个仇人陷身在绝境,正当怒目相向,准备一决死生的时候,突然露出一条逃生的路,当然逃生重要,于是不再打斗,争相逃跑。
现在“黄夹克”以为绝处逢生,由盒外透出一线生机,甚至隔着窗子,能见到它的“桑梓家邦”。螳螂也一样,特丹树近在眼前,比“黄夹克”的家还靠近,当然也想逃,它哪还有心吃呢?要吃,也等逃出去之后再说,说不定可以守在洞口,等仇人钻出来的时候,狠狠来一下子。这不正是“双喜临门”吗?又逃出险境,又杀了仇家。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如此?有几人能因为感谢老天爷,让自己脱险,而饶仇家不死?他只会想,上天使我不死,就是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岂可不报仇?不报是拂逆了天的旨意。当年刘帮迟疑,说项羽曾经在最盛的时候,留自己一条生路,而打算还报,也留项羽一条生路的时候,下面人不也这么说吗?
当年上天把天下给项羽,是项羽不拿,违了天意。而今上天又把天下给你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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