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礼一边把车子往最近的商场开,一路上开得飞快,一边镇定自若的对锦玉说
“你记住了。我要吃香辣小龙虾,麻婆豆腐,清蒸鲤鱼,醋溜白菜,香菇笋片,还有排骨萝卜汤!”
“哦。我记住了。”
于礼满意的点点头,把车停在商场门口。
一路飞飙,锦玉惊魂未定。于礼已凑过头来替她解安全带。他的短发硬硬的划在她脸侧,痒痒的。他解了带子,一只手撑在她的座椅上,低声说“你去买菜吧,我在这里等你。快一点。”
语气温柔得令她受宠若惊,言毕还在她的脸上轻轻亲了一口。他的呼吸又热又烫,全数喷在了她脸上,锦玉腾的一下,脸就红了。一边唯唯诺诺的应着“嗯,嗯。”一边几乎连滚带爬的下了车门,飞快的往商场跑。
于礼望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扼腕叹息,我有那么可怕吗?我又不是灰太狼!
作者有话要说:求鼓励啊!!!抓狂!!!
于礼2
南方的台风,是锦玉童年里最阴暗恐惧的回忆。
七八月是台风高发期,有时候还在上课,台风忽然到来,升旗台上的红旗被撕成两半,学校门口的的自行车倒成一片。风从窗缝进来,发出刺耳的声音。
锦玉坐在教室里写作业,心微微一颤。
果然,学校的广播响了起来。
各位同学,由于台风登陆,未来三天会有特大暴雨,学校决定暂时停课三天。各位同学请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回家。
锦玉收拾好书本,拿着自己的雨伞,快步走了出来。外面人潮汹涌,都是来接孩子的家长。大大小小的摩托车挨挨挤挤,也可以偶然见到几辆小汽车。
锦玉艰难的穿过人流,越发加快脚步。
没有人来接她的。她必须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回去。
走到清溪小学以后,那段山路陡峭难走,全是石子黄泥。如果下大雨,就会泥泞不堪,又滑又湿。
锦玉走在路上,大风刮得路边的树木东倒西歪。竹子被吹断。
天越来越黑,黑沉沉的像要砸下来。
飞沙走石的路上,锦玉背着重重的书包,一个人急急忙忙的走回家。
很快就下雨了,台风带来的暴雨下得又急又猛。
啪啪啪,啪啪啪,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她打开雨伞,一阵风刮来,雨伞险些被带翻。
一个人走在风雨交加的路上,周围都是被大风划倒的东西,呼呼的风声迂回吼着。
天越来越黑。
她离家里越近,路越难走。
雨水打在眼睛上,朦朦胧胧的走在路上她好几次几乎要跌倒。
连续走了一个多小时,她喘气都喘不上。心里又怕又急。几乎要流下眼泪。
那个时候,她心里默默起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等她走出去,她将永远不会再回这个地方!!
锦玉的厨艺虽登不上大雅之堂,但也算十分熟练了。
可谓熟能生巧,再没天分的人,如果做一件事情久了,再加上用心,效果总不会太差的。
于礼从刚才那句我要的是谈情说爱的情——人,不是洗衣做饭的保姆起,一直到回来,神色都保持着微微的不悦和嘲讽。
金主青着脸,锦玉自然不敢吱声。回到那套小公寓里,她殷勤的开了灯,给他拿拖鞋,倒了水,又马不停蹄的到厨房里洗手切菜,洗米煮饭。
于礼隔着落地的玻璃门,翘着二郎腿,一边慢悠悠的喝着她倒的温水,一边打量着她有条不紊的做饭。
从来不喝白开水的人,竟然就着锦玉切菜的节奏,有滋有味的喝了一大杯温开水。
他脸色终于缓和了下来。
而其实,厨房的灯光下,纤细的身影在洗手台上忙忙碌碌,井然有序的菜单切在案板上的声音,夹杂着开水烧开的滋滋声。
那情景,确实很温暖。
这样的温暖,他曾经拥有过短暂的几年。
当锦玉把于礼刚才点的菜一个一个摆上桌子的时候,恰好见到于副市长坐在厅里发呆。
他手上还握着她倒水的杯子,而他发呆的神色,堪称得上——温情脉脉。
“于副市。”锦玉低低的唤了一声“可以开饭了。”
“哦。”于礼拿着杯子就站了起来,径直往饭厅走去。走了几步猛的想起手里的杯子,一塞塞到锦玉手里“再去倒杯水来。”
以至于在接下来吃饭的过程里,锦玉扒几口饭又望一眼摆在他手侧的杯子。心里默默腹诽——
于副市,缘何你一直不喝水呢?我以为你渴得紧呢。还是你觉得使唤我使唤得很顺手?
不过,被使唤都是有酬劳的。吃过饭后,当于礼把一个小本本递到她面前的时候,锦玉一下子就心花怒放了。
房产证的里面,户主那一栏,赫然就是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洛锦玉三个字!
才倒两杯水,做顿饭就换了个公寓。真的是,太划算了!!
锦玉在心里乐得不动声色,脸上却装得平静而温柔“于副市?还要喝水吗?我洗了碗马上给你倒。”
于礼……
他呆了两秒,脸上马上又复现那种嘲讽的神色“不要跟我装得这么贤良,我不吃这套。”
锦玉把碗洗得飞快,厚颜无耻的笑“那于副市吃哪一套?蜡烛加皮鞭?女王??”
于礼脸色微微僵了一僵。又觉得作为一个金主被情妇调戏是件挺没面子的事情,生硬的扯出一句“我喜欢哪样的?你等会就知道了。”
锦玉……
锦玉以前觉得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男人上床是件很恶心的事。
现在,她迷迷糊糊的想,其实如果那个男人英俊年轻,身材好,又有技巧的话,也不是很恶心的。
于礼交待了一次,趴在她肩上喘气。锦玉缓过劲来,有片刻的清醒。
她清醒的意识到,她真的是堕落了!
这个认知令她微微的失落了一下。
“想什么呢?回魂呐。”于礼吃饱喝足,神清气爽,抽出来后还仔细的给她擦了腿间。
锦玉受宠若惊,惊得马上一个鲤鱼打挺就爬起来了。
“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前一秒还温柔如水的人,转眼就变了脸色。唇角再次勾起一抹她熟悉的嘲讽。
于礼轻轻哼了一声,把纸团扔在她腿间,迈开长腿就往浴室走去。
这又是生的哪门子的气啊?锦玉小声嘀咕,这年头,情妇也是不好做的!
她收拾了一下,穿上衣服,利索的换了床单。
等她换完床单的时候,回过头,于礼已经现在她身后,一直保持着唇角的嘲讽,以及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
方才还拥着她温柔亲吻,一个劲儿的喊她宝贝儿的人,现在阴恻恻的用鄙视嘲讽好笑的眼神望着她。
锦玉装了这么许久,终于有些受不住了。
这眼神令她一直强硬的自尊严重受伤了。
可她不是三年前的洛锦玉了,以往,她受到轻视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副刺猬一样的姿势,刺伤别人,伤害自己。
可是现在,她懂得把姿势放得更低,越低越好,最好低到他连踩都懒得弯腰去踩。
她已经不怕灰尘了,她的心,已经在尘埃里了。
宋微言,你知道吗?
自从没了你,再也没有任何人会把我放在心尖如珍如宝的呵护着。
所以,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一文不值了。
出来之前那股悲腔似乎又上来了,锦玉低着头,眼里的泪意奔腾而出,争先恐后。
她飞快的转过身子,进了浴室。
浴室的灯不够明亮,她仰起头也不觉有多刺眼。她深深呼吸,深深呼吸,硬生生把眼泪逼回去。
洛锦玉,不要哭,不要哭。
不会再有宋微言了。所以,不要哭。
等她出来的时候,脸上依旧是那副奴颜媚骨的样子,笑得于礼心里一阵阵反胃。
“你要吃夜宵吗?”锦玉把他换下的衣服装进桶里,准备拿到阳台的洗衣机去洗。出门的时候,顺带回头问了问躺在床上看报纸的人。
“不要,刚才吃得很饱了。”他把一个饱字咬得很重。锦玉当没听到个中意思,默默的提着衣服出去了。
阳台上有几盆花草,仙人掌,芦荟,还有绿萝草,富贵竹,菊花。
都是好养活的。
锦玉把衣服分类装在袋子里,倒了洗衣液,等衣服洗好的空隙里,又一盆一盆的浇了花草。
衣服可能还在洗一会,她又把地板擦了。在做事的时候,脑子里一直盘算着如何开口叫于礼帮她,锦如的事情。
应该扯谎把赵家人讲得和她有深仇大恨还是实话实说?应该怎么说呢?他会不会做违背原则的事情呢?
她脑子一团乱,锦如到底是真心喜欢他还是单纯被骗?锦如怀着的小孩怎么办?她以后的老公会不会嫌弃她?还是就该跟了赵文生,凑合着过算了?
她擦一擦,停一停丝毫没有休息房间门口的人直勾勾的盯着她的背影。
于礼也很苦恼。
他包养她的目的,是为了让她爱上他的。
据楚晋铭的分析,他是属于对女人无往不利的一种。虽说他没谈过恋爱,也但时不时收到小女孩爱慕崇拜恨不得以身相许的眼神。
但锦玉似乎不吃他这一套。
或者她喜欢微言那样温柔儒雅风度翩翩的?难道他不温柔吗?没有风度吗?
这真是一个值得神思的问题。
她把自己防备得那么紧,压根就没有要赖住他的意思,甚至有些过桥抽板的意向。
据楚晋铭的分析,入侵一个女人的心,最快的方法就是征服她的身体。可就方才她不胜惶恐的表情来说——真是悬呐!
于副市摇摇头,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默默算计着,可不能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身子又折精呐!
等锦玉晾好衣服进来时,发现方才还在优哉游哉看报纸的人正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目光深深的盯着窗户看。
“怎么了?”锦玉问。
于礼转过头,尽量含情脉脉的望着她,温声道“其实你不必做这些的。我有钟点工。”
锦玉淡淡的望了他一眼“哦。那你把钟点工的工资出给我吧。”
于礼按倷着脾气,继续温柔的说“后天就是周末了,我们去看电影吧。你喜欢看什么样的电影?我叫秘书订票。”
锦玉把拖鞋脱掉,上床。瞟了他一眼“于副市,你确定你是在包——养我?而不是在追求我?我们不是应该去珠宝店买钻石吗?”
于礼揉了揉太阳穴,强硬把冲上来的脾气压下去。语气僵硬的说“那我们去形色城。你要买什么就买什么。”
锦玉纳闷“按照小说里的套路,你周末不是应该在家陪老婆孩子,然后甩下一张无上限的金卡,我一个人孤独寂寞狂购物,然后晚上做好烛光晚餐等你来,谁知你要在家吃晚饭,我便不吃不喝,对着流泪的蜡烛到天明。”
于礼被她气得胸口一阵发痛,默默地把方才发短信支招的楚晋铭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锦玉伸手把床头的台灯关了,翻了个身,睡觉。
好半响才听到身侧的男人闷闷的问“什么小说?你方才说的?”
锦玉“市长和他的情人。我手机里有,你要看吗?”
于礼……
作者有话要说:
锦如
锦玉读初中的时候,到了冬天,天还是很冷的。
那时因为初三要考高中,学业繁忙,没时间上体育课。学校便让他们早晨早起二十分钟跑步。
寒冷的清晨,连自来水都是冰的。刷牙洗脸的时候,手冻得通红。
宽阔的操场寒风呼呼狂刮,就像一把尖利的刀捅进骨子里。
几乎所有的同学都穿了球鞋袜子。只有她没有。
初三的资料费比以往更多,她不敢开口向父亲再多要一分钱。
薄薄的袜子,在这样的寒冷里根本像没穿一样。凉鞋的胶又冷又硬,勒得脚上有三道深深的红痕。
几圈下来,她的脚也不知道痛了。冷得已经没有知觉。旧棉袄里,单薄的身子,都是冷汗。
后来,闵静雅不知为何发现了。偷偷买了一双球鞋给她。
在十五岁,最敏感最骄傲的年纪?