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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杀手正传|作者:光_亮_风飞|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0 19:41:44|下载:杀手正传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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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上天把天下给项羽,是项羽不拿,违了天意。而今上天又把天下给你刘邦,你岂能再犯项羽曾犯的大错呢?“

  每个得天下的人,都说是大意。他杀是“顺天之意”,他不杀也是“顺天之意”。上天疼孩子,管他好不好,都是对。这就是“天子”的道理。

  灵机一动,我把玻璃盒快速地移到阴暗处。使这两个“急于找出路”的家伙,一下子失望起来。失望就会互相责备,失败就要为自己找个失败的借口。战败者的阵营里总会有叛变和内证,就是这个道理。一群败将,你怨我、我怨你;你骂我、我骂你;接着是你杀我、我杀你。最后把主帅的头,提去见敌人,不但得赦免,还能混个一官半职,这不是战争和历史的定律,和悲剧中的喜剧吗?

  果然,才进入阴影,两造就厮杀起来。每当“黄夹克”飞近,螳螂就曲着双臂,作出攻击的样子,然后出手。只是,不知因为盒子大小,还是技术欠佳,虽然把盒子撞得咔咔响,却一再扑空。再不然明明抓住了,又一下子甩掉,好像伸出去蒸笼里拿热包子的人,包子到手上,又烫手,丢了回去。

  我开始怀疑昨天它所以能抓到虎头蜂,是因为虎头蜂关了太久,已经筋疲力竭的缘故。再不然它就是趁虎头蜂已经昏迷,才动手。

  “我看它是个小人。”我对妻说。

  “什么是小人?”女儿在旁边问。

  “小人就是偷袭的人。”我回答:“偷偷攻击别人。”

  “哪只螳螂不是小人?”妻说:“它当然是小人。”

  女儿突然一噘嘴,不高兴地走开了。坐到客厅沙发上,不说话。

  “她哭了那!”妻小声说。回头看,可不是吗,在那儿擦眼泪。我赶紧过去问:“妹妹!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你们骂我的‘宠物(pet)’。”小丫头说。曾几何时,她已经把这螳螂看成她所有了。

  “不知道它会不会想妈妈。”小丫头擦着眼泪:“它妈妈会不会安慰它?”

  “它妈妈早死了。螳螂妈妈都在前一年秋天生蛋,然后死掉。等第二年,那蛋会自己变成小螳螂,所以没有一只螳螂能见到妈妈。”我说,心里一惊,发现可不是吗?这世界上许多生物,都永远见不到妈妈。

  “那我作它的妈妈。”小丫头突然兴奋起来,又跑去了盒子旁边,大声喊着:“它是我的贝比,我给它取个名字。”想了想,说:“它叫petty,派蒂!我的派蒂!”

  乔迁

  九月九日

  自从昨天螳螂被我家大小姐收为“义女”,事情就麻烦了。以前大小姐看螳螂是凑热闹,现在看螳螂是探望她“女儿”。于是“它有没有吃东西?”“它为什么不吃东西?”“为什么不弄东西给它吃?”“它为什么抓了半天抓不到?”“晃是盒子太小了?”这些问题就都出笼了。

  提到房子太小,我倒也有同感。第一,自从脱皮之后,它突然变大了。第二,自从它手术之后,显然已经复元,前途不可限量了。第三,昨天当它抓“黄夹克”的时候,几次出手,都撞在盒子上,落了空,表示它使不开身手。你想想!当一个人一下子变大了,又不再是“吴下阿蒙”,未来极可能出人头地。他又因为本事不凡、眼界不同、交游也不一样,当然得给他换个房子。如果你是大财团的老板,有个小子请你帮忙,支持他出来竞选。看这小子没什么本事,也不可能混出什么名堂,你当然可以不理。但是过两年,他的人脉广了、桩脚多了、格局大了,再要你支持,你还敢怠慢吗?只怕他不找你,你都得主动去求他。

  连养女儿都是如此。女儿交个穷男朋友,又不是什么热门科系的,你大可以给他白眼看,对女儿泼冷水。相反地,要是她交个世家子,大财阀的二代主,你能不主动为女儿添新装,甚至粉刷门面,把自己和老婆的“主卧室”让给女儿当香闺,给女儿撑场面吗?

  你可以打“落水狗”,但绝不能得罪“豪门的爱犬”,尤其不可拦“有能力的年轻人”的路。为了你及你的下一代,你可以早早把这年轻人“作掉”;再不然就得对他尊重,给他礼遇,甚至把女儿嫁给他,让他成为你的人。

  哪个有成就的人,不懂得这一点呢?

  现在这螳螂小子非但有了那三大要件,而且有了我的爱女撑腰,我还能犹豫吗?

  我又去翻箱倒筐了,先找到几个中国餐馆送外卖的大塑胶罐,又看见一个更大的巧克力盒子。只是塑胶罐不够透明,巧克力子虽然比现在用的宽大了一偌,仍然只有七公分高。螳螂脱皮已经给我一个教训,我必须为它准备一根直立的树枝。想想,如果当时把它放在大一点的盒子里,又能竖根枝子在其中,也不会发生后来这许多问题、费这许时间动手术啊!

  所以这扁扁的盒子也不能用。

  我是不牺牲不成了。我决定把自己装咖啡豆的瓶子,送给螳螂。我煮咖啡是很有心得的,连台北的记者朋友喝了都叫好,特别在报上为我写了好大一篇。自然,我在纽约的“本店”,更有一定的规模。单单装咖啡豆的罐子,就有四、五个。我挑了一个中型的,大约二十公分高、十二点五公分宽,圆圆的、玻璃不厚,正好观察。

  把咖啡豆倒出来,罐子里还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原本想就这样将螳螂放进去,又怕“人的最爱,是螳螂的最怕”,家事书上不是说咖啡味可以防虫吗?搞不好“它”一进去就死了。于是又把瓶子细细洗了一遍,再擦干净。免得闷在其中,久了,潮湿的罐子里产生瘴疠之气,毒死了女儿的宠物。

  “你的螳螂宠物要搬新家了!”我对女儿喊。并打开盒盖,抓住它的背,在它还来不及回头咬我之前,把它放进咖啡罐。

  “不是螳螂宠物,是派蒂。”女儿扒在桌边抗议:“它是女生,所以叫派蒂。”

  “你怎么知道它是女生?”

  “因为它很可爱。”

  对于小女生,它们似乎都觉得女孩比较可爱,所以“洋娃娃”多半是女的,很少有男的。我想这一方面因为在她们心里妈妈最可爱,而妈妈是女生。一方面她们认为自己最可爱,自己又是女生。如同妇人们听说别人“家变”,管他真相如何,八成都会骂男方。她们骂,是骂给自己丈夫听,也是团结在一起,表达一种“立场”。

  女儿坚持“它”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就算看出来是“公”的,为了尊重她的立场,也最好别争。

  从方形的巧克力盒,进入圆形的咖啡罐,这螳螂,不!应该说:这派蒂显然不太适应,在里面绕来绕去。以前的盒子是长方形,它可以碰到四个角,举一隅以三隅反。现在碰到了圆形,就成了周而复始,怎么转都一样。怪不得古人说“天圆地方”,圆的不容易量,看来是无限的循环;方的比较可量,正像脚下能触及的“实实在在”的土地。

  于是我相信这派蒂沿着圆形的罐子四周转,一定以为自己成了哥伦布。走了又走、愈走愈远、绕了地球一圈。

  这又使我想起以前看人拍电影骑兵冲杀的画面,预算少、只雇得起二十几个人,就把摄影机放在中间,叫骑兵绕着机器打转、喊杀。拍出来,只见烟尘飞扬、马踢翻翻、杀声阵阵,鼓声隆隆,没人看得出,不过是二十多人绕着圈子打杀。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好像经历了一场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战争。

  天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如此。说不定造那圆形宇宙的上帝,也是一圈又一圈地导演这么一场轮回的好戏。

  既然有了美丽的房子,当然更得有好的家具。我去花盆里剪了一截曼陀罗的枯枝,斜斜放进去。它立刻顺着枝子爬了上来,我赶紧盖上盖子,又发现盖子不过气,于是再去药柜里掏出一大块纱布,用橡皮筋绑在瓶口。

  多好啊!不但房子更大、更高,而且更通气了。看它从树枝攀上纱布,又从侧面的瓶壁走下来。好像一个刚搬进新家的孩子,急着冲进每个房间、打开每个柜子。

  而且不知因为玻璃特别透明,还是弧面有放大的效果,这派蒂好像变得更大,也更成熟了。

  古人说“孩子小时候如同春天,一番雨,一番暖,病一次、长一次。人老了又如同秋天,一番雨、一番寒,病一次、老一次。”真是太有道理了。其实世间万物,莫不如此。一个战乱中的孩子,不但可能被大人逼着扛起比他还高的枪,去杀人,也早早就发育成熟,好像随时都可以孕育下一代。

  植物也一样,像是紫藤,你猛施肥,它就猛长叶子、长藤蔓、不开花。当你断了它的肥,它反而开花。又譬如芙蓉扶桑,明明再过好几天才能开的花苞,你今天摘下来,放在水里,明天一早就绽放了。

  这世间所有的生物都一样,有好营养和环境的时候,可以先长大、再结果。没有好的生存条件时,就拼一切力量,先结果再说。

  自己活不下去,总要下一代能够活下去。没有这种“生存本能”的生物,又怎么可能经历千年万代的淘汰,留存到今天?

  只是,当这派蒂原来差点活不成,而加速成熟之后,又一下子,进入那么一个富裕的大房子,它到底是“长叶”,还是“结果”呢?如同一个原来住在小草棚里,只因为脚下那块“农地”,突然变成了“建地”,摇身成了亿万富翁。到底是先创一番事业、作许多功德,还是先讨个细姨?

  住大房子,当然格局也大些。有位风水先生说得妙——“看来看去,那些高级住宅区,家家的房子,不论朝哪个方向,风水都好极了。”我心想,那么到贫民窟,是不是无论怎么看,风水都坏透了呢?这好比宋太祖去相国寺,问大和尚“我是皇帝,到底要不要拜佛?”那大和尚答得多妙——“你是‘现在佛’,不必拜‘过去佛’。”(见欧阳修《归田录》)

  皇帝就是现在佛。可不是吗?皇帝一举可以万民有幸,也能万民遭殃。他可以拯生民于水火,也能陷于渊薮。他不是现在佛,是什么?

  那大和尚又是何地机智?他不这么答,能怎么答?难道说“你我都是众生,众生平等?”或“你我皆是弟兄,大家一起来朝拜上帝”?

  对不起,作了帝王,就不再有当年同穿一条裤子打天下的兄弟。真命天子只有一个,五爪龙袍,只能我一人穿。你作“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把江山让给我,可以!你作“小楼昨夜又东风。”我就要把你除去。

  看!伟大的派蒂,经历了生命的大蜕变、大苦难,又获得女主人的大慈爱、大关怀,如今升格进驻了大宅院、大府邸,整个光彩都不同了!

  隔着瓶子看它,它的头更大、眼睛更亮、脸更往上抬。那眼神,竟然有点令人不敢仰视了。

  第五章 超级杀手的养成

  乱世

  十月一日

  突然,秋天就到了!前两天深夜,屋里的暖气动起来,吹出整个夏天的灰尘,搞得全家敏感了好几天。

  叶子也开始变色了,日本丹枫由绿渐渐转红;加拿大糖枫(sugar maple),从树梢开始染上一块、一块的艳红;橡树(oak)的叶子开始脱水,因为少了水分,而变成焦红色。高高的桦树(sbsp;傍晚和清晨有“嘎嘎嘎”的大雁,成群从天际掠过。早晨和晚上是例行的飞翔训练,为它们即将来到的“远征”热身;其他时候则在公园里徜徉,拉得满地一条条绿色的粪便。

  以前我家请了一位从上海来的管家,什么菜都会烧,就是用盐、用油特多,又爱带着我八十多岁的老母出游。有一次居然发了奇想,要我老娘帮她到公园捉大雁回来烤。结果被公园里的人说了。我希望是“说”,不是“骂”。若是挨骂,就太丢中国人脸了。

  保育野生物是这些年来最热门的话题,当我住在湾边(bayside)的时候,附近的公园曾经挂出一个告示,说政府批下大笔经费,要作全面的整修。接下来一年多,就见挖土机进进出出,先把湖边的大石块搬走,又推了好多土到水里。等那公园改建完成,只见湖边多了一大片比人还高的芦苇,水边长了许多兼蔑,乍看还以为到了野外。相对地,给孩子和大人游憩的地方,不但未见扩大,反而变小了。

  然后,大雁多了、野鸭多了,还不知从哪儿飞来几只天鹅。再隔些时,天鹅后面又跟了几只小天鹅。想必它们都在那一大丛芦苇里筑巢、孵蛋。

  我家门前的这个公园,也接着一大片芦荡,一直伸,从海湾伸到内陆,接上爱丽湖(alley pond),再由爱丽湖往西延伸,一路经过曾经办过世界傅览会的可乐娜公园到达曼哈顿的边缘。

  除了可乐娜公园和其间几小块经过开发,是“有人烟”的样子,其他全是“野地”。靠水的野地是径地(marsh),也是沼泽,据说最能净化水土。有毒的废水,经过这儿,被植物吸收、细菌分解而净化了。各种鸟类在这儿聚集、繁殖,又利用下面“河口”的沙滩晒太阳、觅食。

  当退潮的时候,我常带着女儿顺着沙滩走,走很远,看白鸳鸳、绿头鸭(mallard duck、夜鹭(night heron)、海鸥和长脚的麻(rittern),在那里玩耍、找东西吃。

  河口,是浮游生物聚集的地方,也就吸引了许多吃浮游生物的鱼虾。退潮,好多小鱼、小暇都露出来,还有淡菜和蚝。聪明的海鸥总把那些介壳类的东西叼起来;飞得高高的,再扔下。一边扔、一面往下俯冲、一面大声叫,意思是:“这是我扔下去的,掉在地上打碎,好吃里面的肉,你们千万不准抢。”

  尤其是冬天,地上积了雪,软软的,摔不破硬壳。海鸥就往铲过雪的停车场扔,“啪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又有一回,停车场没铲雪,我铲了雪,它们居然扔到我家来,还对我大声叫。

  我的院子里,夜间也常有防客,好几次看见浣熊爬到窗外的大树上,对着我看。据说有些人家的门铃按钮发亮,它们还会去按铃。熊是够聪明的,连吃东西,都识货,自从尝了我家的垃圾,就不去邻居家了,专来我这儿——找中国食物。

  野兔和雉鸡也常在窗外散步,有一只雉鸡是瘸子,从来没见过它飞,我实在搞不懂,它平常住在哪里?还有那灰灰的野兔,常在我慢跑时蹲在路上,想必数量不少,它们又是在哪里挖洞,怎么过冬呢?

  野兔的天敌,我没见过,但是常听它“呜呜呜”的叫声,一般说猫头鹰只在夜里哭,不知为什么,我家的猫头鹰总在白天叫。我猜它一定吃了不少小野兔,再不然就是地鼠,因为在松树的下面,常看到它吃剩下的骨头,有这血淋淋,带着肉,十分恐怖。

  在城市里能见到野生的小动物,不但因为人们为它们保留“野地”,更因为这些野地能相互连接。于是一只小鹿可以从曼哈顿那头,跑几十英里,跑过可乐娜公园、进新鲜草原公园、再进爱丽湖、跑到海湾,跑进我家的后院。如果只有“点状”的公园,许多野生物都难以生存。

  秋天来了,许多鸟,像是加拿大雁、蜂鸟和燕子都要走了。对于那小得像蜻蜒的蜂鸟,能向南一直飞,飞过八个州,坐喷射客机都得三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的墨西哥,我实在难以想像。不过自从看了一部报导蝴蝶由意大利到法国飞越阿尔卑斯山的影片之后,我就了解了。它们像是“精虫”,一路死、一路游,所幸数目多,才能有几只活着到达彼岸。然后,它们的子孙,又会循着原路飞回。

  也想起在阿拉斯加溪流里,见到的蛙鱼(salmon),多么急的湍流、多么斜的地势,是什么力量驱使它们拼命向上冲?也就有那些聪明的狗熊,站在大石头上轻轻松松地捕食。

  更狠的是人,居然在溪口拉起网子,做成养鲑场。远远望去,成千上百的鲑鱼,不断跃出水面。它们不是高兴得跳跃,是想跃出网子、跃上溪流,完成它们产卵,然后死亡的任务。

  秋天就是这么充满变动和不安的季节。

  叶子开始变色、凋零,小动物将渐渐无所遁形。要活下去过冬的,现在得拼命吃、拼命存,储蓄足够的热量或存下足够的食物。夏天变成灰色褐色的野兔,为了在雪地里不被发现,得渐渐变成白色。

  果子成熟了,苹果烂一地,散发出酒味,足以把浣熊吃得歪歪斜斜的。橡果、棒子、核桃,也掉了一地,一只只松鼠,排着队,衔着果子走过横越我院子的电线,我只要大吼一声,它们就会吓得把一堆“美食”全扔在我院里。

  虫子经过一个夏天,都吃得肥肥的,尤其是蟋蟀,又黑又亮的大圆头,色迷迷地成大鬼叫,那叫声直让人以为是小鸟。走过去看,才知道是藏在墙缝里的小东西。

  迁徙的小东西们,一个个都要起程了。吃这些小东西的动物,得赶紧杀生、赶紧吃了。

  花朵也一一萎落,蜜蜂忙着在仅存的几朵花间穿梭,同一朵花能在两分钟内,被五、六只蜜蜂光顾。蝴蝶和蛾子也忙着交配,生下蛋,让蛋去度过严寒的冬天,大概知道“自己是非死不可了”。

  秋天就是这样。东西可能多得吃不了,又突然没得吃。命可能好极了,又突然坏极了!如同中年人,总算熬过大半个人生,打拼半辈子,有了钱也有了闲,开始能泡酒家、下舞厅、进赌场,却突然心肌梗塞,倒下了。

  秋天是冬天这个大悲剧来临前的混乱,仿佛沦陷前的西贡或上海。有俄国轮盘赌,也有最后一杯醇酒和美人。有人准备逃,放下家、放下产业,带着老小“一阵长叹”地飞走。也有人死命抢,见一个抢一个、见一个杀一个,反正也没剩下几个明天。

  秋天是杀的季节。天杀万物、万物杀万物。派蒂也一样,经过复元、经过学习、经过成长,在这乱世秋天到来的时刻,它已经成为一个职业杀手,而且是位“超级杀手”了。

  英雄

  十月二日

  我很喜欢克林伊斯威特编导的那部西部电影“杀无赦(unfcomiven)”,也很欣赏描写美军打越战的电影“前进高棉(platoon)”。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没有天生的“义师”,更没有天生的“杀手”。过去西部片描写的都是快枪侠,枪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对付几十人。其实大部分的快枪侠,都可能由“窝囊废”出身,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只因为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话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国电影,对越战作负面的描写。那是“仁义之师”,就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人们置疑。岂知一群毛头小伙子,突然拿起杀人的武器,离乡背井,带着种族和武力的优越感,到地球的另一边。面对一群黄色皮肤的人,面对时时刻刻的死亡,可能做出多么不正常,且丧尽天良的事!

  大多数战争电影和小说,都过度神话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为英雄,也就成了半个圣人,不再有七情六欲的人性、不再有龌龊卑鄙的童年。他是钟灵毓秀、天纵英明,他是万民所仰、社稷所靠。

  岂知愈能成为英雄豪杰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耻大辱,曾经卑微困顿。不然,他怎么能“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呢?

  不要冀望英雄有伟大的胸怀,因为英雄常是狭隘环境中逼出来的;也不要冀望英雄有慈悲的心肠,因为英雄常是由打杀中产生的。

  英雄是众英雄死光之后,剩下的未死者。那些死去的英雄常死在这位英雄的手里,他们怎么死的?这位英雄不会让你知道。所以,你会崇拜他——这位历劫归来、不死的英雄。

  然后,这位英雄死了,又有新的“天降圣哲”出现。重新编织他的英雄神话,且站在上一位英雄的坟上,告诉大家“上一个时代的悲剧与真相”。

  于是新的欢呼产生了。远远听去,与上一位英雄的吹呼没什么不同。人心也没什么不同。每个人都需要早上的精神训诲,听英雄的致词;也需要晚上的精神食粮,看八点档的连续剧。

  说来说去,人们都是爱听故事、爱听神话的。没有神,人活着就没了目标。

  所以,每个时代都要有英雄。

  我也犯了英雄崇拜症。

  从起初,我就认为螳螂是杀手。读螳螂的专书,知道它们是兄弟姐妹相残,而对它肃然起敬。接着又领教了它抓我、咬我的本事,从痛苦中益发对它有了景仰。所以即使在它脱皮失败,而住院疗养,表现出一副“孬种”的样子时,我仍然相信它是天生的英雄。

  直到过去的这二十大。我才开始渐渐发现,没有一只螳螂是天生的强者。每一个超级杀手,都像名医未产,是由错杀、滥杀、错诊、误判和失败中产生。

  怪不得有人说,每个成功手术的后面,都有许多失败的手术。今天救了你的医生,可能是以前害了别人的医生。你今天被救,要谢谢这医生,也要谢谢过去死在手术台上的病人。

  也怪不得有人说,即使被砍头,也得塞红包,请一位资深的刽子手,免得来位新手,心里紧张、手不稳,一次砍不断、砍不准、砍不死,甚至砍高了,削掉你半个脑袋。

  不错!派蒂现在是位超级杀手了。但是在它培养的过程中,也不知有多少大黑蜂、大马蜂、黄夹克,不是被它杀死、吃掉,而是被它活活地饿死。

  如同后宫的三千妃嫔,在地上撒盐,希望主子的鹿车能光临宠幸。用牛角的内鞘,灌上热水,缚在脚跟上自慰,然后,逐渐白头、逐渐老去、逐渐凋零。

  有什么比美女不能被惊艳,而独自老去更可悲的事?

  有什么比勇士不能战死却被饿死更可恨的事?

  这超级杀手派蒂,竟在我的帮凶之下,让许许多多的英雄与美人含恨而终。

  只有我,对!只有我知道,她这可耻的往事。

  为了求良心能安,在我介绍这位伟大的杀手之前,我将先透漏给你,她的内幕消息。

  老兵

  十月三日

  以前入伍的时候,最爱听老兵臭盖。尤其是那些没成家的老兵,一边用比我老娘还熟练的技巧,穿针、引线,单手那么一搓、一拉,就打成一个“结”,补他的臭袜子,一边拉开嗓门说起“老子当年”。

  那“老子当年”大概只有两种事,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杀人。谈到女人,跑遍大江南北的老兵,可以从吴侬软语说到水摆夷的姑娘;从下头带蒜味的山东大妞,说到辣椒吃太多,而“那里”发烫的四川小姐。还有一个参加过滇缅军,救了不少洋人的老兵,说在深山里,“做”过几个下头带“门帘”的姑娘。说着、说着,还比了个手势,好像拉拉链似地,先得把门帘拉开,才能一探究竟。

  又记得一个特别“阴损”的老兵,说如果上“军中乐园”,小姐不够礼貌,就在下次去之前先刮胡子,把那刮下的胡子碴,偷偷攥在手里,抹到小姐的私处,再上去“做”。胡子碴全扎进她那里面,当时没感觉,过两天一定溃烂,半个月也上不了班。

  至于说到“杀人”,老兵更是神采飞扬。平常见他们被年轻的尉官呼来喊去,只有这时候最得意。

  “那些菜鸟没杀过人,连看杀人的机会都没有,不如俺,俺足足撂倒过七个。一个也不少!”

  “最过痛的是打伞兵,趁他正往下掉,就像打小鸟一样,先分配好,你几个、我几个,一个一个打。只要看那脑袋往下一垂,就知道打死了。”

  最记得有一个说跟日本人打仗,跳进鬼子的战壕,给鬼子一刺刀,从胸口直直扎进去,那鬼子临死,居然还冲这老兵一笑。

  “俺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干嘛对俺一笑,搞不好,还是熟人呢!?那老兵搔着花白的头发说。(这故事我己写进了《点一盏心灯》)既有那后来的许多英勇的事迹,这些老兵也就不避讳谈当年入伍时的”窝囊“。尤其是他们在一起扯淡的时候,更一个赛过一个,说自己以前有多胆小。好像当初愈胆小,愈显得后来的英勇。自己能坦白早年的懦弱,可以当作一种谦虚,也更可以证实后来的英勇不是”盖的“。此外,还有个特别的好处,是能用这种菜鸟的形象,来影射那些连上的年轻尉官,”他妈的x!想当年,一听枪响,就尿了一裤子。“这话虽说他自己,其实也暗骂了他想骂的人。

  大约每个骁勇善战、杀人不眨眼的,都是从“尿裤子”开始。起初敌人还没进入射程,就猛开枪。渐渐知道等敌人进入一定的距离,才好整以暇地瞄准。如果敌人近在眼前了,就上刺刀。似乎只要经过“刺刀战”,不死的,在精神上就升了格,可以称得上“老鸟”了。

  “老鸟”要做到有吃就吃、有睡就睡、有女人就上、有仗就打、打输了就逃。

  老鸟是已经听到敌人的枪响,只要算计着一时还过不来,就照睡大头觉。谁知道下面有几天几夜不能睡?谁又知道是不是下次一睡就再也起不来。

  我的超级杀手已经是“老鸟”了。但她这个老鸟也是从“尿裤子”的阶段过来。

  记得她刚动完手术的时候,虽然搬新家、有了家具,又开了天窗,一副十分老大的样子。可还不济事,甭说大黑蜂了,连小小的蜜蜂都对付不了。

  有一阵子,我甚至怀疑她有高度近视,再不然就是眼睛太脏。特别用棉花棒蘸水,为她洗了个脸。只是洗干净,她还视而不见,有时候蜜蜂飞到她眼前,她只当没看见,故意把头转开,又有几回,蜜蜂直冲向她,她先作出攻击的姿势,却没出手。即使那偶尔见到的出手,也如我女儿说的,她好像不是要攻击,而是不小心碰到,要把对方推开。

  那动作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真是太丢人了。钳子伸出去,好像抓住,又没抓紧,匆匆忙忙一抖,把到手的蜜蜂放了。接着扭头就走,根本就是逃跑。

  问题是,她当初怎么长大的呢?全靠窝里反,吃兄弟姐妹,也不可能吃几个月、长这么大啊!

  为此,我特别去拜访了她的故乡,还进入了她的“故居”参观。她的故居已经残破不堪,牡丹的灰霉病,由叶子一路汜滥,侵入叶柄。没等我剪,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不过就在那“断垣残壁”间,我看到了“薪火”的痕迹。

  一个、一个小白点,聚在枝桠上。这种蚜虫是我经常面对的敌人,有一阵子夹竹桃上长满蚜虫,喷药都不管用。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用毛笔扫除蚜虫。

  蚜虫很脆弱,毛笔稍稍压一下,就破了,流出粉红色黏黏的水,粘在笔头上,久了,松松的笔毛居然凝固成硬硬的。

  想必派蒂小时候都吃蚜虫,蚜虫不太会动、又甜、又营养,简直像是“鸡蛋布丁”,不费力,又随时有得吃。我甚至怀疑,许多螳螂,非但不能表现“螳臂当车”的本事,而且一辈子都靠吃蚜虫过日子。从人的角度想也知道,美食天天在嘴边,何必发许多气力出去工作呢?

  当然我相信,也会有些昆虫,倒媚倒到家了,亲自送上门给派蒂吃,这种倒媚的虫就是“蛾子”。

  我这么猜,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发现给派蒂什么“蜂”,她都不感兴趣(也可以说没本事抓),唯独给她“蛾子”,几乎能毫不考虑地出手,而且手到擒来,吃得一干二净。

  为什么她能抓到蛾子呢?我也做了细细的观察。发现蛾子跟螳螂有同样的习性,就是不爱站在叶子上面,而喜欢躲在下面。

  你看那蛾子飞,总是一落在叶子上,立刻快步走,走到树叶的边缘,再一翻身,转到背面。所谓“怜蛾不点灯”,蛾子固然爱灯光,但是怕日光,也可以说它不喜欢强光。所以除了夜间,蛾子出现的时候,不是清早,就是傍晚。尽管如此,它们还是“韬光养晦”,宁愿躲在暗处。

  偏偏螳螂也天生怕强光,特别爱“倒挂”在树叶下面,于是,蛾子才一转身,还没看清楚,就被螳螂抓个正着。

  此外,我想螳螂吃惯了蛾子,恐怕就不再对别的虫感兴趣。你想嘛!马蜂多硬,还有刺、会攻击,哪像蛾子,又肥、又胖、又没武力、又多汁。我相信,连蛾子的翅膀,都是相当可口的。如我女儿形容的,那是“洋芋片”。派蒂总是先把身子吃光,再一口、一口把翅膀吞下去。翅膀软,她不用伸“手”拿着,就好像人,把一棵青菜放在嘴里,只靠嘴唇的力量,就一口一口吃下去。

  还有一点,我相信螳螂的捕捉技巧,就像婴儿用手,也是要锻炼的。蛾子的翅膀宽、目标大、速度慢,当然比马蜂容易抓。于是由蛾子抓起,抓完蛾子抓蝴蝶;抓完蝴蝶抓苍蝇;抓完苍蝇抓蜂;抓完蜜蜂抓马蜂。每个抓马蜂如“探囊取物”的高手,必定都走这条路上来。

  我的“杀手训练”也是这样拟的。先放蛾子,过两天,放蝴蝶;又过几天,放苍蝇;再过几天,放蜜蜂、马蜂、黄夹克和大黑蜂。

  她不吃,我就饿她。只在瓶口的纱布上喷些水,让她爬到上面,仰着头,一滴一滴吸。从她脱皮和生病的经验,我知道她很能挨饿。所以即使她饿了三天,而窗外正有蛾子停着,我也不去抓。

  英雄和杀手都要用逼的。使他山穷水尽、一贫如洗,置诸死地而后生,甚至不准放风不准晒太阳、不准看窗外的风景,去除他的一切“色欲”。《色蒲团》说得好:“若夫适体之清风、娱情之皓月、悦耳之令鸟、可口之薇蕨,一切可爱、可恋,可令人低徊不能去者,皆是色欲。”我现在就是给她清苦的“忍者训练”,让她练习视力,从看蝴蝶的大目标,到看马蜂的小目标。从挂在纱布上轻轻松松捕食,到看马蜂的“龙形虎步”,一步步走上垂直的玻璃。从正面出手,到令人防不胜防的“放冷枪”。

  白天会杀,夜晚也要狠毒,我有时故意先存一只马蜂,半夜把她的瓶子移到书桌上,点亮五盏“卤素灯”,然后把马蜂放下去。

  一个杀手如果到了晚上就只懂温存,在温存时不提高警觉,随时拿出藏在枕头下的武器,便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杀手。

  杀手甚至不必用正规的武器。他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指头、他能抓到的一个汤匙、一枝铅笔、一根绳子、一条玻璃丝袜,都能杀。

  我渐渐看到一个杀手的形成——派蒂的眼力更活、脚步更稳、耐性更强,不等目标接近,绝不出手。只要出手,即使只用她钳子的最末梢碰到,都能把目标抓过来,狠狠补上一钳。

  她也在抓一只大黑蜂的时候,因为抓的角度不对,让大黑蜂有机可乘,而被刺了一下。她的手肘流出绿色的“血液”,她没理睬,只斜眼看看,手上抓得更紧、嘴下咬得更凶。直到把大黑蜂吃光,才回过头、舔她的伤。

  绿色的血,流过她的嘴角。她舔自己的血,竟有些像在品尝“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是温暖的、好吃的、咸咸的带有一点海的味道。

  然后,她翻过手,舔她的武器,这只钳子在手术之后,已经由昔日的苍白转变为褐黄。上面的刺更长、更硬也更尖了。

  她一根刺、一根刺地舔,品尝上面残留的敌人的味道。多么孤危、崇高、波澜壮阔,又多么具有“悲剧的美感”哪!

  我仿佛见到一个在灯下,独自咬着牙、拔出断箭的杀手,把断箭挂起来,成为壁饰,也成为对自己的一种嘲笑与礼赞

  第六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

  杀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谢谢了!您没嫌我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没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哈!”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奔驰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奔驰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国音,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ㄕㄚㄕㄆ”,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杀刺客assassin,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aspk,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嘶嘶”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悬岸,受了重伤,却又服下灵芝仙草,再遇见一位异人,得到武林秘芨、打通任督二脉。

  当这新的武林盟主出现的时候,八成是“剑眉星目、齿白唇红、鼻若悬胆,仿佛玉树临风一般。”

  现在,我的超级杀手也是如此。她阴错阳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